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浙江平阳县卫生计生系统招聘拟聘公示(第二批)
2017年平阳县卫生计生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第二批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及签订就业协议书的通知
根据《2017年平阳县卫生计生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平卫发[2017]141号)规定,经报名、初审、笔试、体检、考核等程序,现将第二批拟聘用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7天(10月25日—10月31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平阳县人力社保局和平阳县卫生计生局举报。拟聘用公示期满后,考生放弃聘用资格的不再另行递补。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应届生与招聘单位需在2017年11月10日前签订《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并在2017年11月18日前将个人档案迁往平阳县人才交流中心;往届生须在2017年11月10日前将个人档案迁往平阳县人才交流中心。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上述事项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举报电话:0577-58123530(县人社局事业科)
0577-58111371(县卫计局组织人事科)
点击下载>>>
平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平阳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