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饶市拟录用潘艾华等42名同志为人民警察的公示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江西省2017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赣人社发〔2017〕11号)的规定和要求,经笔试、面试、体能测试、体检环节,并经省公安厅备案,省人社厅复核,同意录用潘艾华等42名同志为人民警察,现将名单公示如下:
一、上饶市公安机关(42人)
(一)上饶市公安局(7人)
潘艾华、涂阳灵、付纪刚、丁思宇、连重发、汪 文
张 伟
(二)上饶县公安局(5人)
周 凯、余昊群、夏智深、应厚斌、徐 菡
(三)上饶市广丰区公安局(3人)
陈金辉、颜武侠、刘超君
(四)玉山县公安局(2人)
程 涛、周华健
(五)横峰县公安局(1人)
梁 琪
(六)弋阳县公安局(1人)
郑宜进
(七)铅山县公安局(6人)
苏 阳、王 武、陆康泰、江润东、聂娜娜、程 煜
(八)鄱阳县公安局(7人)
康兵兵、黄雄略、蔡鹏程、张 宁、邓泽群、徐睿芳
白 燃
(九)余干县公安局(2人)
程一民、张维汉
(十)万年县公安局(3人)
徐亚显、郭荣钦、余 冲
(十一)婺源县公安局(1人)
程长龙
(十二)德兴市公安局(4人)
李明雄、徐 熠、甘涌珠、查辰锋
公示时间为10月17日至10月23日,联系电话:0793-8239989,0793-8198873。
中共上饶市委组织部
上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