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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2月四川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直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发布:2017-10-27 11:28:57 字号: | | 【 打印 】
  四川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直属事业单位2017年12月招聘公告已公布,报名时间:2017年11月2日上午10:00至11月6日上午08:00,笔试时间:2017年12月2日,招聘人数:8人,笔试包含综合知识。本次考试不指定用书,可结合四川公务员考试复习用书进行备考。本教材包含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时事政治内容,适用于本次考试。四川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具体内容公布如下:
  四川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直属事业单位2017年12月招聘公告
  为适应四川出入境检验检疫事业发展需要,解决出入境检验检疫急需专业技术人员不足问题,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我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8名,现将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四川人事考试网[www.scpta.gov.cn]和四川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网[www.scciq.gov.cn]上发布)。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招聘单位 招聘岗位 单位地址
德阳检验检疫局 包装检测实验室 德阳市金沙江东路207号
四川检验检疫局
宜宾办事处
酒类检测实验室 宜宾市南岸航天路南段3号
四川检验检疫局
保健中心
耳鼻喉医师 成都市桐梓林北路1号
X光医师
检验师
财务科
四川检验检疫局
服务中心
综合科 成都市一环路南四段28号
财务科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的对象和范围
  面向全国招聘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2018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和非2018年应届毕业生。其中,2018年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职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证书,方可凭证书办理聘用手续,非2018年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17年7月31日前取得职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否则不予聘用或不予进入下一环节,责任由考生本人自负。
  报名时本单位的在编工作人员,不属本单位本次招聘对象范围。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四川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直属事业单位2017年12月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毕业证、学位证上所载的学历、学位和所学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历”、“学位”和“专业条件要求”等资格要求相符;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4)中小学教师报考者,须征得县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书面同意。
  (5)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书面同意。
  (6)企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须征得原单位书面同意。
  (7)年龄条件详见《四川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直属事业单位2017年12月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和全日制非应届毕业在读学生。
  (2)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
  (3)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5)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6)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
  (7)在各级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招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8)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
  (9)国家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和被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辞退不满五年的人员。
  (10)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16〕64号)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11)违反其他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公开招聘职位及要求
  详见附件:四川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直属事业单位2017年12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四、报名及网上缴费
  本次公开招聘的报名仅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四川人事考试网[www.scpta.gov.cn],报名时间:2017年11月2日上午10:00至11月6日上午08:00。
  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须知。报考者登录报名网站后,请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一个岗位报名,每个报考者在本批次事业单位公招中限报一个岗位。
  本次公招我单位不进行网上资格审查,考生在报名前对招聘公告内容有不清楚的,可拨打本公告后所列相应咨询电话咨询。报考者最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由四川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人事处负责的面试资格审查、考核中的复核和我单位审核确认的结果最终确定。
  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或同时参加了同批次事业单位两处及以上考试以及多岗位报考的,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2.填报信息。符合条件的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如实、准确填写《2017年12月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以下简称《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以便招聘单位了解报考者基本情况,但不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
  3.上传相片。报考者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表》后,按网络提示上传JPG格式、大小15—20K的报考者近期免冠证件照。有关部门根据报考者所传相片的质量在网上进行审查,并原则上在报考者上传相片后1个工作日内反馈照片质量审查意见。上传相片质量审查不合格的,报考者应按提示要求及时重新上传,报名截止以后照片上传功能也同步关闭,请报考者注意及时查询相关信息。
  (二)网上缴费
  上传相片质量合格的报考者,须及时按网络提示进行网上缴费,网上缴费时间截止到2017年11月7日上午08︰00。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笔试1科缴费50元。通过网络报名且上传相片质量合格的报考者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三)岗位调整
  笔试开考比例为报考人数与招聘名额之比不得低于3:1。未达到本公告规定的笔试开考比例的,由四川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调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调减或取消的情况,由四川出入境检验检疫局11月14日在四川人事考试网上公布。取消岗位中缴纳笔试考试费报考者所缴费用,2017年11月24日前通过互联网自动退回到报名时缴费的银行卡账户。
  (四)打印报名表
  上传相片合格并缴费成功的报考者,应及时登陆四川人事考试网,按网络提示打印《报考信息表》二份,供面试资格审查时使用。
  (五)打印准考证
  网上报名并缴费成功的报考者,凭身份证号、姓名,于11月28日至12月1日24︰00前登录四川人事考试网打印本人准考证,在打印准考证前,报考者必须在网上签订人事考试诚信承诺书。在考试当天,报考者须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均不得作为参考证件)按准考证指定的时间和考场参加笔试。逾期未打印准考证或未按要求签订诚信承诺书,以及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五、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综合淘汰的考试方式进行。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考试成绩按以下原则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x30%+面试成绩x70%。
  (一)笔试
  1.笔试科目:卫生类专业技术岗位笔试科目为《卫生公共基础(不含中医)》,其余岗位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笔试满分为100分。
  2.笔试范围:公共科目笔试《综合知识》的考试范围详见四川省人社厅2014年9月28日修订发布的《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综合知识〉笔试复习大纲》;《卫生公共基础(不含中医)》的考试范围详见四川省卫计委2014年4月22日印发的《省属卫生事业单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共科目笔试大纲(试行)》(请登陆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http://www.sc.hrss.gov.cn/)、四川人事考试网查阅或下载)。
