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潜江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通知
2017年潜江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通知
根据《2017年度潜江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要求,现将2017年度潜江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体检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人员
体检人员依照各招聘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见附件)。
二、体检时间
2017年9月12日(星期二)
三、体检集中报到时间和地点
(一)体检报到时间:2017年9月12日(星期二)上午7:30以前;
(二)体检报到地点:潜江市人社局培训楼二楼(即面试前资格复审地点,潜江市建设街78号);
(三)考生需带本人身份证原件,考生未按规定的报到时间到报到地点集中,视为放弃体检资格。
四、体检有关要求和纪律
(一)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
(二)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预收体检费550元。
(三)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四)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和尿液检查,待月经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工作人员和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
(五)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如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会影响对您的聘用。
(六)考生对身高、体重、视力、听力、血压、心率等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应当场提出复检要求并在当天复检。当天体检结束后,不再安排复检。体检医院须作进一步检查的,时间另定。
(七)体检对象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规定的项目依次进行检查,不得漏项、漏检。对隐瞒病史、弄虚作假或冒名顶替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
(八)体检对象和用人单位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申请复检。复检申请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七日内提出。复检不得在原体检机构进行。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费用自理。
(九)体检不合格或须进一步检查的,由潜江市人社局事业科通过电话或手机短信通知考生,请考生保持电话联络畅通。
(十)考生在体检现场必须服从管理,听从指挥;
(十一)考生实行挂牌号体检,不得将本人姓名等信息告诉体检医生,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十二)考生家长及亲属不得尾随至体检医院干扰体检工作,否则作违纪处理,取消考生聘用资格;
(十三)所有项目检查完以后,经带队领导同意,考生离开体检医院。
联系方式:潜江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728-6298803
潜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