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宜昌高新区(自贸片区)管委会所属单位招聘30名工作人员公告
2017年宜昌高新区(自贸片区)管委会所属单位公开招聘30名工作人员公告发布,报名时间为2017年9月4号至6号(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30),报名地点为宜昌自贸片区综合服务大厅咨询帮办窗口(宜昌市发展大道55号,高新区管委会办公楼一楼)。湖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内容发布如下:
宜昌高新区(自贸片区)管委会公开招聘所属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宜昌高新区(自贸片区)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新区(自贸片区)管委会所属单位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30名)
1、白洋工业园建设管理办公室:4名;
2、生物产业园建设管理办公室:2名;
3、电子信息产业园建设管理办公室:2名;
4、管委会办公室:1名;
5、纪工委(监察局、审计局):2名;
6、组织部:1名;
7、财政局:2名;
8、建设管理办公室:1名;
9、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1名;
10、规划局:1名;
11、综合执法局:5名;
12、东苑街办:1名;
13、南苑街办:2名;
14、房屋征收与补偿管理处:1名;
15、城市管理执法大队:2名;
16、农业林业水利管理服务中心:2名。
二、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道德品行;
3、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年龄18岁以上、35岁以下(1982年7月1日至1999年6月30日期间出生);
5、具备岗位所需的其它条件,身体健康。
每个岗位的具体招聘条件见附表。所涉及工作经历的计算统一截至2017年8月30日。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受理应聘: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在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法律法规规定不能聘用的其他情形。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期不满2年的,不得报考。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发布公告。2017年8月28日起在市内新闻媒体、高新区门户网、各社区劳动保障服务站宣传栏或其他互联网人才招聘网站等发布公开招聘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资格审查与报名同时进行。报名时须提交以下资料:
1、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资质证书、一寸近期彩色免冠登记照片2张。
2、报考职位所要求的证明材料,如专业工作经历证明(工作单位出具的证明,非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需同时提供劳动合同)、专业工作成果佐证材料、执业资格证书等。
3、部分岗位有特别要求的,如近三年在地市级及以上报刊(内刊、内参)发表过新闻宣传、调研信息文章的应加盖单位或主管部门公章,证明其为第一作者或主执笔人;要求有一定文字工作能力的,可提供本人撰写的文字材料。
以上证书、证明材料、文章等均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1份。所有资料需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提交,过时不再受理。
应聘人员须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提供真实资料。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的任一环节及试用期发现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应聘资格。
报名时间为2017年9月4号至6号(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30),报名地点为宜昌自贸片区综合服务大厅咨询帮办窗口(宜昌市发展大道55号,高新区管委会办公楼一楼)。
领取准考证时间:2017年9月8日下午15:00-17:30(地点同前)。
报名者每人限报一个类别的1个岗位,在实施笔试前,招聘岗位人数与报考人数须达到1:3的比例,按报考类别实行统一报名、考试、排名(报考类别详见宜昌高新区所属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低于规定比例或无人报名的岗位,由招聘办公室提出调剂意见,经征求本人意见,报领导小组审定。经调剂仍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相应核减或者取消该招聘岗位。
报名时填写的通讯地址和电话号码须真实准确。为便于联系,在应聘期内电话号码不得变更。
(三)考试。考试分为笔试、专业能力评定、面试,均实行百分制量化评分,按笔试成绩占40%、专业能力评定占20%、面试成绩占40%计算综合成绩。笔试及面试试题严格按照有关程序命制。
1、笔试:重点考查应聘人员综合运用相关知识和技能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满分为100分,得分按40%折算后计入综合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下同)。若笔试出现人员缺考,未达到1:3的比例,则相应核减招聘职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
笔试时间:2017年9月9日(笔试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专业能力评定:根据报考者学历层次、专业资质及阅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以及相关专业要求的佐证材料等进行综合评判。由专家组按要求制定评分细则,满分为100分,得分按20%折算后计入综合成绩。
专业能力评定时间:2017年9月10日至11日。
根据笔试成绩、专业能力评定两项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招聘岗位数与报考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折算综合成绩相同的,两项百分制总成绩高者排前;两项百分制总成绩相同的,专业能力评定得分高者排前。
3、面试:重点考查应聘人员适应岗位需要的专业素质、综合分析、组织协调、语言表达等方面的能力。面试满分为100分,得分按40%折算后计入综合成绩。考生的面试成绩当场宣布。
面试公告发布后,考生放弃面试的,不再进行递补,因考生放弃面试导致该职位达不到规定比例的,该职位可正常开考。对只有1名考生参加面试的职位,考生面试成绩达到本场考试(同一考官组、同一面试题本)平均分的,方可列为体检、考察对象。
面试时间及地点:以高新区门户网站公布为准。
各项考试结束后,由招聘办公室将笔试、专业能力评定、面试成绩在高新区门户网站上进行公布。根据考试的综合成绩,按照从高分至低分的原则,按每个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四)体检。统一组织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政审考核人选,因弃权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人员空缺,按综合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员不足1:3的,不递补)。
体检在指定的市级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有行业要求的,按行业要求标准执行)。
(五)政审考核。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考核,内容主要是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情况等。政审考核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人选,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六)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公示。拟聘人员经高新区党工委会议集体研究同意后,在宜昌高新区门户网站、宜昌高新区党建网公示(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无异议者办理聘用手续。
四、聘用管理及工资待遇
公开招聘人员实行编制内劳动合同制聘用,纳入高新区全员聘用管理,签订三年期劳动合同(试用期为六个月),工资标准参照管委会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同岗位人员工资标准执行。
新招聘人员(不含园区办、街办人员)须到园区办、街办工作六个月,试用期由所在园区办、街办考核。
五、注意事项
1、招聘各环节信息、通知主要通过宜昌高新区管委会门户网发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2、请应聘人员认真阅读、保存准考证,按准考证注明的相关要求参加考试。各环节考试均须持准考证、身份证原件,缺一不可。缺一证件者以及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考试的考生,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六、报名咨询电话
联系电话及联系人:0717-6334375 刘 欢
0717-6332752 肖金海
本次招聘工作严格按照有关纪律和要求执行,主动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监督电话:0717--6623682。
宜昌高新区(自贸片区)管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