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关于印发《东莞市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 年)》的通知
(东莞市)关于印发《东莞市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 年)》的通知 东委发〔2011〕9号
各镇(街道)党委、人民政府(办事处),市直各单位,中
央和省驻莞单位:
现将《东莞市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东莞市委
东莞市人民政府
2011年4月18日
东莞市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
根据国家和广东省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为“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东莞”提供人才支持和智力保障,制定本规划纲要。
一、序言
人才是指具有一定专业知识或专门技能,进行创造性劳动并做出贡献的人,是人力资源中能力和素质较高的劳动者。人才是经济社会发展的第一资源,是推动科学发展的第一动力,是先进科学技术和先进管理经验的载体。随着科学技术和社会的飞速发展,人才在一个国家、一个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中越来越起到基础性、战略性和决定性的重要作用,人才争夺越来越呈现出竞争空间的全球化、竞争对象的高端化、竞争手段的多样化,人才争夺不断呈战略性升级态势。目前,我市正处于“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东莞”的重要时期,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在国内外激烈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最为重要的是人才问题。优先发展人才是时代性战略,是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本质要求。加快建设一支素质高、结构优、规模大和善于发展及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人才队伍,是东莞发展方式由要素驱动向创新驱动转变、有效破解难题、实现战略目标的关键所在。东莞的发展离不开人才。市委、市政府历来都高度重视人才工作,将人才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结合,不断改革创新,使我市人才事业取得了显着成绩,有力推动了我市经济社会的高速发展。但相对于东莞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尤其是相对于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要求,我市人才工作依然存在一些突出的问题亟待解决,主要是一些领导干部思想重视不够,思维还没有从“招商引资”转向“招商引资与招
才引智并重”;人才的规模、结构尚与东莞经济社会发展不完全适应;符合东莞转型升级要求的高层次人才非常缺乏;人才创新能力不强;人才管理体制机制改革有待深化等。今后十多年,是东莞加快转型升级的重要战略机遇期,也是我市人才事业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各级党委和政府以及市直各部门,必须牢固树立人才是第一战略资源、人才是第一要素、人才是第一推动力的理念,进一步增强人才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危机感,把人才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重要位置,自觉用科学理论指导人才工作、用战略思维规划人才工作、用科学体制机制保障人才工作、用科学方法推动人才工作,努力建设一支符合和适应我市发展战略目标的高素质人才队伍。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战略目标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管人才原则,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以推动产业调整升级和城市升级为重点,树立人才发展主战略思想,加快推进“人才向往与集聚之地”的建设,努力实现由人力资源大市向人才资源强市的转变,为“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东莞”提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