  3.笔试时间:定于2017年12月2日在成都市进行(具体考试时间及详细地点详见《准考证》)。缺考笔试科目或笔试成绩为0分的报考者,视作自动放弃,取消报考资格。
  4.笔试成绩公布:笔试原始成绩于2017年12月19日在四川人事考试网公布,笔试总成绩及岗位排名由四川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于2018年1月2日在四川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官网公布,报考者请自行登陆四川人事考试网或四川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官网查询。对公共科目笔试成绩显示缺考、违纪、零分等特殊情况有疑问的报考者,可于2017年12月19日至12月21日24︰00登录四川人事考试网申请核查本人笔试原始成绩,逾期不再受理,核查结果由省人事考试中心于2017年12月26日在四川人事考试网上公布。
  (二)面试
  1.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2.确定面试入围审查资格人员。四川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将根据各具体招聘岗位的参考人员笔试成绩和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审查资格人员(面试入围审查资格人员笔试最低分数需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合格分数线以上人数达不到面试规定比例的,面试照常进行)。与最后一名面试入围审查资格人员笔试成绩相同的人员,一并确定为面试入围审查资格人员。
  3.面试资格审查手续的办理。面试资格审查由四川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负责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及人员名单于2018年1月12日前在四川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官网公布,请报考者注意查阅。
  获得面试入围审查资格的人员请按照规定的时间带上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面试资格审查手续:
  ①《报考信息表》2份(请在四川人事考试网上自行打印并按要求张贴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
  ②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③有效的学位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非应届考生);或学籍证明原件1份(应届考生),2018年应届考生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位、学历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学位证及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为准。
  ④社会在职考生须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内容包括:同意报考的意见、考生工作履历及任职情况),待业人员须提交所在街道或社区出具的待业证明。
  ⑤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材料。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其面试资格。
  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中因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取消面试资格以及因缺少面试资格审查公告要求的证件和没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自动放弃其面试审查资格而产生的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人员参加面试资格审查。依次等额递补取得面试审查资格的人员,由四川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根据报考者在《报考信息表》上所留联系电话直接通知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因递补人员联系电话留错或不畅通导致不能递补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自行放弃,责任自负。
  通过面试资格审查的面试人员,由四川检验检疫局发给面试通知书。
  4.面试时间及地点。面试的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公告。
  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身份证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候考。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面试人选。
  如因面试入围资格审查或缺考出现空缺而产生的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低于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时,面试正常进行。
  5.面试主要范围。
  包括意愿素质(动机愿望、职业责任感、敬业精神、竞争意识、兴趣爱好等)、智能素质(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业务能力、创新能力、组织管理能力、人际协调能力等)、人格素质(举止仪表、性格气质等)和知识素质(综合知识、专业知识等)等方面。
  6.面试成绩公布。报考者的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及岗位排名在面试结束后第二天在四川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官网公布。
  六、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人员确定
  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比例达到3:1的,面试后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1:1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比例低于3:1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
  (二)体检标准
  体检由四川检验检疫局人事处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三)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由四川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组织在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人员名单随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公布。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我单位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弃权。
  (四)复检及递补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后按规定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四川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某岗位因体检人员自动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按照参加面试报考者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体检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五)考察对象确定
  根据考试总成绩和体检结果确定考察人选。
  考察由四川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人事处负责实施,采取多种形式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考察中如发现报考人员的人事档案有严重造假或核心档案事宜存疑的,取消被考察人资格。
  七、公示
  考试、体检、考察合格者由四川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四川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网站上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审核确认人员的姓名、性别、年龄、准考证号、招聘岗位要求的本人其他有关基本情况、考试总成绩、排名以及该岗位招聘条件等,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用人员资格,不再予以审核确认;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一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或聘用人员资格。
  八、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人员,由四川检验检疫局人事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九、特别提示
  1.公招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由四川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在四川人事考试网或四川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官网上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的,责任自负。
  2.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3.本部门和省人社厅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十、有关咨询、监督电话
  网上报名咨询电话(主要负责解释报名政策、报考条件及专业科目笔试、面试考务等问题):
  028-82998352(四川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人事处)
  综合政策咨询电话:
  028-86761165(省人社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
  网站技术咨询电话(主要解决报名网站技术问题):
  028-86740101(省人事人才考试测评基地)
  公共科目笔试考务咨询电话:
  028-86759175(省人事人才考试测评基地)
  监督电话:
  028-82998401(四川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监审室)
  四川出入境检验检疫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