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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河北沧州新华区教师招聘拟聘人员公示

发布:2017-09-13 00:00:00 字号: | | 【 打印 】
  2017年河北沧州新华区教师招聘拟聘人员公示已公布,河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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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聘用。由招聘领导小组汇总拟招聘人员基本情况,经区政府研究同意后办理上岗相关手续。所聘人员参照同岗教师落实相关工资待遇,按现行有关政策规定参加各项社会保险,不入事业编制。
  管理。受聘人员实行聘用制,编外合同管理。新华区教文体局负责所聘人员的日常管理和使用,受聘人员由区教文体局根据工作需要分配到各中小学校及幼儿园,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协议,首次协议期限为3年,协议期满,根据工作需要及双方协商可以继续签定。应聘教师任职不满3年,不得无故解除聘用协议。应聘乡属小学教师3年内不得调往乡属小学之外的其他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