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鄂州市梁子湖区事业单位招聘取消岗位和递补体检对象公示公告
鄂州市梁子湖区2017年事业单位招聘取消岗位和递补体检对象公示公告
按照《招聘公告》规定,现将取消岗位和依序递补及体检对象事项公告如下:
一、 取消岗位
梁子湖区劳动就业管理局管理人员岗位参加面试的3名考生因2名考生自动放弃面试,实际只有一名考生参加面试,按照《招聘面试公告》规定,对只有一名考生参加面试的岗位,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本场考试所有考生的平均分,方可列为体检、考察对象,该考生面试成绩未达到本场考试所有考生的平均分,现取消该岗位。
二、递补对象
(一)梁子湖区司法局法援中心工作人员岗位计划招聘1人,因总成绩第一名考生未按时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从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现将第二名曾音佩依序递补列为体检对象;
(二)梁子湖区财政局沼山镇财政所财会岗位计划招聘2人,因总成绩第二名考生自动放弃,从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现将第三名汪雨葳依序递补列为体检对象。
三、体检相关事宜
(一)体检集合时间与地点
体检时间为2017年9月12日(下周二),具体集合时间和地点另行电话通知。
(二)注意事项
1、凭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或报表登记表参加体检,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2、体检前一天不能做剧烈运动,尽量素食,不能饮酒,晚上注意休息;体检当日早晨空腹,少或不饮水,在未做完抽血和B超项目前,不得进食,以免影响检查结果。
3、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因考生个人原因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从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并按招聘公告的规定程序办理。
鄂州市梁子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