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荆州市公安县事业单位引进急需紧缺人才专业能力测试公告
2018年荆州市公安县事业单位引进急需紧缺人才专业能力测试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公安县2018年事业单位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公告》的要求,拟开展2018年公安县事业单位引进急需紧缺人才专业能力测试(以下简称测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参加测试对象
报名参加我县事业单位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并且资格审查合格者(具体名单见附件1)
二、测试时间和地点
1、测试时间:2018年11月4日(星期日)
2、测试地点:详见专业能力测试通知书
3、测试通知书领取时间及地址:参加测试的考生须在2018年10月31日(星期三)8:30至11月2日(星期五)17:30以前到公安县人事考试院(斗湖堤镇青年路11号原人事局办公楼2楼)领取测试通知书,联系电话:0716-5225034。测试的具体时间、地点以测试通知书为准。不按时领取测试通知书视作自动弃权处理。
三、测试具体时间安排
6:30 考点工作人员到达考场、按岗位分工做好准备;
7:00 考生进入指定候考室签到确认,迟到或不到视作弃权处理。候考室工作人员宣读《考生面试规则》;
7:20 候考室工作人员组织考生抽签产生面试顺序;
7:40 登记抽签号(教育类1号考生进入备课室)
8:10 1号考生开始测试。
四、测试内容及方法
1、测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岗位能力,考察应试者的专业基础知识、思辨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创新能力及语言表达能力等。
测试分教育组、综合组(卫计系统及其他事业单位)。
教育组:根据岗位和专业特点。测试采取说课 + 综合答辩的方式进行(说课选用教材见附件2),每个人说课时间为15分钟(学前教育教师岗位和体育<足球>教师岗位说课时间为20分钟),综合答辩时间为5分钟。两个环节时间不连续计算。说课成绩权重为80%,答辩成绩权重为20%,测试成绩=说课成绩×0.80+答辩成绩×0.20。
①说课:说课满分为100分(学前教育教师岗位和体育<足球>教师岗位专业技能测试和说课各占50分)。主要考察报考人员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技能。说课准备时间为45分钟。
②综合答辩:答辩满分为100分。答辩内容为教师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语言表达、思维等,答题时间5分钟(含思考时间)。
综合组:根据岗位和专业特点,主要测试专业水平能力、管理能力、应变能力等,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测试时间12分钟(国学教师测试时间15分钟)。
2、面试顺序。所有面试考生按抽签顺序进行。
3、面试成绩。考官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得分,即为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名确认。
4、有关事项。
测试公告在测试开考前至少7天发布。测试公告发布以后,如有考生在测试举行之前的5天外申明弃权,造成岗位引进数与参加测试人数达不到1:2的,取消或减少该岗位引进计划。并在公安县人民政府网、荆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县市区板块(公安县人社局)进行公示,但测试时间、地点等相应安排不变。
如有考生在测试举行之前的5天内申明放弃或不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测试的,其测试成绩按零分计入,并参与排序。对因有考生弃权或不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造成一个岗位只有一人参加测试的,实行测试最低分数线控制,测试最低分数线设定为80分,对达不到测试最低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体检、考核阶段,相应招聘岗位计划取消。
对硕士研究生、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才不设限测试开考比例的,实行测试最低分数线控制,最低分数线设定为80分,对达不到最低分数线者,不能进入体检、考核阶段,相应岗位引进计划取消。
测试后出现成绩相同的,则组织成绩相同的考生再次面试,按再次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测试成绩在公安县人民政府网、荆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县市区板块(公安县人社局)公告。
六、注意事项
(一)时间要求。考生须在测试当日上午7:00前携带有效身份证、测试通知书在规定时间内到测试地点候考室签到确认(候考室具体地点见测试考点前公告栏),迟到、不到或缺证者视作自动弃权处理。
(二)纪律要求。
1、开考前,考生必须将手机等通讯工具及电子产品关闭后交工作人员统一封存,自带的相关资料一律交由工作人员统一保管,否则作违纪处理。
2、候考期间,需耐心等待,不得离开候考室,如因特殊情况需离开候考室的,须报告候考室工作人员,经许可后,由工作人员全程陪同,否则作违纪处理。
3、考生持抽签顺序号进入面试室,向考官展示本人的顺序号。测试时不得透露自己姓名、准考证号等信息,否则作违纪处理。
4、在进入试场后,按照主考官的要求答题,不得向评委及工作人员询问有关考题的问题,如确未听清题目,可要求主考官重复一遍。主考官宣布答题开始,考生开始答题,计时开始,考生答题结束,必须报告“答题完毕”。
5、测试结束后,考生在原地等候公布测试成绩。测试成绩公布后,由工作人员带离测试考场。
6、自觉遵守考试纪律,尊重考官和其他工作人员,服从工作人员协调和安排。如有违纪行为,将取消测试资格。
政策咨询电话:0716—5110030
考务咨询电话:0716—5225034
举报投诉电话:0716—5225263
附件:
公安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