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蒲江县事业单位招聘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核对校验原件公告
2017年蒲江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核对校验原件有关事项的公告
各位考生:
根据《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成人社发〔2016〕49号)、《2017年蒲江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规定,现将2017年蒲江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核对校验原件有关事项予以公告。
一、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核对校验原件人员名单(见附件www.zggwy.org/scgwy/)
二、核对校验原件有关事项
(一)核对校验原件时间
2017年10月23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核对校验原件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核对校验原件而产生的空缺,在报考同一职位的考生中按照笔试成绩(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递补人员。递补进入面试核对校验原件相关公告将于10月24日在蒲江县公众信息网进行公布,不再单独进行电话通知,请各位考生注意网上查看相关公告。递补只进行一次。
(二)核对校验原件地点
蒲江县人社局公务员与事业人员管理科(地址:蒲江县鹤山街道工业南路16号,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三)核对校验原件时所需材料:
1、本人《准考证》、《应聘资格审查表》、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并提供近期同底版1寸免冠彩色证件类照片2张;
2、报名资格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件(毕业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证等)原件及复印件(执外国文凭者,需同时提供国家教育部认证的留学学历、学位证明原件);
3、报考“在蒲江服务期满的大学生志愿者或退役大学生士兵定向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还须提供退役证,或大学生志愿者服务所在区(市)县项目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内容包括确为志愿者、所属项目计划、服务的单位、协议服务期的年限、服务期限已满、考核合格)、县级以上组织人社部门出具关于其未享受基层服务项目优惠政策的证明、服务协议、相关考核材料以及服务证书的原件、复印件各一份(服务期满认定截止时间为2017年8月28日);
4、报考具有相关工作经历要求岗位的,须出具相关工作单位关于其工作经历及工作年限的证明,以及社保缴纳证明或劳动合同等其他依据材料(工作经历认定截止时间为2017年8月28日);
5、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者,须提供有人事管理权限的单位出具同意应聘的书面证明;
6、委培、定向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核对校验原件时均需提交原件验证并交复印件1份。
(四)领取《面试通知书》
核对校验原件合格者需缴纳80元考务费后领取《面试通知书》。领取《面试通知书》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时间及面试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三、相关说明
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招聘名额2倍的职位,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其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本次招聘我县其他达到面试比例职位进入体检人员(不含递补进入体检的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
未尽事宜,请向蒲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咨询,咨询电话:028-88550355。
蒲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