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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广东佛山市三水区大塘镇公办小学招聘临聘教师33人公告

发布:2017-08-24 00:00:00 字号: | | 【 打印 】
  2017广东佛山市三水区大塘镇公办小学招聘临聘教师33人公告发布。报名方式:现场提交纸质材料(8月18-31日)。广东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具体内容发布如下:
  大塘镇公办小学面向社会招聘临聘教师公告
  佛山市三水区大塘镇公办小学拟面向社会招聘临聘教师,现予以公告。
  一、招聘职位和数量
  佛山市三水区大塘镇公办小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临聘教师33名,详见职位需求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招聘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7年应届毕业生(含已办理暂缓就业的2015年、2016年毕业生)和社会在职人员。具体条件如下:
  (一)应届毕业生(含已办理暂缓就业的2015年、2016年毕业生)
  具备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对口。
  如为研究生学历,则研究生专业和本科专业任一对口即可。
  具备相应教师资格证。
  (二)在职人员
  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具备相应教师资格证,年龄要求为35周岁以下(1982年8月30日后出生)。
  在职人员还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研究生学历。
  2.三水区内学校从事过教育事业工作的教师。
  3.从事过教育事业工作3年以上(含3年)并担任过班主任,具有初级及以上教师职称。
  4.获得过县区级及以上人民政府或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优秀教师(或名教师)荣誉称号(含先进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首席教师、教坛新秀、省特级教师等)。
  三、福利待遇
  年收入约9万元(含基本工资、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绩效、医疗补助、节日慰问金等)。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现场提交纸质材料(8月18-31日)。
  应聘者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现场提交报名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不接受邮寄资料,可委托代办)。
  应届毕业生(含已办理暂缓就业的2015年、2016年毕业生)报考时须提交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1.《佛山市三水区大塘镇公办小学招聘临聘教师报名表》;
  2.毕业证和暂缓就业协议书,或《就业推荐表》;
  3.报考语文、数学、英语的考生须提供师范专业相关证明;
  4.本人身份证;
  5.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小一寸彩色照片1张(贴准考证用)。
  在职人员报考时须提交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1.《佛山市三水区大塘镇公办小学招聘临聘教师报名表》;
  2.毕业证;
  3.教师资格证;
  4.本人身份证;
  5.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小一寸彩色照片1张(贴准考证用);
  6.荣誉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如为三水区内从事过教育事业工作的教师;从事过教育事业工作3年以上(含3年)并担任过班主任,具有初级及以上教师职称,需提供校长签名的学校工作证明。
  (二)资格审查(9月1-3日)
  按照招聘条件,由镇委组织办公室会同镇教育局对应聘人员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由镇教育局发放准考证。
  (三)面试(时间待定)
  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面试。
  本次招聘采用说课的形式进行,满分为100分。应聘音乐教师的另加考专业试(声乐、钢琴和自选特长表演);应聘美术教师的另加专业试(色彩和素描);应聘体育教师的另加专业试(200米跑和立定跳远)。
  应聘音乐教师、美术教师、体育教师的说课和专业分按5∶5比例计入个人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总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考生总成绩及排名在大塘镇政府和两所公办小学网站上公布。
  (四)体检
  对考试总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依总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职数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若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专业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专业成绩仍然相同的,则抽签确定名次。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在大塘镇政府和两所公办小学网站上公布。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教职工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因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职位的,可按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五)考察
  根据考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对其进行考察。考察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执行。因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职位的,可按成绩高低依次递补体检合格考察人选。
  (六)公示
  经过考察同意聘用的拟录用人员,同时在大塘镇政府和两所公办小学网站上进行公示。
  (七)聘用
  对于公示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属实的应聘人员,用人单位需按照劳动部门的有关规定在用工前聘用人员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所招人员岗位由镇教育局统筹安排,被招录的人员须服从分配。
  五、有关事项
  (一)犯有严重错误,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或具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不予报考。
  (二)在招聘考试中作弊的人员或在招聘过程中查实具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人员,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联系人:高老师 电话:0757-872934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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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佛山市三水区大塘镇教育局
  2017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