(二)基本原则。
根据人才发展的规律和东莞的市情,在未来十年,东莞人才发展的基本原则是:人才优先、高端引领、以用为本、优化结构、开放合作、整体开发。在东莞建设人才向往与集聚之地过程中,人才优先是前提,高端引领是根本,以用为本是基础,优化调整是关键,开放合作是重点,整体开发是保障。
1、人才优先。重视人才的基础性、战略性作用,把人才发展放在优先位置。将经济发展方式转向主要依靠优先开发人才。积极推进人才投资优先策略,建立多元投资机制。优先解决与经济社会发展战略相关的重大人才问题,强化人才公共服务基础建设。
2、高端引领。以高层次人才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和引领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好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是东莞未来发展的关键性问题,在对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的服务上,牢固树立“引进之初当助理、发展之中当导师、成功之后当保安”的人才服务理念。
3、以用为本。解决好目前人才使用中存在的不够用、不适用、不被用的问题。把以用为本的理念贯穿于人才资源的引进、使用和培养的各个环节,努力使人才学有所用、各得其所,用当其时、各展所长。把充分发挥人才的作用作为人才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4、优化结构。人才发展必须实施聚焦战略,以产业升级和自主创新为重点,调整人才结构,明确引才主攻方向,推动人才聚集与产业升级互动并进。人才结构调整适应东莞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的需要。充分发挥市场和政策在人才优化配置中的引导作用。
5、开放合作。在人才集聚上要“海纳百川、兼容并蓄”,大力推进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坚持人才资源与产业、企业配套,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需要密切结合。推动人才在经济、贸易、技术领域的合作,推动人才在珠江三角洲城市群中的合作。
6、整体开发。围绕实现我市“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东莞”战略目标的需要,加强人才的开发培养,注重职业道德教育和艰苦创业、团结协作精神的培养,促进人才的全面发展。统筹各类人才队伍的开发培养,提高人才开发战略的整体水平。
(三)战略目标。
东莞人才发展的总体目标是:全面实施“人才东莞”战略,培养造就结构优化、布局合理、素质优良、适应东莞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城市化建设的人才队伍,确立东莞在区域竞争中人才竞争优势。到2015年,把东莞建设成为“人才向往之地”,人才结构明显改善,人才政策体系基本建立,人才竞争优势凸显;到2020年,把东莞建设成为“人才集聚之地”,人才结构更加合理,人才发展政策体系更加完善,人才发展环境更加优化,区域人才发展水平和人才竞争实力基本达到发达国家水平。
1.人才总量结构逐步优化。人才总量年增长5%左右,到2015年,人才总量力争达到157万人,其中,高层次人才达到9万人,高技能人才总量达到16万人;到2020年,人才总量力争达到204万人,其中,高层次人才达到17万人,高技能人才总量达到21万人。党政人才、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社会工作人才等,基本适应东莞产业和社会发展需求,基本满足东莞经济社会发展需要。
2.人才竞争优势明显增强。在电子信息、电气机械、纺织服装、商贸物流等支柱产业,在金融、会展、文化创意、科技服务等服务产业,在食品饮料、制鞋玩具、造纸等特色优势产业及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节能环保、文化创意等战略产业,在电动汽车、半导体照明(LED)、太阳能光伏等新兴产业中,人才的竞争优势得到体现。在社会工作领域,形成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
3.人才综合环境明显改善。继续推进法治、人文、政策、服务等软环境建设发展,提供一个适合各类人才队伍发展的宽松宽容宽厚环境,建设“人才向往与集聚之地”。推进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建设,加强市场环境的充分发育,完善优质服务的政务环境,建设诚信和谐的社会环境,建设优美宜居的生活环境。
