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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下半年广东韶关市仁化县人民检察院招聘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10人公告

发布:2017-09-06 00:00:00 字号: | | 【 打印 】
  2017下半年广东韶关市仁化县人民检察院招聘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10人公告发布。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时间:2017年9月19日-9月20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报名地点:仁化县人民检察院(2楼大厅)。地址:仁化县丹霞大道166号,联系电话:0751-6802103。广东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具体内容发布如下:
  仁化县人民检察院2017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公告
  因司法体制改革和工作需要,经仁化县人民政府批准,仁化县人民检察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10名。按照《广东省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管理暂行规定》的规定,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组织公开招聘。现将公开招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职责简介
  招聘岗位: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在检察官指导下履行下列职责:
  (一)承担讯问、询问的记录工作;
  (二)办理案件的接收、移交手续;
  (三)校对、印刷相关法律文书;
  (四)整理、装订、归档案卷材料;
  (五)完成检察官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
  二、招聘人数、招聘对象、资格条件及薪酬待遇
  (一)招聘人数:10名。
  (二)招聘对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限韶关户籍(本人、配偶、父母其中一方为韶关户籍均可)。
  (三)资格条件:报考者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和检察纪律,清正廉洁,恪守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良好的品行,具备从事司法辅助人员工作的专业技能;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年龄在30周岁以下(含30周岁);大专以上学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现役军人;
  4、在读学生;
  5、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的;
  6、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7、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五年的;
  8、其他不宜担任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的情形。
  (四)薪酬待遇
  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经费保障标准按广东省韶关市仁化县同级公务员的70%执行(含五险一金),并随之动态调整。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发布招聘公告
  同时在仁化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网址:http://www.renhua.gov.cn)、仁化人才网(网址:http://sgrh.gdrc.com)上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2、报名时间:2017年9月19日—9月20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
  3、报名地点:仁化县人民检察院(2楼大厅)。地址:仁化县丹霞大道166号,联系电话:0751-6802103.
  4、报名提交材料:①《仁化县人民检察院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报名表》(报考人员自行在仁化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或仁化人才网下载,按要求填写相关内容后用A4纸双面打印);②学历证书、身份证、户口本等原件、复印件(原件验后退回,复印件留下);③近期小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1张贴在报名表上);④其它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报考者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对取消其考试和聘用资格。
  5、资格审查:根据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考试人员。
  参加考试人员名单及准考证领取时间将在仁化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仁化人才网上公布。
  (三)考试
  考试采取听力打字测试加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其成绩计算公式为:考试总成绩=听力打字测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
  1、听力打字测试。听力打字测试为电脑中文听打录入,考察打字速度和正确率。听力打字测试结束,划定最低打字速度和正确率(合格线),以此确定成绩。低于最低打字速度和正确率的,视为不合格,不排名次。最高分不能超过100分。
  听力打字测试时间、地点将在仁化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仁化人才网上公布。
  2、结构化面试。根据听力打字测试成绩,依合格考生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不足比例的,按实际入围面试人数确定面试人选。主要测试考生计划、组织、协调能力和综合分析能力、解决问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及举止仪表。
  面试时间、地点将在仁化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仁化人才网上公布。
  考试结束后,计算考生考试总成绩,依合格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及考察人选。如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考试总成绩、参加体检及考察人员名单将在仁化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仁化人才网上公布。
  本次考试设最低分数线。
  (四)体检及考察
  1、体检。在指定的综合性公立医院进行体检,其方法及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
  2、考察。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进行考察。主要考察拟聘人选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执行计划生育政策等方面的情况,并同时进行资格复查。
  (五)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办理聘用手续。
  体检和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将在仁化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仁化人才网上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51-6802103。
  (二)被聘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约定毁约责任,送县人才服务局备案。被聘用者须在用人单位服务满3年。
  (三)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其他考生:①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②应聘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③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④拟聘人选放弃聘用或不服从安排的;⑤拟聘人选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的;⑥法律、法规及其它有关规章规定不得聘用的。
  (四)被聘用者从接到聘用通知起15天内,必须按规定办好所有手续,逾期未办理手续的按弃权处理。
  (五)因各种原因取消拟聘资格的,已签订就业协议的,用人单位有权解除就业协议,且双方与不作任何补偿。
  (六)资格审查贯穿招聘的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证实,取消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者取消聘用,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七)考生应及时上网查阅成绩及相关通知,因考生自己原因未能参加下一步招聘程序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八)考生应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相关后果的由考生本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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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仁化县人民检察院
  2017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