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广东佛山三水区委办公室选调公务员公告
佛山市三水区委区府办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佛山市三水区委区府办拟面向全国公开选调1名公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对象、职位和条件
(一)选调对象
全国范围内按照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中符合选调条件的男性公务员,不含试用期公务员、聘任制公务员以及三水区各镇(街道)服务期未满5年的镇(街道)公务员。
(二)职位要求
选调职位 | 人数 | 学历(学位) | 专业 | 其他条件 |
---|---|---|---|---|
区委区府办科员(从事区法制办相关工作) | 1人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 法学(A0301,B030101) | 1.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或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具有两年以上法律实务工作经验; 2.年龄为35周岁以下; 3.须承诺选调后在相应岗位服务不少于5年。 |
说明:计算年龄截止时间为报名的第一天;专业名称及代码参考《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17版)》(附件1)。
(三)其他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勤奋敬业,具有良好的政治品质。
2.已办理公务员(或参公人员)登记手续,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或以上等次。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具备较强的综合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写作能力。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参加选调。
二、选调程序安排
选调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察、确定拟选调对象、体检、公示、办理转任手续等程序和方法进行。
(一)报名
采取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的方式。报名者需提供以下资料:
1.《佛山市三水区委区府办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附件2);
2.身份证、学历学位、资格证书、工作经历等证明文件、本人《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
3.近期免冠大一寸彩照2张。
报名时间:2017年10月16日至10月20日(节假日除外)。现场报名者在报名时间内(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提交上述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网上报名者将上述材料的电子版或电子扫描件,发至电子邮箱zzrss@ss.gov.cn,并通过电话向我办确认。
报名地址:佛山市三水区人民三路139号区委区政府大楼3楼311室。
联系电话:0757-87728392、87768571。
(二)资格审查
根据选调的对象和条件,对每位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报名者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三)考试
采取笔试、面试的形式。从笔试成绩合格者中,依成绩高低顺序,按选调人数1:5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够面试比例的按笔试合格人数确定。笔试、面试成绩按4∶6的比例综合计算总成绩。笔试、面试和总成绩满分均为100分,合格分数线均为60分。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和体检
从通过核查比对且笔试、面试成绩合格者中,按总成绩高低顺序与选调人数等额确定考察对象。通过面谈、实地调查了解、查阅档案材料等方式,重点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实绩和日常表现等情况。
考察合格者按1:1比例确定为体检对象。对拟体检对象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体检。
考察、体检不合格或放弃的,可从总成绩合格的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
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选调对象,并在佛山市三水区政府网、佛山市三水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
(六)录用
公示期满符合选调条件的,按相关规定办理转任手续。
三、其它事项
原则上,拟选调对象的行政级别调至本单位后按相关规定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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