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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荆州市公安县事业单位引进急需紧缺人才专业能力测试公告

发布:2018-10-30 16:32:16 字号: | | 【 打印 】
  2018年荆州市公安县事业单位引进急需紧缺人才专业能力测试公告已公布,湖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2018年荆州市公安县事业单位引进急需紧缺人才专业能力测试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公安县2018年事业单位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公告》的要求,拟开展2018年公安县事业单位引进急需紧缺人才专业能力测试(以下简称测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参加测试对象
  报名参加我县事业单位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并且资格审查合格者(具体名单见附件1)
  二、测试时间和地点
  1、测试时间:2018年11月4日(星期日)
  2、测试地点:详见专业能力测试通知书
  3、测试通知书领取时间及地址:参加测试的考生须在2018年10月31日(星期三)8:30至11月2日(星期五)17:30以前到公安县人事考试院(斗湖堤镇青年路11号原人事局办公楼2楼)领取测试通知书,联系电话:0716-5225034。测试的具体时间、地点以测试通知书为准。不按时领取测试通知书视作自动弃权处理。
  三、测试具体时间安排
  6:30 考点工作人员到达考场、按岗位分工做好准备;
  7:00 考生进入指定候考室签到确认,迟到或不到视作弃权处理。候考室工作人员宣读《考生面试规则》;
  7:20 候考室工作人员组织考生抽签产生面试顺序;
  7:40 登记抽签号(教育类1号考生进入备课室)
  8:10 1号考生开始测试。
  四、测试内容及方法
  1、测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岗位能力,考察应试者的专业基础知识、思辨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创新能力及语言表达能力等。
  测试分教育组、综合组(卫计系统及其他事业单位)。
  教育组:根据岗位和专业特点。测试采取说课 + 综合答辩的方式进行(说课选用教材见附件2),每个人说课时间为15分钟(学前教育教师岗位和体育<足球>教师岗位说课时间为20分钟),综合答辩时间为5分钟。两个环节时间不连续计算。说课成绩权重为80%,答辩成绩权重为20%,测试成绩=说课成绩×0.80+答辩成绩×0.20。
  ①说课:说课满分为100分(学前教育教师岗位和体育<足球>教师岗位专业技能测试和说课各占50分)。主要考察报考人员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技能。说课准备时间为45分钟。
  ②综合答辩:答辩满分为100分。答辩内容为教师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语言表达、思维等,答题时间5分钟(含思考时间)。
  综合组:根据岗位和专业特点,主要测试专业水平能力、管理能力、应变能力等,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测试时间12分钟(国学教师测试时间15分钟)。
  2、面试顺序。所有面试考生按抽签顺序进行。
  3、面试成绩。考官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得分,即为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名确认。
  4、有关事项。
  测试公告在测试开考前至少7天发布。测试公告发布以后,如有考生在测试举行之前的5天外申明弃权,造成岗位引进数与参加测试人数达不到1:2的,取消或减少该岗位引进计划。并在公安县人民政府网、荆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县市区板块(公安县人社局)进行公示,但测试时间、地点等相应安排不变。
  如有考生在测试举行之前的5天内申明放弃或不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测试的,其测试成绩按零分计入,并参与排序。对因有考生弃权或不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造成一个岗位只有一人参加测试的,实行测试最低分数线控制,测试最低分数线设定为80分,对达不到测试最低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体检、考核阶段,相应招聘岗位计划取消。
  对硕士研究生、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才不设限测试开考比例的,实行测试最低分数线控制,最低分数线设定为80分,对达不到最低分数线者,不能进入体检、考核阶段,相应岗位引进计划取消。
  测试后出现成绩相同的,则组织成绩相同的考生再次面试,按再次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测试成绩在公安县人民政府网、荆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县市区板块(公安县人社局)公告。
  六、注意事项
  (一)时间要求。考生须在测试当日上午7:00前携带有效身份证、测试通知书在规定时间内到测试地点候考室签到确认(候考室具体地点见测试考点前公告栏),迟到、不到或缺证者视作自动弃权处理。
  (二)纪律要求。
  1、开考前,考生必须将手机等通讯工具及电子产品关闭后交工作人员统一封存,自带的相关资料一律交由工作人员统一保管,否则作违纪处理。
  2、候考期间,需耐心等待,不得离开候考室,如因特殊情况需离开候考室的,须报告候考室工作人员,经许可后,由工作人员全程陪同,否则作违纪处理。
  3、考生持抽签顺序号进入面试室,向考官展示本人的顺序号。测试时不得透露自己姓名、准考证号等信息,否则作违纪处理。
  4、在进入试场后,按照主考官的要求答题,不得向评委及工作人员询问有关考题的问题,如确未听清题目,可要求主考官重复一遍。主考官宣布答题开始,考生开始答题,计时开始,考生答题结束,必须报告“答题完毕”。
  5、测试结束后,考生在原地等候公布测试成绩。测试成绩公布后,由工作人员带离测试考场。
  6、自觉遵守考试纪律,尊重考官和其他工作人员,服从工作人员协调和安排。如有违纪行为,将取消测试资格。
  政策咨询电话:0716—5110030
  考务咨询电话:0716—5225034
  举报投诉电话:0716—5225263
  附件:
  公安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