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广东广州市公安局第四批招聘刑事技术助理岗位开展体检公告
2017广东广州市公安局第四批招聘刑事技术助理岗位开展体检公告已发布。广东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关于广州市公安局2017年度第四批招聘刑事技术助理岗位开展体检的公告
根据广州市公安局2017年度第四批招聘刑事技术助理岗位的工作安排及要求,现定于2017年9月29日(星期五)进行体检,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参加体检人员范围
按本次刑事技术助理岗位招聘要求,考试总成绩合格且资格复核通过的应聘人员,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1的比例进入体检环节。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名单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www.qgsydw.com/)和广州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hrssgz.gov.cn)上公布,应聘人员自行登陆报名网站查询。如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体检的,将在总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二、体检时间、地点
2017年9月29日(星期五)上午8:00-12:00。
广州市十二人民医院门诊大楼11楼(天河区黄埔大道西天强路1号)。
请参加体检的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于当天8:00前到达体检地点,以便工作人员审核个人身份。
三、体检费用
体检费用由我单位承担。因体检结果异常产生的补(复)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四、注意事项
(一)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
(二)体检表上贴近期二寸免冠彩色照片一张。
(三)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四)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
(五)有近视的应聘人员需佩戴眼镜。
(六)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
(七)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会影响对您的录用。
(八)体检医师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必要的相应检查、检验项目。
(九)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申请复检一次,并以复检结果作为最终体检结果。
(十)如对体检结论有疑义,请按有关规定办理。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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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公安局2017年刑事技术助理岗位招录办公室
2017年9月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