三、主要任务
推进人才发展,实施“人才东莞”战略,要全面落实各项任务,确保战略目标的实现。
(一)突出引进培养高层次人才。
发展目标:以提高科技创新能力和基础领域操作能力为重点,注重引进培养科技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到2015年,高层次人才力争达到9万人;到2020年,高层次人才力争达到17万人。
主要举措:创新高层次人才的引进模式。结合东莞市产业结构调整规划所确立的重大专项、重点领域,明确引才引智重点。努力争取具有国际(国家)水准的重大专项、基础研究项目落户东莞。强化科技创新载体建设,围绕产业发展的重要产品研发和技术升级两大重点,强化松山湖科技产业园“科技中心”的功能,重点选取电子通信、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等领域,推动行业或区域技术创新服务平台建设。通过“总部吸引、产业引进、园区创业”三种模式的发展,形成“有机构
服务、有事业可做”的良好引才引智的格局。创新高层次人才培养模式。探索建立校企合作培养体系,加大对领军人才及创新团队的培养力度。依托国家、省重大科
研项目和工程、重点科研基地、重点学术交流合作项目,建设高层次人才培养基地。创新对高层次人才的服务模式。加强和完善高层次人才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创新创业人才服务中心等高层次人才的专门服务部门。把创新创业人才特别是领军人才及其团队作为重点对象实行统一服务管理。创新高层次人才的引领模式。以创新团队为依托,建立健全科研人才和科研辅助人才的衔接、引领制度,形成合理的梯次配备结构,尤其是加强对人才本土化的引领培养。创新高层次人才的激励机制。在完善人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及产权激励的基础上,落实好培养科技创新团队和领军人才的政策实施。启动对高层次人才的社会激励项目,在社会层面上要更加重视对高层次人才的尊重和服务。
(二)重点开发紧缺人才。
发展目标:适应东莞建设国际重要现代产业制造中心、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加工贸易转型升级的要求,重视开发引进东莞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紧缺人才。到2020年,在商贸物流、金融、会展、文化创意、科技服务、电气机械、装备制造、汽车及零配件、石化、船舶制造、高端新型电子信息、生物医药、新能源、民用核技术、新材料等产业发展的重点领域开发引进急需的一大批专门人才。发挥产业集群聚集人才的作用,使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的各类专业和技能人才规模、结
构适合产业体系。
主要举措:加强产业发展规划,以太阳能光伏、电动汽车、高端电子信息、半导体照明、生物医药、民用核技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为创新引领,每年择优扶持5-10个重大科技项目,促进其加快研发及产业化步伐。围绕东莞产业结构调整的方向和重点,开展人才需求预测,以建设东莞人口、法人、自然资源、宏观经济、专利等基础资源数据库为基础,融入人才需求数据,定期发布人才需求目录。强化科技创新载体建设,完善科技投融资体系建设,推进科技合作与交流,加强知识产权能力建设,加快以产业发展实现高层次人才的集聚。围绕重点产业需求,优化东莞高等院校和职业教育的专业设置,加大对东莞产业结构调整所需专业人才的培养。加强松山湖、虎门港、生态园等产业园区和东莞理工学院、东莞职业技术学院等本地高校,以及国内外先进培训机构的有机合作。鼓励企业与高校、科研机构联合培养复合型人才和高技能人才,逐步实现人才孵化、人才培养到人才输出的提升和转变。建立健全人才发展公共服务平台。加快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留学人员创业园、博士创业园和其他科技创新平台的建设。扶持和规范经济社会发展重点产业中介机构的发展,整合行业协会在人才吸引开发工作中的作用。实施“高层次高技能急需紧缺人才绿色通道”,完善更具竞争力的领军人才政策以集聚高层次人才。
(三)全面提升党政人才。
发展目标:重点围绕提高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执政能力,加强对党政人才的政治素养、法治精神、管理能力和现代产业知识等的培训。做到能力建设与战略性培训有机结合,绩效考核与群众认可相结合。按照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的要求,以坚定理想信念、增强执政本领、提高领导水平为核心,以各级领导班子,尤其是县(处)级以上党政领导干部为重点,建设一支政治坚定、勤政廉洁、求真务实、奋发有为、善于推动科学发展的高素质党政人才队伍。党政人才队伍建设
