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沈阳市公安局面向警察类、政法类院校招聘警务辅助人员
2017沈阳市公安局面向警察类、政法类院校招聘警务辅助人员400人
经市政府批准,沈阳市公安局面向警察类、政法类院校毕业生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400名。沈阳市公安局委托辽宁公安司法管理干部学院(以下简称“省管院”)负责本次招聘工作,具体事宜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此次公开招聘巡逻辅警400名,其中,男性200名,女性200名。
二、报考条件
(一)报名辅警要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年满18周岁,首次招聘年龄在30周岁以下;
4.具有警察类、政法类院校毕业大专以上学历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5.身体健康,五官端正,矫正视力在1.0以上,无口吃、无重听、无其他传染性疾病,无精神性遗传病史;
6.男性身高在170cm以上,女性身高在160cm以上。
(二)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或解聘的人员;
2.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3.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4.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5.现从事公安辅警工作以及曾经从事公安辅警工作的;
6.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三、工资待遇
平均工资标准为2970元/月(含“五险一金”个人承担部分)。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信息均采用网络发布的形式,官方信息发布网站为:省管院网站( www.lacpj.org.cn/index.asp )。
(一)报名
1.报名方式:登陆省管院网站填写并打印报名表。
2.报名时间:2017年10月6日至2017年10月9日8:00-17:00。
(二)体能测试和领取准考证
1.体能测试标准:
组别 | 10米×4往返跑 | 纵向摸高 |
男子组 | ≤13’’4 | ≥265cm |
女子组 | ≤14’’4 | ≥230cm |
2.测试时间:2017年10月6日至2017年10月9日8:00-17:00。
3.测试地点: 省管院警体馆(地址:沈阳市东陵区东陵东路82号)。
4.相关要求:考生须携带网上报名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学历证明材料和3张1寸照片;退伍士兵需携带相关证明。参加测试人员须穿着运动鞋;患有心脑血管、高血压疾病人员禁止参加测试。
5.通过体能测试后进行信息确认,确认通过后领取准考证。
(三)笔试
1.笔试考试试卷采用公务员行政能力测试题型,满分为100分。
2.考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四)面试
1.面试考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满分为100分。
2.面试时间及地点详见省管院网站面试通知。
(五)体检
体检时间、地点及体检标准详见省管院网站体检通知。
(六)公示与聘用
对体检合格人员名单在网上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有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
拟聘用人员须服从用人单位岗位调剂,否则不予聘用。
(七)联系方式
电话:024-86841511
五、注意事项
沈阳市公安局和省管院作为此次招聘工作的负责单位,从未授权给任何单位和个人参与培训、招聘、录取等业务,请广大考生谨防受骗;同时,沈阳市公安局将对进行非法宣传的组织或个人追究法律责任。
辽宁公安司法管理干部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