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游客接待和后勤服务保障工作,敦煌研究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21名、季节性工作人员1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作地点
敦煌莫高窟
二、报名资格
(一)在敦煌市有固定住所;
(二)具备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三)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良好的服务意识和职业素养;
(五)品行端正,服从安排,遵纪守法。
三、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合同制工作人员21名
1.文化弘扬部游客服务岗12名
(1)男女不限,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不超过28周岁,女性身高160cm以上,男性身高170cm以上;
(2)普通话标准,形象气质较好,具有旅游管理、播音主持等相关专业人员及退伍军人优先考虑,有外语、声乐、舞蹈、表演艺术等特长者可适当放宽条件。
2.文化弘扬部新媒体运营岗1名
(1)男女不限,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不超过30周岁;
(2)主修网络与新媒体、传播学、数字出版等相关专业,具备基础摄影摄像及非编软件操作能力,有英语CET-4级及以上证书或同等国际认证资质;
(3)能够熟练使用SEO优化及舆情监测工具,持有新媒体运营师(三级)证书或同等职业资格证书,具有政务新媒体、文博机构账号运营经验者优先考虑。
3.文化弘扬部预约调度岗1名
(1)男女不限,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不超过28周岁;
(2)主修旅游管理、信息管理、视觉传达设计、平面设计等相关专业;
(3)能够熟练操作Office系列办公软件及Adobe系列设计软件,持有Illustrator、Photoshop等专业资质证书或具有旅游景区(文化场馆)视觉设计经验、3年以上数据分析从业经验者优先考虑。
4.文化弘扬部设备保障岗3名
(1)限男性,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不超过28周岁;
(2)主修计算机应用、电气自动化、智能装备与系统(演艺工程与智能技术方向)等相关专业或具备相关专业技能;
(3)持有相关职业资格证书或具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5.总务处汽车驾驶员3名
(1)限男性,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35周岁及以下,身高170cm以上;
(2)持有A2/B2驾照,驾龄5年以上,精通车辆维修保养工作,具有相关工作经验或退役军人优先考虑。
6.总务处水电维修工1名
(1)限男性,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35周岁及以下;
(2)持有电工/焊工等相关职业资格证书,具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二)季节性工作人员18名
1.总务处食堂配菜工6名
(1)限男性,年龄50周岁以下;
(2)能适应旺季大客流延时加班,具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2.总务处食堂服务员2名
(1)限女性,年龄50周岁以下;
(2)能适应旺季大客流延时加班,具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3.总务处环卫保洁员4名
(1)限男性,年龄60周岁以下;
(2)能适应旺季大客流延时加班,具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4.总务处卫生间清洁工6名
(1)男女不限,年龄55周岁以下;
(2)能适应旺季大客流延时加班,具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四、报名方式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25年4月1日—4月10日。
(二)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报名人员请登录敦煌研究院官网http://www.dha.ac.cn/从公告附件1《敦煌研究院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表》或附件2《敦煌研究院招聘季节性工作人员报名表》中下载报名表格,按要求完整清晰填写个人信息(附彩色免冠1寸照片)后将报名表发送至电子邮箱dha-hr dha.ac.cn,报名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必须真实有效。文件名格式:应聘敦煌研究院合同制XX岗位+姓名+联系电话或应聘敦煌研究院季节性XX工(员)+姓名+联系电话。
(三)资格审查:由招聘工作小组工作人员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将采取电话或电子邮件方式告知面试的具体时间和地点。
(四)考核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等方式进行,百分制考核评分。由考官对每位报考人员进行客观、公平、公正地评分,纪检部门全过程监督。参加面试人员请携带个人报名表、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相关资格等级证书(以上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套)、近期免冠1寸彩照2张,由工作人员进行材料复审,凡核实报名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由于个人原因不能按时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
(五)审查和公示:根据参加面试人员最终成绩排名确定拟聘用人员,按程序进行体检和无犯罪记录审查,体检合格和审查通过的在适当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本人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审查不通过形成的岗位空缺按照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并进行体检、审查和补录公示。
(六)聘用及待遇:符合聘用条件的合同制工作人员,按照敦煌研究院新入职合同制工作人员有关规定确定岗位等级、签订劳动合同、兑现相应待遇。劳动合同前3个月为试用期,试用期工资按照敦煌研究院合同制工作人员试用期工资发放标准执行,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按照敦煌研究院合同制工作人员工资发放标准执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符合条件的季节性工作人员按照敦煌研究院临时用工工作人员工资发放标准执行。
五、其他事宜
本公告其他未尽事项由敦煌研究院文化弘扬部、总务处负责解释。
六、报名政策咨询时间和电话
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敦煌研究院文化弘扬部:0937-8869139 15193731225
敦煌研究院总务处:0937-8869179 15193732562
敦煌研究院人力资源处
2025年3月31日
文章来源:https://www.dha.ac.cn/info/1020/6492.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