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国家民委拟录用参公单位工作人员公示公告(第二批)
国家民委2017年度拟录用参公单位工作人员公示公告(第二批)
根据2017年度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有关要求,经过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等程序,确定陈希聪同志为国家民委拟录用参公单位工作人员,现予以公示。公示期间如有问题,请向国家民委人事司反映。
公示时间:2017年10月13日-10月19日(5个工作日)
监督电话:010-66508815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甲49号
邮政编码:100800
国家民委人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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