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吉木萨尔县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招聘简章
2017年吉木萨尔县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招聘简章现已公布,报名时间:9月21日— 9月25日,(周末正常报名)上午10:00—13:30,下午16:00-19:30。领取准考证时间:9月28日,上午10:00—14:00,下午15:30-19:00。笔试时间:9月29日上午10:00—11:30。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考试不指定用书,需要复习教材的考生可参考2017新疆事业单位招聘用书。新疆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具体情况公布如下:
2017年吉木萨尔县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招聘简章
根据吉县党机编发【2017】9号【2017】12号文件的通知,结合我县机关事业单位空编多、人员短缺严重的实际情况,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出资购买服务岗39人,编外社区工作者2名(三台镇)。
一、原则及组织形式
招聘工作由吉木萨尔县政府购买服务岗位招聘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统一安排部署,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实施。
二、招聘的对象和范围
(一)招聘对象
1、涉及户籍限制详见职位表;
2、在吉木萨尔县服务的“大学生村官”及“三支一扶”大学生(包括服务期已满),不受户籍限制。
3、夫妻一方为招聘单位所在地户籍的配偶;
4、招聘单位所在地人民解放军或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现役军官配偶。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3、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4、立场坚定,自觉维护民族团结,维护国家统一,旗帜鲜明地反对民族分裂主义和非法宗教活动;
5、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和身体条件;
6、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在人社局工作的公益性岗位人员报考人社局政府购买服务岗年龄不限、学历放宽至中专以上文化程度)
7、年龄限制根据招聘单位职位表要求报考。(详见职位表)
8、符合选聘职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本次公开选聘中要求的户籍、工作经历等涉及时限的,均截止2017年9月20日。每个考生只能报考其中一个岗位。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正在服刑、缓刑期间人员不得报考
2、目前在岗的编外社区工作者、其他单位政府购买服务岗工作人员不得报考(离职一年后方可报考)
3、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时间安排(以下均为北京时间)
1、报名时间:9月21日— 9月25日,(周末正常报名)上午10:00—13:30,下午16:00-19:30;
2、领取准考证时间:9月28日,上午10:00—14:00,下午15:30-19:00;
3、笔试时间:9月29日上午10:00—11:30。
本次招聘工作的其他具体事宜,将通过吉木萨尔县政府网(www.jmser.gov.cn)另行通知,请各位考生及时关注。
四、招聘工作程序
此次政府购买服务岗位招聘按照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体检、公示、考察、签订劳动合同等程序组织实施。
(一)报名方式、资格审查
1、报名地点:吉木萨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人力资源市场。
2、报名要求:
(1)报名时须携带本人毕业证、有效身份证、户口本,以及招聘所需的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和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并如实填写《吉木萨尔县政府购买服务岗位招聘报名表》,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需提供加分认定所需的资料。
(2)报名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人社部门安排负责。
(二)组织笔试、公布成绩
笔试由县政府购买服务岗位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笔试采取汉语命题、闭卷方式进行,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笔试满分100分。笔试成绩由县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在笔试结束后在县政府网站发布。
笔试加分原则:
1.用非本民族文字答题的少数民族考生加10分;
2.在人社局工作的公益性岗位人员报考人社局岗位,工作年限满1年加3分,单项加分累计不超过30分。
(三)组织体检
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由县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昌吉州事业单位公开工作人员体检项目及标准(修订)》(昌州人通〔2009〕112号)和国家、自治区有关规定,组织考生在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采取编号、隐名的方式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经本人书面申请后可组织复查一次。对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从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在本职位考生中依次递补。考生自行到医院进行的体检结果不予认可。
(四)考察
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组织。考察主要了解掌握考生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情况,并就考生在资格审查期间提供的相关信息进行核实。考察如出现不合格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在本职位考生中依次递补,并进行体检、考察。
(五)公示
由县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通过县政府网站,对确定的拟聘用人员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六)签订劳动合同
各用人单位与招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建立个人档案,管理其人事组织关系。
(七)待遇
1、工资待遇,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2、被聘用的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此次考试成绩12个月内有效,因招聘人员离职、辞职出现岗位空缺时,按照此次考试的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纪律监督和其他要求
(一)县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并按照规定的要求开展招聘各项工作。对公开招聘工作中发现的违纪行为,由县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会同县纪检(监察)部门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查处。对考生弄虚作假、不提供真实情况的,取消参加招聘考试资格。
(二)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领导班子成员有夫妻关系、直系亲属关系,不得报考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三)本简章确定的时间、地点,因特殊情况需要变更的,由县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通过吉木萨尔县政府网站,发布通知进行变更,不再另行通知。
(四)本次招考工作相关事宜均由县招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五)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中的相关信息均通过吉木萨尔县政府网发布
咨询电话:6735121
监督电话:6912184
吉木萨尔县政府购买服务岗位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