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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县政务服务中心等事业单位选聘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2024-09-12 17:10:29 字号: | | 【 打印 】
\环县政务服务中心等事业单位选聘工作人员公告摘要
 
  环县政务服务中心等事业单位选聘工作人员公告公布。报名时间:2024年9月21—22日。甘肃公务员考试网小编现将其发布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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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县政务服务中心等事业单位选聘工作人员公告正文
 
环县政务服务中心等事业单位选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决定在全县乡镇范围内为环县政务服务中心等事业单位选聘工作人员80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聘计划

  计划选聘工作人员80名。(具体岗位详见岗位计划表)

  二、选聘范围

  环县乡镇事业单位(含社区)服务期满转正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民生实事项目人员”(不含教育、卫健事业项目人员)。

  三、选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8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乡镇工作人员须在乡镇工作3年以上(2021年8月31日以前参加工作,含试用期、服务期)。

  3.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4.近3年年度考核结果评定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因见习期内考核结果确定为“不定等次”的,视为当年年度考核结果为称职(合格)。

  5.热爱相关职位工作,具有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6.符合选聘计划表中所列各岗位的年龄、工作年限和其他报考条件要求。

  四、选聘程序和办法

  选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按照编制选聘计划、发布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考察、选聘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9月21—22日。

  2.报名地点:县人社局后一楼办公室。

  3.报名要求:报考人员下载并如实填写《环县政务服务中心等事业单位选聘工作人员报名及资格审查登记表》,所在单位初审后加注同意报考意见,交近期同底免冠二寸彩照3张,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同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报名及资格审查登记表信息必须填写规范、真实、全面。每名报考人员只许报考一个岗位。报名人数与计划选聘人数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对达不到规定比例和确定的急需紧缺专业,由用人单位划定最低分数控制线并于笔试前书面通知报考人员。

  (二)资格复审

  按照公布的选聘条件,对报考人员资格进行复审。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选聘条件或有弄虚作假情形的,取消选聘资格。

  (三)加分

  对申请加分的报考人员,经核查无误后予以加分,加分结果于2024年10月11日公布,加分结果直接计入总成绩。

  1.2019年以来,年度考核结果为优秀等次的,每个优秀等次加0.5分;

  2.2019年以来,获得省级奖励的加2分;获得市级奖励的加1.5分;获得县级奖励的加1分;同一项目获奖加分按最高奖项只加一次,不得重复加分;

  3.加分项总分为5分,超过5分的不再加分。

  (四)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对公共基础知识及时事政治等的掌握程度、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满分为100分。

  1.考点设置

  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上填写的为准。

  2.考试内容

  (1)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及时事政治。

  (2)笔试时间:2024年10月13日上午9:00—11:00

  2024年10月16日公布笔试成绩,报考人员可于2024年10月16日10:00至10月17日10:00登录2024年环县政务服务中心等事业单位选聘工作人员笔试成绩查询系统(https://bm.gd-pa.cn/dzsys/hxzw)查询个人笔试成绩及是否进入考察范围。

  3.总成绩确定:总成绩105分,按笔试成绩+加分项确定总成绩。

  (五)考察

  根据总成绩按选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名单,如遇末位报考人员总成绩并列的,同时列为考察对象。

  考察工作由县社局牵头,选聘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共同参与进行。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考察采取走访调查、个别谈话、查看资料等方式。对考察中发现不符合工作岗位要求的,取消选聘资格。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选聘: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有犯罪前科和严重的违法违纪行为,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的;

  3.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4.组织纪律涣散,有不良思想作风和生活作风问题的;

  5.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6.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的;

  7.经研究确定不能选聘的其他情况。

  考察合格人数达不到选聘岗位计划数的,从通过笔试的报考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的报考人员考察不合格的,不再递补。

  (六)公示和选聘

  经笔试、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选聘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相关手续。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4423707

  附件:



  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9月12日

  文章来源:https://www.huanxian.gov.cn/xwzx/gsgg/content_69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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