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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广东韶关市农业局直属事业单位招聘1名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发布:2017-09-27 14:29:35 字号: | | 【 打印 】
  2017广东韶关市农业局直属事业单位招聘1名专业技术人员公告已发布。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时间:2017年10月12日至16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广东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韶关市农业局直属事业单位2017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和省、市有关文件规定,市农业局直属事业单位韶关市植保植检与种子管理站拟招聘专业技术岗位(会计岗位)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我局下属单位韶关市植保植检与种子管理站是公益一类正科级事业单位,人员经费由市财政核拨。主要职责:参与拟订和实施植物保护、植物检疫发展规划,农业植物检疫、疫情监测和防控;农业有害生物监测、预报、预警和防控;拟订农作物种子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农作物种子管理、应急储备,查处违法生产、经营种子的单位和个人;农业转基因种子安全、标识和监督管理;协助开展农药市场检查。编制数13个。
  二、招聘岗位、人数
  此次招聘专业技术岗位十二级1名,具体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三、招聘范围、对象及资格条件
  (一)招聘岗位范围及对象。
  1.招聘范围:面向社会招聘。
  2.招聘对象: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2年以上会计工作经历,符合本公告和招聘岗位要求的社会人员。
  (二)资格条件:应聘人员除应符合附件1的条件外,还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符合国家规定的从事会计工作的身体条件;
  (5)具有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6)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行政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政策外生育人员未缴清社会抚养费的,其中超生人员被有关单位依照《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
  (3)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
  本条所规定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公开招聘的报名截止日。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报考人员须于报名截止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书,及招聘岗位需求的资格证。未在规定时间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3.国有单位正式员工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在进入面试资格审核时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书面证明。
  4.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5. 按广东省相关规定符合考试加分政策的应聘人员,应在报名时在报名表内注明符合加分政策项目名称、相关服务证书名称及编号,并在资格复审时提供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6.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招考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报考人员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考。如专业目录中的“企业管理”(含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A120202),其岗位条件为“企业管理”(财务管理方向),那么专业中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方向的不可报考。除专业目录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四、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发布招聘公告。2017年9月22日委托韶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e12345.gov.cn)发布公告,粤北农业信息网(http://www.agrisg.com/)同时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2.报名时间、地点:2017年10月12日至16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报名地点:韶关市农业局(韶关市浈江区良村公路6号305室人事科)。
  3.报名要求:应聘者在报名时应提交:
  (1)填写好的《韶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一份(自行下载用A4纸双面打印),并且《报名表》中“应聘人员承诺”必需本人手写签名。
  (2)携带本人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以及岗位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3)近期正面免冠同版大一寸彩色照片3张。
  应聘人员要如实、准确填写个人报名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和聘用资格。情节严重的,追究相关责任。
  4.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对公告报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的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2)准考证领取。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名单及领取准考证时间将在粤北农业信息网(http://www.agrisg.com/)公布。领取准考证时间2017年10月17日至19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领取地点:韶关市农业局(韶关市浈江区良村公路6号305室人事科,联系电话:0751-8897298)。应聘人员按规定时间、地点凭本人身份证领取准考证,因其他原因本人不能到场领取而委托他人领取的,凭本人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领取。准考证作为笔试、面试、体检环节的凭证。
  五、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占总成绩40%,面试占总成绩60%。笔试成绩设置60分为最低分数线。
  (一)笔试。
  1.专技人员笔试的内容主要是专业基础知识。
  2.笔试时间:2017年10月21日上午9时至11时。
  3.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4.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按40%计入总成绩,笔试结束后,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进入面试人员笔试成绩必须达到60分以上。如果入围人数达不到1:5的,按照实际入围人数进入面试。
  5.笔试成绩和面试人员名单于2017年11月17日后在韶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www.e12333.gov.cn)、粤北农业信息网(http://www.agrisg.com/)公布。
  6.公办单位在职人员属于进入面试资格人员时,需在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公示3天内提交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给市农业局人事科,否则将取消面试资格,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二)面试。
  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
  2.面试时间:12月9日上午8时30分。
  3.面试地点:以具体通知为准。
  面试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范(试行)》有关规定进行。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必须达到60分以上,面试成绩按60%计入总成绩。面试完毕后当场评分、统分,并向考生宣布面试成绩。
  面试成绩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于2017年12月22日后在韶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www.e12345.gov.cn)、粤北农业信息网(http://www.agrisg.com/)公布。
  六、体检与考察
  根据招聘岗位拟聘人数和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从考试总成绩合格考生中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体检在指定的韶关市综合性公立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及项目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不合格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复检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规定,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可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体检和考察由市农业局统一组织实施,时间另行通知。
  七、公示、聘用及待遇
  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韶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e12345.gov.cn)、粤北农业信息网(http://www.agrisg.com/)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名单有异议的,可向市纪委派驻第七纪检组、人事科提出,监督投诉电话:市纪委派驻第七纪检组,0751-8630366、人事科,0751-8897298。恕不接受匿名投诉。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1.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
  2.应聘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3.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4.法律、法规及其它有关规章规定不准聘用者;
  5.个人放弃聘用或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的。
  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的程序和权限报批聘用,签订聘用合同。拟聘人员从接到调档通知起三个月内办好相关手续,超过期限的按弃权处理。
  经批准的聘用人员列入全民所有制事业编制,享受国家规定的各项工资福利等待遇。
  八、其他事项
  社会人员指除应届毕业生外,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
  本公告由韶关市农业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751-88972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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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韶关市农业局
  2017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