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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广东清远市清新区妇联招聘幼儿园教师5人公告

发布:2017-08-24 00:00:00 字号: | | 【 打印 】
  2017广东清远市清新区妇联招聘幼儿园教师5人公告发布。报名时间:2017年9月5日至7日,每天8:45-11:50,14:45-17:45。报名地址:广东省清远市清新区政府办公大楼1号楼310室。广东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具体内容发布如下:
  2017年清远市清新区妇联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公告
  因工作需要,清远市清新区妇联决定公开招聘区机关幼儿园教师5人。为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地进行,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139号)和《清远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清府办〔2012〕91号) 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30周岁以下(1986年8月23日及以后出生)的人员。
  招聘岗位详见《2017年清远市清新区妇联公开招聘区机关幼儿园教师岗位表》(附件1)。
  二、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身体健康,符合体检要求。
  (二)具有拟聘岗位所须的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他行政处罚正在处分期内的;
  3.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人口与计划生育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经粤东西北乡镇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已被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6.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能聘用为教师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17年9月5日至7日,每天8:45-11:50,14:45-17:45。
  (二)报名要求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时需填写《2017年清远市清新区妇联公开招聘区机关幼儿园教师报名表》(附件2,请先行在网上下载并双面打印),提交本人近期小一寸同版彩照2张(1张贴在表上、另1张用于贴《准考证》)及如下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
  持本人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幼儿教师资格证等。国有单位在编在职(岗)人员(含试用期人员)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出具书面证明(在职公办教师须提交其单位的县级或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以上各项证件均需提供原件和A4纸的复印件各1份,审核后留下复印件退回原件。
  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
  报考人员原则上按《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17版)》(附件3)进行报考,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岗位的专业要求。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上的专业为准,学位种类不等同于报考专业,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该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报名时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资格条件审查工作由清远市清新区妇联负责。通过资格审查即时发给准考证。
  (三)报名地点及联系电话
  清远市清新区妇联
  地址:广东省清远市清新区政府办公大楼1号楼310室
  电话:0763—5826310
  邮编:511800
  四、考试
  本次招聘实行竞争性选拔考试。即:向社会公布招聘岗位及所需资格条件,由报考者自愿报考,经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合格后,择优聘用。
  (一)笔试
  1.内容:教育综合知识,包括教育法律法规、教育学、幼儿教育心理学;幼儿教育教学基本常识,包括幼儿园教材分析理解和处理、幼儿教育教学活动设计及组织艺术、幼儿教学方法的处理和运用、幼儿教育工作艺术、幼儿保健常识等的基本常识以及以上内容的个案分析。笔试采用同一试题。命题及评卷委托有关机构承办。
  2.时间:2017年9月16日9:30—11:30(星期六)。笔试成绩及面试人选名单将在清远市清新区妇联门户网站、清远市清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称清新区人社局)门户网站上公布。
  3.地点:清远市清新区何黄玉湘中学(清远市清新区太和镇清和大道67号)。
  (二)面试
  1.面试人选的确定
  面试人选由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招聘岗位数与面试人数按1:3的比例计算,不足1:3比例的则按实际人数面试。
  面试内容: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教学技能和基本素质。
  2.面试具体要求、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通知将在公布笔试成绩后的10个工作日内在网上发出。参加面试人员须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和《面试通知书》。
  (三)综合成绩计算
  笔试和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各占综合成绩的50%。
  笔试、面试成绩合格线均为60分。
  若报考人员综合成绩相同,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五、体检和考察
  1. 考试结束后,按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体检在清新区妇联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按《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处理。报考者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当天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最终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须于接到电话通知后按清新区妇联安排(2个工作日内)进行,逾期视作放弃。
  2.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有关要求由清新区妇联根据工作实际成立考察工作小组统一组织实施。主要对拟聘用考察人选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根据《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要求,考察将重点审核考察对象档案,严防假年龄、假学历、假履历;持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证书报名者,须提交省教育厅出具的学历鉴证。考察可以在公示后进行。
  如出现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等情况,将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人选。
  六、公示
  拟聘人员名单经清新区人社局审核后,同时在清新区妇联门户网站、清新区人社局门户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公示期间或公示期满后发现拟聘用人员存在不符合聘用条件情形的,不予聘用。
  七、聘用
  1.拟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按有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2.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第45条 “现有人员的结构比例已经超过核准的结构比例的,应通过自然减员、调出、低聘或解聘的办法,逐步达到规定的结构比例”的规定,鉴于区机关幼儿园教师队伍职称结构比例的实际,本次招聘的具有中级职称人员将低聘到其他岗位使用。
  3.本次被招聘到区机关幼儿园任教的教师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人员,上岗后一个月内要按规定签订相应的《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八、其他
  (一)具体考务工作由清新区妇联负责,清新区人社局、清新区纪委第二派出纪检组履行监管职责。
  (二)招聘工作的各环节情况如笔试成绩、面试人选名单、面试的时间地点、体检人员名单等将及时在清新区妇联门户网站、清新区人社局门户网站上公布,清新区妇联不再另行通知(需要依次递补人选时才会用电话通知)。报考人员可在网上查阅或与清新区妇联办公室联系,以便及时了解招聘工作的进展情况。报考人员在报名表所填写联系地址和电话必须真实,并保持联系电话畅通。如因联系电话不畅通,导致未能按时接到招聘工作的有关通知而耽误其本人参加面试、体检、聘用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公示后,报考者如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办理好相关手续的,视同放弃聘用资格。
  (三)报考人员参加笔试、面试、体检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入场。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考试或体检。
  (四)符合招聘条件并且2015年后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参加本次招聘,经申请获准后可按粤人发〔2007〕141号文的规定在笔试成绩的基础上加10分。申请人须到清新区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清新区太和镇玄真路10号401)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 “三支一扶”服务证书、身份证、准考证的原件和复印件),申请截止时间为2017年9月7日,逾期不予受理。
  (五)符合《清远市随军家属就业安置暂行办法》(清府〔2010〕59号)有关规定,并于报名截止日期前已列入清新区安置计划的随军家属,符合相关职位要求的,报名参加本次招聘,优惠办法参照清府〔2010〕59号执行。即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面试成绩为综合成绩,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申请人须到清新区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提交《干部家属随队审批报告表》、《随军家属个人简历》、随军家属清新区户口的户口簿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申请截止时间为2017年9月7日,逾期不予受理。
  (六)聘用后,需在区机关幼儿园工作满5年。服务期未满因个人原因离职的,自离职之日起3年内不接受其参加我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七)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公告并仔细对照招聘资格条件,确认自己符合规定条件方报名,对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在招聘过程中有不诚信行为者,2年内不接受其参加我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八)报考人员原则上由本人现场报名。如本人确实无法到场报名的,可委托他人代报;委托他人代报的,被委托人必须带上委托人在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上书写的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前来报名。
  咨询电话:0763-5826310(区妇联),0763—5810078(区人社局)。
  清远市清新区妇联网(http://qxfl.qxgd.gov.cn/)
  清远市清新区人社局网(http//qxrs.gdqx.gov.cn/)
  以上公告由清新区妇联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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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清远市清新区妇女联合会
  2017年8月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