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甘肃省文物局直属事业单位校园招聘20人公告
甘肃省文物局直属事业单位2023年校园招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甘办发〔2011〕22号)、《甘肃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稳定和扩大就业若干措施的通知》(甘政发〔2022〕33号)和《中共甘肃省委组织部、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优化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和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甘人社通〔2022〕208号)等规定,为满足全省文物考古事业发展需要,甘肃省文物局计划为直属事业单位敦煌研究院、甘肃省文物考古研究所,通过校园招聘方式招聘从事考古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2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本次校园招聘在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科学院大学、复旦大学、浙江大学、武汉大学、厦门大学、兰州大学、兰州理工大学、兰州交通大学、西北农林科技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北大学、郑州大学、山东大学、吉林大学、四川大学、宁夏大学等高校开展,主要面向2023年应届毕业生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二、应聘人员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思想品德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热爱文物事业,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奉献精神和团队协作精神;
4.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5.具备与招聘岗位一致的专业、技能等条件和身体、心理素质,身体健康,能适应野外考古工作环境;
6.年龄要求:硕士研究生为1987年4月11日以后出生的人员,本科毕业生为1992年4月11日以后出生的人员;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涉嫌违纪违法正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岗位及具体条件
计划招聘20名从事考古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岗位和具体条件详见岗位列表(附件1)。
四、招聘流程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4月12日至30日。
报名方式:本次校园招聘采用现场报名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有意向应聘人员填写《甘肃省文物局所属事业单位校园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连同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各学期成绩单、毕业论文(应届生无需提供)及其他资格等级证书等材料扫描件一并发送至电子邮箱gswwzfc@163.com,接收报名时间截止至2023年4月30日。
报名材料格式要求:
1.报名表格式为Word,文件名为“岗位代码+专业名称+姓名+报名表”(如“GSWWXY01+考古学+张三+报名表”)。
2.证件等材料按身份证(双面)、学历证、学位证、各学期成绩单、毕业论文及其他资格证书材料的顺序整理为一个PDF文件,文件名为“岗位代码+专业名称+姓名+证件”(如“GSWWXY01+考古学+张三+证件”)。
3.将上述2个文件放入同一文件夹并压缩后发送至电子邮箱,文件名及电子邮件的主题为“岗位代码+专业名称+姓名”(如“GSWWXY01+考古学+张三”)。
(二)资格审查。根据报名及接收简历等材料情况,甘肃省文物局组织招聘单位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
(三)面试考核与签订协议。
面试时间、地点及方式另行通知。面试主要考核应聘者履行岗位职责应具备的综合素质与专业能力。
根据面试成绩,按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面试成绩相同的,采取面试加试的方式确定),同时,与进入体检环节人员签订三方协议。
(四)体检。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文件执行,在兰州市内三甲以上综合医院进行,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时间为面试次工作日,体检不合格者可申请复检一次,复检仍不合格的,取消资格,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选。
(五)考察。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采取调阅档案、个别谈话、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专业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不合格或本人放弃考察资格出现空缺的,按该岗位面试考核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六)确定拟聘人员。根据面试、体检和考察情况,按岗位计划招聘人数择优等额确定拟聘人员,并对拟聘人员在甘肃省文物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对公示中有问题反映,经调查核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拟聘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七)审批、备案及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经甘肃省文物局党组会议研究审批后,报甘肃省人社厅备案,按照岗位设置管理的有关规定确定岗位等级、签订聘用合同、兑现相应待遇、办理档案迁转等手续。公示及之后环节中出现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2023年9月30日前未取得“毕业证”的大学本科毕业生和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硕士研究生,以及毕业证信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无法查询的应聘人员均不予审批聘用。
五、其他事项
1.面试、体检、考察及录取通知将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告知,请及时关注邮箱,并保持通讯畅通,以便接收相关信息。
2.招聘过程中不收取体检费用之外其他费用。对以我局或招聘单位名义发布虚假招聘信息的机构,我们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3.应聘者需对个人信息的完整性、真实性和一致性负责。应聘人员如有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者有其他妨碍考察工作的行为,我局有权取消其应聘资格。对于提供虚假材料的应聘人员,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严肃处理。
4.我局有权根据岗位需求变化及报名情况等因素,调整、取消或终止个别岗位的招聘工作,并对本次招聘享有最终解释权。
5.本次招聘公告在甘肃省文物局、招聘单位网站或微信公众号,以及有关高校院校就业网站发布。请符合招聘条件的高校学生关注并按时参加。
六、联系电话
甘肃省文物局:0931-4538769、0931-4538541
敦煌研究院:0937-8869288、0931-8357201
甘肃省文物考古研究所:0931-2131183
监督电话:0931-4538526
附件:
甘肃省文物局
2023年4月11日
文章来源:http://wwj.gansu.gov.cn/wwj/c105442/202304/16982054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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