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浙江丽水学院拟聘用公示(十)
2017年丽水学院拟聘用人员公示(十)
根据《丽水市高层次人才“绿色通道”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经资格审查、面试、考核、体检、考察,决定聘用王玲俐同志为丽水学院工作人员,现予以公示,征求广大干部、群众的意见,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反映问题必须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丽水学院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
二、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三、公示时间从2017年10月25日至11月2日止,共7工作日。
四、公示受理电话:
丽水市人力社保局事业处:0578-2091237
丽水学院:0578-22710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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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丽水学院
2017年10月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