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广东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选调2名公务员公告
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选调工作人员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我院面向全省的公务员(含参公单位工作人员)选调2名工作人员。欢迎有志者报名加入我院大家庭。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和人数
1、财会管理人员:1名;
2、行政管理人员:1名。
二、选调人员资格条件
1、财会管理人员须从事财会岗位工作2年以上,具有会计资格证书,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会计学(A120201)、会计学(B120203)财务管理(B120204)专业本科以上学历;行政管理人员须从事综合行政后勤岗位工作2年以上,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行政管理(A120401)、行政管理(B120402)、人力资源管理(B120206)专业本科以上学历,适合男性;
2、具有公务员身份;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1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4、近三年年度考核称职以上;
5、选调人员必须符合有关任职回避规定;
6、品行良好,无涉嫌违法违纪等问题记录;
7、无其他不宜选调情形。
年龄、工作年限时间计算截止至2017年8月31日。
三、选调程序
选调按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等程序进行。择优拟定选调人员后,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一)报名
1、报名时间: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17年10月20日。
2、报名地点: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处组织人事科。
3、报名需提供的资料:《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请登陆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网站http://fy.jiangmen.gov.cn/下载)、身份证、工作证、毕业证、学位证、会计证复印件各1份和近期二寸免冠彩照8张。
4、报名方式:报考应经所在单位同意,并提交报名资料(复印件加盖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印章),可将有关报名资料通过邮政特快专递或本人亲自交至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处组织人事科。
(二)资格审查
考试前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人员政治处将有专人负责通知其参加考试。
(三)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分别占考试综合成绩的60%和40%。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财会管理人员主要测试会计专业知识和有关财会的法律法规等方面;行政管理人员主要测试文字表达能力和公写作能力等方面。
2、面试。面试内容以综合能力测试为主,面试依照笔试成绩由高至低,按选调人数1︰3比例确定人选;若未达到比例,按实际人数确定。
(四)确定考察对象
根据综合成绩高低,报院党组确定等额考察对象。
(五)体检、考察
由我院统一组织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同时,政治处将组织考察组赴有关单位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
(六)调动及任职
体检合格及组织考察后,报党组确定选调人员,在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网站公示7天,公示无异后办理调动及任职手续。
四、其他事项
联系方式:广东省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处组织人事科(广东省江门市蓬江区篁庄大道98号)
邮 编:529030
联 系 人:郑尚安、罗国琴
电 话:0750-3936307、3936343
传 真:0750-3936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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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7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