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威市消防救援支队招聘政府专消防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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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威市消防救援支队招聘政府专消防员公告正文
武威市消防救援支队招聘政府专消防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政府专职消防员队伍建设,提升全市防灾减灾救灾能力,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录聘用制政府专职消防员27名。特此公告。
一、用工性质及岗位设置
(一)招聘单位:武威市消防救援支队;
(二)招聘人数:拟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27名(政府专职消防员含专职消防队员和消防文员),专职消防队员限男性,会计、出纳岗位消防文员性别不限。
(1)武威市凉州区消防救援大队8人(会计1人、出纳1人,专职消防队员6人);
(2)武威市古浪县消防救援大队6人(专职消防队员);
(3)武威市民勤县消防救援大队13人(专职消防队员)。
(三)用工性质:聘用合同制。
(四)岗位职责:实行准军事化管理,在消防救援机构及各级指挥长(员)的指挥、管理和监督下,与国家行政编制消防员共同承担执勤灭火、抢险救援和后勤保障等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户籍要求: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公民,且具有甘肃省内常住户口;
2.共性要求:
(1)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适应岗位需要的身体条件;
(3)遵纪守法,保守秘密,政治素质高,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
(4)热爱消防事业,能够适应24小时执勤备战工作需要;
(5)男性身高165厘米以上,女性身高160厘米以上,双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6(经准分子手术后半年以上,双眼视力均达到4.8以上,无并发症,眼底检查正常,合格),身体健康,身体协调性良好;
(6)身体健康,体形端正,脸部无明显疤痕、胎记,无残疾,无口吃,无文身,无传染性疾病和慢性病。
3.年龄要求:
(1)年满18周岁,28周岁以下(1996年4月15日-2006年4月15日期间出生);
(2)部队复转军人、大学本科,具有消防员资格等级证书,汽车驾驶B2类以上驾驶证,车辆维修、计算机资格、普通话资格证书;擅长新闻稿件撰写、熟练掌握音视频剪辑软件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报名时携带相关证书及证明),年龄放宽至30周岁(1994年4月15日以后出生);
(3)持准驾A1、A2、B2驾驶证,并具有2年以上驾龄、消防救援工作急需的特殊专业人才,条件可适当放宽至35周岁(1989年4月15日以后出生)。
4.学历要求:
(1)报考专职消防队员应具有高中(含职业高中、技校)以上文化程度,报考出纳、会计岗位人员应具有本科(含)以上学历,且报考岗位与专业对口,取得相应专业资质,报考人员的学历应是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学历;
(2)军队院校(函授)毕业生须在部队服役期间入学;部队复转军人文化程度可放宽至初中以上。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招聘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有吸食毒品、强制猥亵、猥亵儿童、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盗窃等不良行为的;
4.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被执法执纪部门立案正在审查的;
5.有大额网络借贷(5万元以上),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网络赌博行为的;
6.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人员;
7.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家属涉嫌“黑恶势力”被公安机关扫黑除恶立案调查;
8.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曾拥有海外国籍的,或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9.有酒驾、醉驾及严重交通肇事行为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采取公开招聘的方式,由武威市消防救援支队及各县区消防救援大队(站)共同组织实施,按照“报名初审、政治审查、体技能测试、面试、体格检查、人选确定、签订劳动合同”等程序依次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4年4月15日—4月29日(周六、周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
(1)武威市凉州区消防救援大队(康宁消防救援站)
联系人:王欣
联系电话:15095619972
地址:甘肃省武威市凉州区民勤路426号
(2)古浪县消防救援大队(定宁消防救援站)
联系人:钱宛煜
联系电话:19993560811
地址:武威市古浪县消防救援大队(昌松路665号)
(3)民勤县消防救援大队(昌宁消防救援站)
联系人:党兆霖
联系电话:15101369870
地址:甘肃省武威市民勤县三雷镇大滩路36号
3.报名时需本人携带以下资料:
(1)下载并填写此公告后的附件1:《武威市消防救援支队2024年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报名登记表》一份;
(2)下载并填写此公告后的附件2:《武威市消防救援支队2024年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政治审查表》一份,并前往相应机构审查盖章;
(3)下载并填写此公告后的附件3:《武威市消防救援支队2024年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信息登记表》一份;
(4)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户口本【首页、户主页、本人页、直系亲属页(直系亲属系本人父母及其配偶)】、学历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以上复印件各三份;
(5)大专以上学历者需携带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三份(登陆学信网,注册打印),高中学历者携带毕业证现场验证;
