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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公务员法规定,公务员将“能上能下”

发布:2019-03-20 11:00:44 字号: | | 【 打印 】
  新公务员法今年6月1日起就要正式实施了。对此,社会各界的关注点各不相同。比如,那些还未走出校门的在校大学生,更关注以后报考公务员的条件有没有什么新的变化。但是,对于基层公务员而言,公务员法的第50条,显得特别重要。就是因为这一条首次针对公务员提出了一个概念叫做“能上能下”。看到这一条,很多基层公务员都觉得压力很大。
  什么是“能上能下”?
  什么叫公务员职务、职级“能上能下”呢?说得更简单一点,就是公务员能够提拔使用,也可以降职使用。现实生活中,谁都知道,公务员只要不犯错误,其职务是只升不降的。也就是说,一名公务员,从科员到副科级干部,从处级干部到厅级干部,只要你遵纪守法、没有违纪违规的情况,仕途都是往上升的。哪怕一部分公务员能力很一般,只要没有原则性错误,级别和待遇通常不会降下来。但是,实行公务员“能上能下”制度,意味着今后一部分公务员提拔之后,假如能力不能胜任,还可以被“打回原形”。
  实行“能上能下”,为什么让很多公务员紧张?
  公务员职务、职级实行“能上能下”的规定一出台,很多基层公务员都非常紧张。为什么会出现这种状况呢?就是因为在公务员队伍中,还存在着人浮于事的现象。一部分公务员,级别和待遇提升上来之后,干事创业的激情就消散了。甚至,有的公务员,在体制内混到一定的级别之后,在明知自己升迁无望的情况下,就不会主动办事。电视剧《人民的名义》中的奇葩区长孙连城,就是一个鲜明的例子。当他感觉自己仕途已经到达了终点,就开始消极怠工了。
  “能上能下”机制对公务员队伍意味着什么?
  公务员职务、职级实行“能上能下”制度,对于公务员而言,震动是巨大的。今后,那些不想干事、不能干事、不会干事的公务员,哪怕已经爬到了一个高位,只要你不能为人民群众办实事,辜负了组织和群众的信赖,自己现有的位置,同样坐不稳。在这一机制的鞭策下,相信很多的公务员都会慎重对待自己的级别和待遇,“在其位谋其职”,对公务员而言,将不再是一句空话。对此基层人民群众当然是拍掌欢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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