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河北省儿童医院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17河北省儿童医院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满足我院用人需要,根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结合我院2017年招聘工作人员计划和岗位空缺情况,河北省儿童医院2017年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师2名,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单位招聘方式。
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考察、体检、拟聘人员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三、招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2017年河北省儿童医院拟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岗位人员2名。具体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详见《河北省儿童医院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附件1)。
如果应聘人员在某一方面特别优秀或某一领域有特长的,经院党委会研究同意后可破格录用。
凡涉及到年龄、工作年限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17年1月1日。
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时间的计算方法是:从2017年1月1日算起,此前累计工作时间每达到12个月计为1年。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的人员不得报考。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四、招聘程序
通过河北省儿童医院网站(http://www.hbpch.com)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由河北省儿童医院人事处受理。
(1)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17年9月27日8:00时--17:30时。
报名地点:河北省儿童医院人事处,具体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建华南大街133号培训楼401。
2.报名要求: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者须填写《河北省儿童医院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可从网上下载打印填写,并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书和有关材料原件以及复印件(要求有工作经历的,要写上“工作经历证明并盖章”)。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3.资格审查。由河北省儿童医院人事处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现场确认或由用人单位进行电话通知。
(二)考试程序
1.技能考试
技能考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医疗常规和基础医疗操作。技能考试满分100分,最低合格线60分,技能考试当场打分,技能考试成绩采用“平均分”方法,各项技能操作项目的平均分为技能考试成绩。考试结果在河北省儿童医院网站(http://www.hbpch.com)公布。
2.面试
(1)按笔试和技能考试平均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2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方式
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执业能力、气质仪表、沟通能力和相关专业能力。面试满分100分,最低合格线60分,面试当场打分,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面试结果在河北省儿童医院网站(http://www.hbpch.com)公布。
(三)体检、考察
根据考生综合考试成绩,按1:1比例在最低合格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工作由河北省儿童医院统一组织,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合格的,由河北省儿童医院人事处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
经考察、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河北省儿童医院网站(http://www.hbpch.com)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五)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按相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河北省儿童医院网站(http://www.hbpch.com)为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信息发布网站,请考生注意查看相关信息。
咨询电话:0311-85911102(河北省儿童医院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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