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广东深圳市龙华区经济促进局选调事业编制职员2人公告
2017广东深圳市龙华区经济促进局选调事业编制职员2人公告发布。本次选调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9月1-9月8日(工作日)上午9:30-12:00,下午14:30-17:30,报名地点为深圳市龙华区梅龙大道98号清湖行政服务中心2栋311室。笔试主要考察报名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笔试题目为主观题。笔试时间地点等相关事项在龙华区政府网站公布。广东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具体内容发布如下:
深圳市龙华区经济促进局公开选调职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龙华区经济促进局现面向深圳市范围内选调管理岗九级职员2名。现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及选调人员的条件
(一)选调职位
管理岗九级职员2名。
(二)职员选调人员条件
1.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在聘岗位经费性质为财政核拨的职员;
2.思想政治素质良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
3.现任管理岗九级,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2年8月31日及以后出生);
4.须具有全日制本科或以上学历;
5.报名者原聘岗位经费形式为财政核拨补助或经费自给形式的,需符合《深圳市事业单位常设岗位工作人员招聘办法》(深人社规〔2012〕)16号第三十三条第(八)款的有关规定;
6.具备较强的写作、口头表达和组织协调能力,具备招商引资或企业服务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7.近三年年度考核为“称职”及以上等次(工作年限未达3年者,则全部年度考核须达“称职”及以上);
8.符合任职回避规定;
9.符合职员交流有关规定。
(三)选调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选调:
1.正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察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2.受党纪或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3.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选调工作程序
本次选调工作按发布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含笔试和面试)、组织考察、确定人选、办理调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本公告同时在龙华区政府网站、深圳考试院、深圳特区报、宝安日报等媒体上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本次选调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9月1-9月8日(工作日)上午9:30—12:00,下午14:30—17:30,报名地点为深圳市龙华区梅龙大道98号清湖行政服务中心2栋311室。联系人及电话:徐小姐,23336064。
2.报名提交材料
①龙华区经济促进局公开选调职员报名表(详见附件);
②职员登记表复印件;
③现任职务任免审批表(或任职文件)复印件;
④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验原件提供复印件);
⑤职位条件所要求的其他材料。
3.资格审查
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除对报名人员对照本次选调基本条件及职位有关要求进行审查外,同时审查报名人员是否符合交流条件。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实行百分制,笔试、面试权重为4:6)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笔试主要考察报名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笔试题目为主观题。
笔试时间地点等相关事项在龙华区政府网站公布。
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一周后在龙华区政府网站公布,笔试合格线定为60分,笔试分数未达到合格线的不得入围面试。笔试结束后,按照1:5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选调名额与入围面试人选比例达不到1:5的,则全部笔试合格人选进入面试。
(二)面试
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入围人员。
面试合格线为70分。
(三)总成绩发布
总成绩及考察公告在龙华区政府网站上发布。
四、组织考察
按照考试总成绩,各职位确定考察人选。成立考察组,制定考察方案,对考察人选进行考察。
五、确定人选
根据考试、考察情况,按议事规则集体研究确定选调人选。
六、办理调动
确定为选调人选的,征求选调人选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意见,按有关规定办理职员交流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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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龙华区经济促进局
2017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