(6)驾驶证、退役证等相关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三份;
(7)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红底5张、白底4张(照片背面备注姓名及身份证号);
(8)近半年内个人征信报告;
4.资格审查:
(1)招聘单位将根据本公告设定的报考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对提供虚假材料或隐瞒欺骗者,一经发现,取消报名资格。
(2)测试考核本次招聘将通过体能测试、面试两项考核,由武威市消防救援支队统一组织实施。
(二)考试、体格检查
1.考试:考试工作由武威市消防救援支队负责组织实施,支队纪委负责对考试全过程进行监督。
(1)考试具体时间及地点将在身份复核后组建“考生工作”微信群,并通知相关招录工作事宜。
(2)考试采取体能测试、面试的方法进行。总成绩为体能测试、面试成绩之和,体能测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总成绩=体能测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其中,体能测试按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体能测试、岗位适应性测试项目及标准》执行(见附件);面试依据体能测试成绩总分从高到低按1:2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数。面试人员携带证件到指定地点(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参加面试。面试实行百分制,每人限时5分钟,面试人员随机抽签确定顺序。面试成绩按照“去掉一个最高分和最低分求平均分”方法计算确定。
(3)总成绩确定后,在武威市消防救援支队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布考试成绩。总成绩相同时,优先招聘体能测试成绩较高者。
2.体检:
(1)按拟招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2)体检参照《应征入伍公民体格检查标准》。由武威市消防救援支队统一组织实施,确定时间、地点、体检者不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3)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体检者,取消资格。体检不合格的视为淘汰,按考评成绩排序依次等额递补。
(4)体检费、服装费用由招录对象自行承担,岗前培训期间由单位补发,未完成岗前培训的不予发放。
四、人员管理及相关待遇
(一)按照“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招聘的政府专职消防员由武威市消防救援支队和各县区消防救援大队(站)共同管理,人员实行24小时常态化值班备勤。专职消防队员集训期不少于90天,消防文员不得少于30天,集训期间实行封闭化管理。
(二)聘用人员工资根据《武威市政府专职消防队经费管理办法(暂行)》发放,由基本工资、工龄工资、备勤费、伙食费、服装费等构成,实行逐年晋升机制。按相关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个人承担部分在工资中扣缴。正式录用后享受每月4天轮休,按规定每年享受年休假。集训期间为聘用人员发放基本工资。
(三)交通出行、子女入学入托、景点门票减免等享受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优待政策。
(四)鼓励专职消防员在职期间参加各类职业技能培训、鉴定,符合相应条件的优先推荐参加国家行政编制消防员招聘。
(五)按照《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开展职业健康监护,为专职消防员建立职业健康档案。
(六)专职消防员因工受伤、致残或死亡的,按照规定进行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落实各项工伤及政策抚恤待遇。
(七)拟招聘专职消防队员采用“混编”模式编入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与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共同执勤。实行准军事化管理和特殊工时制,24小时值班备。因重大节日安保工作或者战备执勤需要时,停止轮休。消防文员编入消防救援大队开展工作。
五、人员确定、公示和聘用
1.人选确定。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名,拟定招聘人选,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2.公示。根据考试、体检、政审情况,由武威市消防救援大队提出拟聘用人员名单并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对署名反映的问题由武威市消防救援支队进行核实,查证属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3.聘用。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受聘人员与武威市消防救援支队、用人单位签订三方劳动合同,(第一期合同期限为2年,第二期合同期限为3至5年,第三期应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上岗前由单位统一进行岗前培训和在岗培训,时间分别不少于90天、30天,集训期间实行全程淘汰制,在集训期和试用期内违反纪律、规定的不予签订合同,空缺名额由参考人员按成绩排名依次替补。
4.人员补聘。拟聘用人员在培训期间自动放弃或经培训考核不合格者,或有符合应当依法解除劳动关系情况的,与相关聘用人员解除劳动关系,相应空缺指标进行补聘。
岗位补聘从参加本岗位应招并参加面试,但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进行补聘。
六、合同终止与解聘
聘用期内,招聘人员不能胜任本职工作、严重违反用工单位规章制度、违法违纪行为和严重违反劳动合同行为的,予以解除劳动合同。用工单位每年对聘用人员进行考核,包括履职尽责、遵章守纪、教育培训等,连续两次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依法解除劳动关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关于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规定的,应当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
七、公告时间:2024年4月15日至4月29日。
八、本公告内容最终解释权归武威市消防救援支队所有。
九、此次招聘以本公告为准,凡与本公告不一致的一律作废。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C03VGno3xVkag_7nCJXye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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