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广州市天河区公开选调公务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2016年广州市天河区公开选调公务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已公布,报名时间:2016年3月21日9:00时至2016年3月25日17:00时止。广东公务员考试网现将2016年广州市天河区公开选调公务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公布如下。
2016年广州市天河区公开选调公务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天河区是广州市现代化中心城区、广州建设国家中心城市的核心区和科技创新主力区,经济总量连续九年居广州市各区之首,辖内拥有国内三大CBD之一的天河中央商务区和以国家级高新产业园区天河科技园、软件园为核心的天河智慧城以及广州国际金融城等高端战略发展平台,处于广州市“三大战略枢纽”的核心位置。近年来,坚持提质增效的可持续发展理念,城区品质不断提升,民生事业全面进步。目前,正以创建“现代服务核心区、创新创意引领区、生态宜居样板区、幸福共享示范区”为战略目标,积极代表广州参与全球竞争,努力成为广州经济社会发展的排头兵和领军者。
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广泛吸引专业人才,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更好地为促进天河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人才支持和智力保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2009年第139号)等规定,区委区政府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择优选调公务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选调范围及职位(岗位)
公务员选调面向全国开展,职位为科员,共16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选调面向广东省开展,岗位为管理岗位或者专业技术岗位,共13名(见附表1、附表2)。
二、选调条件
(一)政治素质好,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良好的沟通与协作能力。
(二)公务员职位须具有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且已进行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登记;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须现为公益一类或财政核拨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且现聘为管理岗位或者专业技术岗位人员。
(三)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四)报考科员职位的须现任科员及以上职务,报考事业单位管理岗位或者专业技术岗位的须现聘为与选调岗位相应职务及以上的岗位。
(五)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3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或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可放宽到38周岁以下(1978年3月1日以后出生)。
(六)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七)身体健康。
(八)非广州市常住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我市人口调控和服务管理工作的意见及配套文件的通知》(穗府〔2014〕10号)规定的广州市户口迁入条件。
(九)符合报考职位(岗位)规定的相应选调条件。
(十)正在试用期的,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的或纪检部门、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受纪律处分尚未解除的;有其他规定不宜办理转任情形的均不列入选调对象。
有关时间计算均截止至2016年3月1日。
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核
1、报名时间:2016年3月21日9:00时至2016年3月25日17:00时止。
2、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报考者在报名时间内登录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hrssgz.gov.cn/index.html),按网上提示填写个人信息进行报名。每名考生限报考一个职位(岗位),报名考生未达到选调职位数3倍的,将减少选调职位数或取消该职位(岗位)选调。
3、报考人员须按《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15年版)》进行报考,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职位(岗位)的专业要求,学位种类不等同于报考专业。报名时应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未按规定上传照片的,视同未报名处理。
4、资格审核:将对报考人员填报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审核结果可在报名系统查询,请考生密切留意。报考人员须对本人网上填报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选调资格。凡不按要求完整填报信息的,不予审核通过。
5、资格复审:面试前选调单位将现场对考生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生需按照要求携带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审核通过后方可进入面试。现场资格审核的时间和地点将通过电话和短信的方式告知考生,请考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
(二)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无领导小组讨论、实际操作、模拟现场等多种形式,主要测试考生的业务能力、文字表达能力、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举止仪表等综合素质。面试分未达到60分的不得进入下一个环节。
(三)组织考察
面试结束后,根据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选调人数与考生人数的1:3确定考察人选,如达不到1:3,则考察人选为通过面试的实有人员。
根据德才兼备的原则,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对是否适合或胜任职位(岗位)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重点考察工作实绩和工作能力。得分未达到60分的不得进入下一个环节。进入考察人选主动放弃或所在工作单位不同意调出及不接受前往考察的,视情况可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组织考察期间,本人需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选调证明,如不能出具,视为放弃选调。
(四)体检
考察结束后,根据考生考察成绩从高到低按选调人数1:1确定体检人选。考生体检不合格或者放弃选调的,选调单位可视情况从考察合格的人选中依次递补。公务员体检按照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审定的标准进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进行。
(五)确定人选、公示
体检合格后,由用人单位将拟选调的人选报区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审批通过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和任职手续。考生自愿放弃选调资格的,视情况可依次递补选调人选。
四、任职(聘用)及待遇
选调人选确定后即按程序办理调动和任职、聘用手续,享受天河区在编在职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规定的工资福利。
公开选调咨询电话,公务员:020-38622391,事业单位工作人员:020-38622393。
广州市天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2月25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