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委组织部有关负责同志介绍2016年甘肃选调生招录工作
甘肃公务员考试网获悉,近日,省委组织部有关负责同志就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工作介绍了相关情况。
问:请您谈谈我省今年选调工作的总体考虑?
答:2016年选调工作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总体考虑:一是进一步突出助推扶贫攻坚。2015年省委省政府出台关于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1+17”文件,强调全面小康是全局工作重中之重、扶贫攻坚是全面小康重中之重,要把脱贫攻坚作为“一号工程”抓紧抓好。今年新招录选调生工作岗位安排,将大力向贫困县倾斜,并分期分批派到贫困村工作锻炼,让他们在基层参与精准扶贫工作,经受历练增长才干。二是进一步突出服务民族地区稳定发展。2015年中央召开第六次西藏工作座谈会议,省委召开藏区工作会议,省委省政府制定出台了“1+8”藏区经济社会发展和长治久安工作方案与政策文件,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藏区工作的新精神、新要求,着眼加强藏区党员干部队伍建设,在招录名额和录取比例上均向甘南藏区予以倾斜。甘南州应届毕业生招录名额为15名,是各市州应届毕业生招录名额最多的;甘南州大学生村官中招录选调生的人数与符合报考条件人数比例为1:10,其他市州在1:15左右。三是进一步突出公开、公平、公正。2015年6月王三运书记在《关于2015年选调生招录情况汇报》上做出批示“做好公开、公平、公正以及基层导向,需要导向的细化落实”。在今年选调生招录工作中,我们认真贯彻落实批示要求,进一步严格工作程序、细化工作措施、严把审核关口、及时公开信息,进一步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四是进一步突出基层导向。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关于培养选拔年轻干部的新精神新要求和省委立足实践一线培养年轻干部的决策部署,从应届毕业本科生和大学生村官中招录的选调生全部安排到乡镇,并且根据中央和省委有关政策要求,规定在乡镇机关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因公开遴选等特殊原因调离的,应至少服务满2年。从应届毕业研究生中招录的选调生根据工作需要可安排到市、县直部门工作,但要有计划地安排到贫困村工作锻炼。
问:请您介绍一下我省2016年选调计划?
答:省委组织部积极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有关控编要求,将今年选调生招录数量限制在全省和各市州行政编制总额内,确定总的招录计划为280名,与2014、2015年持平。其中:从与省政府签订了省校战略合作协议的清华大学、北京大学、复旦大学、天津大学、西安交通大学5所高校定向选调应届毕业生22名;计划从国内全日制公办普通高校(不含独立院校)选调应届毕业博士、硕士研究生83名,从“985”、“211”工程院校和省内公办普通本科院校(不含独立院校)选调应届毕业本科生75名;从在基层服务期满2年及以上的我省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以下简称“大学生村官”)中选调100名。
问:今年选调工作的程序和时间是如何安排的?
答:为了与普通高校学生毕业、离校等时间节点相衔接,而且在确定招录人选后,尽快安排到岗工作,今年普通选调招录工作按照以下程序进行:①4月22日,通过甘肃组工网(http://www.gszg.gov.cn)和甘肃省人社厅网站(http://www.rst.gansu.gov.cn)发布《甘肃省2016年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公告》;②5月3日—4日,组织省外考生现场报名和省内院校、各市州委组织部集中推荐报名;③5月19日9:00—5月22日8:00报考人员通过甘肃省人社厅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④5月22日组织进行公务员录用考试;⑤6月上中旬,通过甘肃组工网和甘肃省人社厅网站公布全体考生成绩和拟录用结果,并通知体检和资格复审等相关事宜;⑥7月上旬,组织拟录用人员进行体检和资格复审;⑦8月份,选调生全部到岗工作。
清华大学、北京大学、复旦大学、天津大学、西安交通大学5所高校定向招录选调生工作另行安排。
问:2016年我省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的选调条件是如何规定的?
答:2016年,甘肃省招录选调生的报考条件为:(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2)政治素质好,学习成绩优异,有志于从事党政工作,志愿到基层单位、边远地区和艰苦环境锻炼成长。(3)应届毕业本科生须具备:①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截至报名时);②综合考评名次列本专业前四分之一;③能如期获得毕业证、学位证(2016年7月1日之前)。应届毕业博士、硕士研究生须具备以上条件中的①③两项。应届毕业博士研究生年龄在32周岁以下(1983年7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7年7月1日以后出生)、本科生年龄在25周岁以下(1990年7月1日以后出生)。(4)选聘的大学生村官须具备:服务期满2年及以上(截至报名时);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截至报名时);近两年年度考核等次为称职以上。由于甘南州大学生村官聘期为2年,为保证甘南州大学生村官聘期内能有参加选调生招录考试的机会,甘南州2014年选聘的大学生村官也可报名。(5)未受过纪律处分;应届毕业生无定向、委培、签约、工作单位,大学生村官无违反合同行为;服从组织分配。(6)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问:大学生村官报考选调生有哪些规定?
