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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驻马店市上蔡县购买城市管理服务岗位50人公告

发布:2017-09-05 00:00:00 字号: | | 【 打印 】
 2017年驻马店市上蔡县购买城市管理服务岗位50人公告已发布,报名时间: 2017年9月8日至9月12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3:00至6:00。报名地点:县劳动就业服务中心一楼大厅(县新汽车站对面)。河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2017年上蔡县购买城市管理服务岗位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城市管理工作,结合我县实际,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参照省市“政府购岗”有关文件精神,全县购买“城市管理服务岗位”50个,在上蔡县综合执法局下属事业单位工作,其中,复退军人30名,计算机类专业2名,文秘类专业2名,法律类专业2名,财会类专业2名,不限专业12名。为确保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招聘基本资格条件
  (一)具有以下资格条件人员可以应聘: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上坚定可靠;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
  4、复退军人须高中及以上学历,未就业高校毕业生须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且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条件;
  5、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年龄要求在18周岁(1999年6月1日及以前出生)至30周岁之间(1987年6月1日及以后出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与应聘:
  1、刑事处罚未满,或者涉嫌违法违纪正在进行调查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仍在处分期内的;
  3、违背计划生育政策的;
  4、在我县行政事业单位已就业人员;
  5、近5年内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不得参加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6、法律规定事业单位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方式
  采取笔试和体检、考察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17年9月8日至9月12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3:00至6:00。
  2、报名地点:县劳动就业服务中心一楼大厅(县新汽车站对面)。
  3、报名办法: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人员凭本人有效证件(复退军人须提供有效身份证、入伍通知书、退役证等证件,未就业高校毕业生须提供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就业报到证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到报名地点报名。上述证件须提交原件和复印件各上份。
  报名时填写《2017年上蔡县城市管理服务岗位吸纳复退军人和高校毕业生就业个人报名登记表》,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县监察局、县公安局共同组织审查报考人员相关证件,确定报名资格。
  报名与参加笔试、体检、考核考察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报名人数与该岗位招聘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3:1,如报名人数与该招聘岗位数量达到或达不到1:1的,直接体检和考察考核。
  2017年9月15日,报考者本人持身份证到原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二)笔试
  (1)笔试内容统一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成绩满分为150分。
  (2)笔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以准考证为准。
  (3)笔试成绩按复退军人和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两个区段和不同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所报岗位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的,学历高者优先;如学历仍相同,对并列人员再次进行笔试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考核人员。
  (三)体检
  笔试成绩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按照各岗位的招聘数量,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的比例依次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规定进行。
  体检结束后确定考察考核对象名单。名单一经公示,无论何种原因造成的空缺名额均不再递补。
  (四)考察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考核对象。具体考察考核工作按照《驻马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驻组发〔2006〕2号)制定的考察考核工作方案组织实施。
  (五)签订聘用合同
  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2017年上蔡县城市管理服务岗位吸纳复退军人和高校毕业生就业聘用合同》,并及时安排上岗。
  四、工资待遇及福利
  (一)城市管理服务岗位待遇分为岗位基本工资和社会保险补贴两部分。工资待遇为大专及以下学历的1750元/月,本科学历的1850元/月,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1950元/月,社会保险补贴按规定由县财政缴纳单位缴费部分,个人缴费部分由个人负担。聘用合同期内,每服务满一年月工资待遇增加100元。
  (二)城市管理服务岗位就业聘用合同每年签订一次,期限一年。第一年试用期为3个月。合同期满后,根据单位需要和个人表现,可续签聘用合同。
  (三)聘用人员在城市管理服务岗位服务期间实行人事代理,由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统一免费管理交办理相关手续,党、团关系转至用人单位。在城市管理服务岗位连续工作满1年以上且不再续签劳动合同的,被机关事业单位录取聘用的,工龄连续计算。
  (四)聘用人员在服务岗位工作期间,享受职工休息休假和法定节假日所规定的休假休息权利。
  (五)聘用人员在服务岗位工作期间,有创业意愿的,可在解除劳动合同后,按照我省高校毕业生创业政策给予创业培训、创业担保贷款等创业扶持。
  (六)建立年度考核机制,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本方案由上蔡县扶贫和城市管理服务岗位吸纳复退军人和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