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下半年东营市东营区事业单位招聘递补面试资格审查通知(第三批)
关于对2017年下半年东营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第三批递补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的通知
根据《2017年下半年东营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的规定,现将递补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人员名单和入闱面试资格审查范围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递补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人员名单
2017年下半年东营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第三批递补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二、资格审查有关事项
(一)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
1、时间安排。2017年10月13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5:00。
2、审查地点。东营区区政府行政办公楼0号楼1307房间。
(二)资格审查应提供的材料
1、《2017年下半年东营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2、本人签名的《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
3、笔试准考证和1寸近期同底版彩色免冠照片2张(背面用铅笔或圆珠笔注明姓名、应聘岗位)。
4、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5、与报名信息一致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取得国外学历的,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6、就业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择业期内普通高校毕业生,2015年及以后毕业的毕业生)。
7、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1)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应聘的须经有用人权限的部门单位同意应聘的介绍信原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聘的,须提供网上报名时征得同级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应聘的介绍信原件;其他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应聘的,须在考察时提供有用人权限部门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解除劳动合同和就业协议的,提供解除劳动合同和就业协议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招聘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过的应聘人员,需提供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并注明起止时间和工作地点;在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过的应聘人员,需提供相应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保证明等。卫生类对原工作单位医院等级有要求的岗位,应提供工作医院相应等级的证明材料。
(3)全日制学历为专科的,应提供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招聘岗位要求的各类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5)其他应聘资格证明材料。
(三)其他事项
1、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凡在后续工作中发现通过现场资格审查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面试、聘用资格。
2、应本人参加现场资格审查,无故不参加资格审查的或未按规定要求提交有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递补名单按规定公布。
3、按照省有关规定,面试考务费每人70元,资格审查时一并缴纳。
4、考生应提前准备好相关复印材料,资格审查现场不提供复印服务。
联系电话:0546-82686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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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