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广东公务员考试申论范文:没有纪律就没有自由
在2017年广东公务员考试申论的备考中,写作是众多考生们要啃的硬骨头,广东公务员考试网专家建议考生们多看些申论范文,以便熟悉行文规则,以下范文供考生们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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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纪律就没有自由
又有集中又有民主、又有纪律又有自由、又有统一意志又有个人心情舒畅……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再次向我们描述了良好党内政治生活的生动图景。集中与民主、纪律与自由、统一意志与个人心情舒畅,看似矛盾对立,实则辩证统一,体现了党内政治生活的鲜明特质与明确要求。就纪律与自由的关系而言,有一点可以看得很清楚:没有纪律就没有自由;要想在工作和生活中充分享受自由,就必须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谈到纪律与自由的关系,一些人会认为,自由应当是无拘无束、随心所欲,纪律则是对自由的限制,二者不可兼得;有了纪律就没有自由,要自由就不能有纪律约束。事实上,自由从来都是有限制的,无限制的“自由”不是自由,而是任性与放纵。在我们的工作和政治生活中,根本就不存在绝对的自由,任何自由都必须以遵守规则和纪律为前提。即使在个人生活中,自由也不是毫无限制的,同样会受到道德、规则等的约束,并且不能危害他人自由、违反公序良俗。法国近代思想家卢梭有一句名言:人生而自由,却无往不在枷锁之中。这一观点尽管有些片面和消极,但也启示我们:自由和纪律是如影随形的,除非脱离现实社会,否则不可能存在脱离纪律约束的自由。尽管历史上有的思想家执着追求绝对自由的“桃源乐土”,但那只能是一种不切实际的幻想。倒是孔子所说的“从心所欲不逾矩”,道出了纪律与自由的关系,也道出了自由的真谛。
纪律绝不是自由的对立面,相反,它旨在明确自由的边界,促使人们更好地行使自身的自由权利。对于广大党员、干部来说,纪律所约束的只是越“底线”、闯“雷区”的行为。而在“底线”之上、“雷区”之外,则有着广阔的自由发展空间。在纪律所确认的边界内,我们能更规范地行使权利,不断向“高线”发起冲击,开辟工作和人生更为高远的境界。从这个意义上说,只有使自己的言行接受纪律的约束和规范,才能获得真正意义上的自由。而突破纪律所设置的“底线”和“雷区”,则往往导致腐化堕落,不但会失去党内政治生活的自由,甚至连人身自由都难以得到保证。现实生活中,一些党员、干部在纪律与自由的关系上认识不清、觉悟不高,千方百计逃避纪律约束,追求为所欲为的“自由”;尤其是当他们位高权重之时,更是毫无顾忌,任意挥霍自由,忽视纪律的存在,结果违纪违法、身陷囹圄。这样的案例教训深刻,令人警醒。
古人云:畏则不敢肆而德以成,无畏则从其所欲而及于祸。党员、干部要行得正、坐得稳,就要对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保持敬畏。当然,“畏”主要体现的是他律,是一种底线要求。更高的要求和境界是自律,即将党纪国法要求转化为自觉行动。我们党之所以强调要从不敢腐、不能腐过渡到不想腐,就是要为广大党员、干部严格自律营造良好环境和氛围。从另一个角度说,我们也应从内心认同党纪国法的要求,始终做到慎初、慎微、慎终,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确保忠诚、干净、担当,在纪律的安全线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不断从必然王国迈向自由王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