要从以增加数量、提高学历为主,转到以增强素质、优化结构、提高执政能力乃至国际化素质为主的轨道上来。
主要举措: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探索建立公务员系统“人才市场”。创新选人用人的方式方法,以提高选拔人才的公信度作为党政人才选拔任用的根本标准,建立健全党政人才的选举、招考、任免、考核、轮换等配套制度体系。完善党政人才选调交流的相关制度,重点抓好各级领导班子配备。完善党政人才交流激励保障机制。探索创新和完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推进差额选拔干部制度,加大竞争性选拔干部力度。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注重使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决有力的干部,把具备世界眼光和战略思维、勇于解放思想和先行先试、推动科学发展业绩突出的干部选拔上来。创新党政人才绩效考核机制。深化分类管理试点,细化职位管理内容,探索党政人才职业化的绩效考核管理。稳妥开展分类管理和聘任制试点工作。根据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和东莞社会治理的实际,研究确立职位分类、专业技术分类、行政执法分类等多种分类管理方式,建立相应的职务序列,为公务员特别是基层公务员开辟新的职业发展途径。稳妥推进党政部门中事业编制人员、聘用人员制度改革。完善人员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实现人事关系的契约化,建立以岗位绩效工资为主体,知识、技术、管理等要素参与分配的制度体系。继续推进聘任制度改革和养老保险改革,充分体现人才的价值,加快实现“同岗同酬”,争取从根本上解决体制内外差别巨大的弊端。制定基层人才战略规划,加强大学毕业生充实社区基层的制度安排,稳妥地推进基层人事调整。从激励机制优化入手,继续完善到村(居)任职大学生的选聘工作,吸引大学生到村(居)基层工作,以市委党校(行政学院)和高等院校为平台,加强对大学生村官的培训、进修。加强干部网络学院建设。切实加强党政人才队伍的能力建设。结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及干部工作的实际需要,有计划地组织领导干部学习各类业务知识。充分发挥市委党校(市行政学院)培训干部的主渠道、主阵地作用,拓宽与国内外一流大学合作培训途径。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努力开展以能力提升为主的干部培训。建立整体性人才培训机制,适当引入市场竞争,整合培训资源,探索和建立“大培训”机制。
(四)大力培育企业经营管理人才。
发展目标:重点提高经济技术创新、合作乃至参与国际竞争的能力。未来十年,东莞要适应推进经济社会结构调整升级的需要,必须尽快聚集具备跨文化能力、通晓商业运作规则、具有强烈创新意识和社会责任感的电子、金融、航运、新能源、专业服务(会计、展览、法律等)智力密集型现代服务业人才,装备制造、石化、新材料、特种汽车等先进制造业人才及新材料、新能源、新医药等高新科技人才。到2015年,企业经营管理人才总量力争达到14万人;到2020年,企业经营管理人才总量力争达到17万人。主要举措:明确政府服务角色定位。强化产业发展导向,以创造发展氛围、发展环境和发展空间引导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的成长。创新价值导向,强化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的企业社会责任意识。突出以完善股权激励和企业管理制度等的长效激励保障作用。在政府层面设立相应的声誉激励、竞争激励等制度安排,引导产、学、研结合,鼓励校企相互兼职并设立财政税收优惠等政策,搭建多层次的培训平台。实施现代企业家培养工程,提升其管理水平。
(五)积极壮大专业技术人才。
发展目标:重点提高科技创新能力和基础领域操作发展能力。以紧缺人才为重点,基本形成多元的专业技术人才发展服务体系,基本形成以企业、用人单位作为吸纳专业技术人才主要载体的格局。到2015年,专业技术人才总量力争达到46万人,到2020年,专业技术人才总量力争达到68万人
