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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浙江慈溪市招聘事业单位人员资格复审及面试公告

发布:2017-10-10 14:37:27 字号: | | 【 打印 】
  2017年浙江慈溪市招聘事业单位人员资格复审及面试公告发布,浙江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2017年慈溪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及面试有关事项公告
  2017年慈溪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笔试成绩已揭晓。报考人员可登录慈溪人才网(www.cxhr.com)查询本人笔试成绩和在报考岗位的排名。现将资格复审及面试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实际参加本次笔试并取得有效分数的考生2237人,平均分为91.98457756。根据《2017年慈溪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规定,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为90分。附海镇所属事业单位农学岗位因考生笔试成绩均未达到合格分数线,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二、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上线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规定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岗位招聘计划数2名及以下的按1:3,3名及以上的按1:2确定,不足的按实际人数,并列的则全部入围,现将面试对象名单予以公布(附件1)。
  三、面试对象于10月12日上午9:00-11:30,到慈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交流大厅(慈溪市北三环东路1999号)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领取《面试通知》。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能提供报考岗位要求的毕业(学位)证书者,不得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
  资格复审对象须提供以下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经当地公安部门盖章后的集体户口簿首页和本人信息页复印件(因上学曾迁出户口的宁波生源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提供记载有户口迁出记录的原户口簿或公安部门出具的高校入学前的户口所在地证明;硕士及以上学位研究生可不提供户口簿)、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
  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招聘岗位有职业(执业)资格或资质要求的,还须提供相应的证件(证明)原件和复印件;招聘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还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其中有具体岗位工作经历要求的,需在提供的工作经历证明中说明具体从业岗位、工种及职责情况)原件;报考专设残疾人岗位的,还需提供第二代残疾人证原件和复印件;报考市体育管理中心体育管理岗位的还应提供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报考镇所属事业单位乡镇管理(3)岗位的全日制大学生退役士兵还应提供《退役士兵证》原件及复印件。
  面试实施2天前(截止10月11日17:30),书面确认不参加面试的,在该岗位笔试合格分数线上线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递补人员应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
  面试对象本人确有特殊原因可委托他人办理资格复审,除提供上述资格复审材料外,还需出具报考者本人签名的授权委托书(附件2)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面试时间为10月14日,具体安排详见《面试通知》。
  联系电话:63938255
  点击下载>>>1-2.zip
  1、2017年慈溪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面试对象名单
  2、授权委托书
  中共慈溪市委组织部
  慈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