答:一是关于基层服务年限的规定。省委组织部、省编办、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大学生村官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甘组通字[2013]16号)规定,大学生村官到村任职满2年、年度考核称职以上且具备选调生条件和资格的,可参加面向大学生村官的选调生招录。大学生村官服务期满2年计算截止日期限定为报名截止时间。二是关于甘南州大学生村官的报名条件。甘南州大学生村官的聘期为2年(其他市州大学生村官聘期均为3年),目前在岗的主要是2014年、2015年选聘的村官,为保证甘南州大学生村官聘期内也能有参加选调生招录考试的机会,根据中组部、人社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的意见》(人社部发[2014]61号)和《甘肃省适当降低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公务员考录报考条件办法》(甘人社通[2014]480号)提出的“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公务员招录可不限制工作年限和经历”,规定甘南州2014年选聘的大学生村官也可报名。三是因为大学生村官已经在基层服务了一定年限,为了让更多的符合选调条件的大学生村官都有参加考试的机会,从2015年开始不再限定大学生村官报名推荐人数,凡符合选调条件,经市(州)、县(市、区)委组织部按招录条件进行考察推荐后可参加考试。四是已转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考录为公务员的原大学生村官,不可以参加选调生招录考试。
问:在选调生招录过程中如何保证公平公正、公开透明?
答:我省选调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主要经过推荐报名、资格审核、组织考试、体检和资格复审等程序。为了保证选调生招录工作的公平公正和公开透明,我们将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严把推荐报名资格条件审核。由各有关高校和各市州党委组织部门严格按照选调条件和程序进行审核推荐,加注意见、加盖印章后,经省委组织部统一审核,确定参加考试人员。二是将考务工作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组织。笔试试题请国家有关部门指定的专业机构命制,考务工作委托我省第三方专业考试机构按照有关保密规定和严格程序组织实施,进一步突出专业规范。省委组织部不命题、不阅卷、不登分,负责宏观指导和综合协调。三是加大监督工作力度。请省直有关单位纪检部门对招录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公布监督电话(12380),邀请部分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考生家长代表观摩视察考试组织、试卷评阅情况。邀请新闻媒体对笔试、阅卷等有关工作进行宣传报道。四是分类别分市州严格按成绩录取。严格按照招录工作方案,按选调计划分应届毕业研究生、应届毕业本科生、大学生村官三类和报考市(州),依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录取人员。不同类别、不同市(州)之间不调剂,拟录人员主动放弃或体检、资格复审未通过出现缺额不补录。
问:我省选调生考试都包括哪些内容?
答:我省选调生考试招录在实践中已经形成了一套与公务员考录大体一致的程序,唯一不同的就是选调生考录没有面试环节。因为选调生是非定职位招录,如果组织面试,各面试考场之间尺度平衡难以掌握,面试成绩有失公允。鉴于这种情况,选调生考录在前期择优推荐报名、严格审核把关的基础上,只设定了笔试环节,没有设定面试环节。应届毕业生考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和《申论》。大学生村官的考试科目,在《行政职业能力测试》《申论》的基础上,增加了《基层工作和服务群众理论与实践》,主要是为了使考试科目设置更加科学、更有针对性,让干得好的考得好,考出真水平真本事,把扎实在基层工作、真正为群众服务的优秀大学生村官选拔进来。
需要说明的是,选调生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问:考生如何及时获知选调生招录工作的相关信息?
答:2016年选调生招录工作,将通过甘肃组工网(www.gszg.gov.cn)和甘肃省人社厅网站(www.rst.gansu.gov.cn)适时发布选调生招录公告、报名审核结果、拟录取名单及其他相关信息。考生可在6月上中旬通过甘肃组工网和甘肃省人社厅网站查询本人考试成绩,请广大考生及时关注。同时,开通两部咨询电话(13993102963、13993103053),在选调生招录工作期间正常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为考生解答疑问;开通监督电话(12380),接受社会监督。
问:选调生工作岗位是如何安排的?
答:选调生在所报考录用市(州)范围内安排工作岗位。应届博士研究生可安排到市(州)直部门单位,应届硕士研究生可安排到县(市、区)直部门单位,但要有计划地安排他们到基层一线锻炼。应届毕业本科生全部安排到乡镇。大学生村官安排到原所在乡镇工作,若所在乡镇无空缺行政编制,可就近调剂安排到其他乡镇工作。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加强乡镇干部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办发[2014]14号)和《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乡镇干部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甘办发[2014]84号)要求,新分配到乡镇的选调生在乡镇机关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因公开遴选等特殊原因调离的,应至少服务满2年。上级机关一般不得借调乡镇干部,因工作特殊需要短期借调的,应征得借调单位同级党委组织部门同意并明确借调时间。分配到县(市、区)直及以上机关单位的选调生2年内不得调动。
问:对选调生后续管理是如何规定的?
答:选调生是我省年轻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省委组织部高度重视选调生的后续管理,既坚持重点培养,更坚持严格要求。一是选调生到岗工作后,适时分期分批安排进行调训。重点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和思路、“三农”问题和精准扶贫工作、联村联户工作、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和我省民族地区发展问题、党的农村政策和乡镇基层工作常识等,帮助他们成长成才。二是选调生到岗工作后,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所在市(州)、县(市、区)组织人事部门和工作单位组织人事部门依据公务员法和干部工作有关政策规定做好日常管理和跟踪培养,加强理论武装和实践锻炼,不断提高工作能力,促进选调生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