主要举措:坚持以产业集聚带动人才集聚。围绕重点产业需求,以人才实用性为目标,可直接引人,也可直接引智等柔性方式获得专业技术的支持。坚持以平台搭建带动人才集聚。以专业镇和松山湖为依托,扶持行业研发、创新、检测平台的建设,支持企业创新平台的建设,形成事业平台与专业技术人才的互动促进。坚持本土人才提升带动产业发展。加强虎门港、松山湖、生态园等产业园区和东莞理工学院、东莞职业技术学院等本地高校,以及国内外先进培训机构的有机合作,采用多
种培训形式,建立一支“本土化”的专业技术人才队伍。适应东莞文化新城的发展需求,加快文化产业人才的培养与引进工作。
(六)优先培养高技能人才。
发展目标:以提升职业素质和职业技能为核心,以培养知识技能人才、技术技能人才和复合技能人才为重点,形成适应东莞先进制造业所需要的技能人才队伍,尤其是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高技能人才队伍。到2015年,技能人才力争达到92万人,其中高技能人才总量达到16万人。到2020年,技能人才力争达到113万人,其中高技能人才总量力争达到21万人。
主要举措:完善以企业、职业技术院校为基础的培训体系,以东莞理工学院入选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为契机,在校企合作上探索工科学生到企业学习一年及企业高工到职业院校任教的尝试。完善以企业为主体、职业院校为基础、政府推动与社会支持相结合的高技能人才培养体系。建立一批高技能人才培养基
地。以东莞市技师学院、东莞理工学校和东莞市高技能公共实训中心为重点,建设好东莞市职教城。加强和完善职业教育的学生生活补助制度,加大职业教育的宣传力度,鼓励社会资本进入职业教育培训领域。以技能大赛为抓手,建立高技能人才的评选表彰制度,加强社会氛围的宣传引导,提升高技能人才的经济待遇。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各项基础工作。做好调查统计和需求预测工作,开发高技能人才信息库和技能成果信息库,建立健全职业技能鉴定制度。
(七)大力发展社会工作人才。
发展目标:以“民生导向、政府推动、民间运作、公众参与、社会监督”为运作模式,以中高级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为重点,完善培养体系,提升社会工作人才的专业素养和技能。到2015年,东莞市社会工作人才总量力争达到1万人;到2020年,社会工作人才总量力争达到2万人。
主要举措:坚持社会宣传,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以点带面推进社会工作在全市的开展,以相应的配套政策扶持社会工作机构的发展。坚持多渠道吸纳社会工作人才。积极开发社会工作岗位,吸引专业社会工作人才,鼓励社会组织参与,吸纳社会资金。创新社会工作人才的用人机制。重视“以岗定薪、以绩定奖”原则,完善社会工作人才的激励保障机制。制定和完善“社会工作者登记注册实施办法”、“社会工作者继续教育实施办法”、“社会工作督导人才选拔培养办法”等制度。
加大对社会工作的资金投入。确立政府是社会工作服务及职业发展资金的主要提供者,以“社会化招聘、契约化管理、专业化培训、职业化运作”为方向,增加公共财政投入。制定和完善“购买社会工作服务实施办法”、“购买社会工作服务考核评估实施办法”等制度。
(八)合理引导农村实用人才。
发展目标:围绕都市型现代农业的发展方向,加大农业结构调整力度,切实转变农业增长方式,加强农林生态保护,促进农业规模化、现代化、市场化经营,完善农业基础设施和产业体系,着力推进适应东莞农业发展的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
主要举措:以加快农业产业园区建设为基础,搭建农业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和示范推广的平台,吸引国内农业人才。以优化提升种养业结构为依托,突出发展以蔬菜、优质水果、花卉苗木等为重点的特色观光农业和以观赏鱼为主的现代水产养殖业和文化休闲渔业,明确人才引进导向。以积极培育和扶持农业产业化组织为保障,扶持发展农业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积极扶持农业创业培训、信贷发放。
四、重点人才工程
根据东莞未来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全面实施“人才东莞”战略,以“人才东莞”战略彰显我市重视人才的气魄和政策体系,形成东莞人才工作的品牌效应并推动城市形象的提升。“人才东莞”战略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一)高层次人才引进工程。
围绕培育和发展我市现代服务业、优势传统产业、先进制造业、战略新兴产业,重点实施高层次人才引进项目,制定和完善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的政策。用5至10年时间,全市引进50个具有国际国内先进水平的创新科研团队和200名带动新兴学科、发展高新产业、引领先进文化的领军人才,200名掌握核心技术的紧缺人才和战略性新兴产业急需人才,500名优秀留学人员来莞创新创业。
(二)人才创新创业载体建设工程。
加大人才发挥作用的载体工程建设力度,以园区承接培育新产业、营造城市新格局、增创发展新优势为途径,重点抓好松山湖、虎门港和东部工业园的建设。要以园区和科研基地建设为基础,提升东莞产业基地对人才的吸引力,实现人才集聚和产业基地共同发展。要以现代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发展所需要的人才为重点,推动东莞重点产业成为人才集聚之地,实现人才集聚与产业积聚相结合。以重点产业的重点企业为中心,推动东莞重点产业成为人才开发基地,实现人才开发与产业项目相配套。力争集聚一批创新领军人才、科技领军人才、高新技能人才,形成比较完备的人才梯队。扩大各类孵化器的孵化规模与功能,加速公共技术平台和公共服务平台的布点扩面进程。争取十年内,在全市吸引200家研发机构,创建1-2家国家级留学人员创业园,建设3家省级以上创业服务中心,培育10家市级以上重大公共技术平台和科技公共服务平台,同时积极引进一批技术开发、技术交易、技术检测等中介服务机构,为人才集聚和作用发挥构筑高水准的创新“舞台”。
(三)战略性新兴产业人才倍增工程。
发挥产业发展优势和遵循人才发展规律,围绕高端新型电子信息、电动汽车、半导体照明、太阳能光伏、生物医药、民用核技术、新材料、节能环保、海洋产业等战略新兴产业,结合我市实施战略新兴产业五年倍增计划发展的不同阶段对技术创新和人才的不同需求做好规划,并确定人才需求目录,制定战略性新兴产业人才的引进培养优惠政策。引导和推动企业向产业链高端环节延伸,引导和鼓励高等院校、科研机构、海外高层次人才向新兴产业领域集聚。科学配置和有效利用科技创
新资源,建成国家战略新兴产业基地,发挥产业基地聚集人才的作用,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和产业竞争力。
(四)各类骨干人才培训工程。
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为契机,全力实施“百名中青年党政英才培养计划”,有针对性地分类重点培养。以提高理论思维、战略思维和领导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能力为核心,着力推动广大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知识结构的转型升级,实施全覆盖、多手段、高质量的大规模干部培训。实施“服务业中青年英才培养计划”,围绕优先发展现代服务业的产业升级战略,重点选取金融、物流、商务会展、信息服务、文化创意等现代服务业的中青年人才,以提升创新能力
为重点,加大对中青年人才的培养,在科技计划项目发展中,把创新型服务人才培养作为重要考核指标。实施“先进制造业中青年英才培养计划”,以扶持重点企业加快发展,改造提升装备制造业为目标,重点选取装备制造、汽车及零配件、石化、船舶制造等行业的技术带头人,积极争取国际友好城市、跨国公司提供岗位或联系国内外大学为技术带头人提供国际化培训。
(五)企业高级经营管理人才培养工程。
政府从留住、培养、使用和引进等方面服务好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建立人才信息服务平台,逐步形成为企业经营管理人才服务的人才资源服务网络。强化产业发展导向,以政府为主导,制定企业高级经营管理人才培养规划及实施办法。计划用十年的时间为东莞培养1000名拥有先进管理理念、掌握现代企业管理方法、具有国际视野和社会责任感的高级经营管理人才。聘请国内知名学者、专家开展学术讲座和专题讲座。寻求联合知名院校开展现代企业家培训项目,开展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的学历教育及专业性培训,将其建设成为企业高级经营管理人才培养工程的主要工作载体。
(六)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
依托高等院校等各培训机构,以东莞产业发展及新兴高科技产业的发展趋势为重点抓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的培训工作,使专业技术人才拓展学识、开阔视野、转变观念、创新思维。以政府为主导,制定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规划及实施办法。根据行业特点和人才的实际需求,采取灵活多样的培训方式。
(七)研发人才本土化工程。
鼓励企业经营的本土化,积极招聘本土人才。围绕加快产学研结合,每年重点支持和培养一批具有发展潜力的中青年科技人才,以创新团队和领军人才为引领,依托重大科研项目、重点工程和重大建设项目,探索“引入一个高层次人才团队,发展一个重点产业,培育一支本土化人才队伍”为特色的人才嫁接新路。实施“东莞访问学者培养计划”,根据重点产业对科研人才及经营管理人才的需求,利用校企合作的平台,着眼于推动本土科技人才的成长。
(八)科技金融结合服务工程。
由市政府牵头,整合金融资源,强化金融创新,推进科技创业融资体系建设,完善创业投资、投资管理、融资担保和小额贷款的服务平台。鼓励和支持境内外各种投资主体兴办风险投资机构或设立分支机构,开展风险投资业务和融资担保业务,形成政府资金为引导,民间资本为主体的风险投资与担保机制。以财政专项为主,建立以使用性投资为重心的创新创业种子基金,用于对初创期科技型企业的股本投入。积极拓展新型融资渠道,大力推进专利权质押贷款、票据融资、信用互助、联合信托和科技保险等新型金融产品,重点解决中小科技企业快速发展的资金需求问题。
(九)文化名城人才建设工程。
按照《东莞市建设文化名城规划纲要(2011-2020年)》的部署要求,通过组织、支持和资助等形式,有重点地培养和引进一批在人文、社科领域具有较高学术影响力和名气的学者。实施优秀文化人才引进培养“三个100”工程,即从全市相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中选拔100名优秀人才充实文化人才队伍,从文化系统中选拔100名优秀干部到先进地区挂职锻炼,在全国范围内公开招聘100名各艺术门类专业优秀人才。探索制定《关于加快优秀文化人才引进的实施办法》、《东莞市文化人才认定实施细则》、《东莞市文化人才专业能力提升资助办法》、《东莞市文化人才荣誉激励制度》等政策措施,为文化人才队伍建设提供良好保障,不断丰富东莞文化内涵,提升城市的文化软实力和影响力。
(十)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工程。
从2011年起我市将全面进入社会工作发展推进阶段。一是坚持“大手笔”地吸纳外地社会工作人才。以开放的胸怀、务实的态度、严格的标准,从社会工作教育及实践相对发达的地区和高校大批量地引进综合素质高、实务能力强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二是坚持“大规模”地培养本土社会工作人才。组织实施大规模、广覆盖的业务培训工程,对全市实际从事社会工作的人员分层、分期进行培训,同时,动员鼓励广大实际从业人员参加社工职业水平评价,对获得专业证书的,要优先选聘到相应社工岗位上。三是坚持“大批量”地锻造优秀社会工作人才。分类选拔、培养大量优秀实务型、管理型、督导型、研究型社会工作人才,使我市社会工作人才,尤其是优秀者在数量、结构、能力、素质上满足日益增长的专业社会工作服务需求。
五、制度和政策创新
在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基础性作用下,通过体制、机制和政策的创新引导,有效提升东莞作为“人才向往与集聚之地”的效应。
(一)创新人才管理体制。
1.完善党管人才领导体制。
目标要求:在党管人才的原则下,转变政府职能,明确服务角色定位。政府应以宏观政策制定、推行和监督执行上发挥其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各级党委和政府要转变领导方式和工作方式,把坚持党的领导与尊重人才成长规律、尊重市场经济规律结合起来,把必要的组织调控和市场配置的基础性作用结合起来。
主要任务:全市各级党政领导干部要进一步强化人才是“第一资源”的战略认识,要以超前眼光、世界眼光、竞争眼光和未来眼光思考、谋划人才工作,充分认识人才在东莞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战略地位和关键作用,增强人才工作的紧迫感和使命感,加快发展思维向重视人才转变,尤其是向“高端人才”和“领军型人才”转变,从热衷“建厂房物业”向“建创新载体”转变。建立健全党委、政府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制度,在各级党政领导班子综合考核指标体系中充分体现人才工作的分量。加强人才工作的督查,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每年组织对人才规划纲要落实情况的系统检查。树立人才生态环境观念,优化人才生存发展环境。研究新机制新政策,营造人才发展的法制环境,营造和谐的人文环境,打造事业的发展环境,创建宽松的创新环境,形成尊重人才的舆论环境。创新推进人才服务产业发展理念,形成政府、企业、市场、人才、社会机构多方协调合作。设立人才服务行业协会,举办人才决策咨询论坛。大力发挥政府、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对人才队伍建设的作用。
2.完善人才服务体制。
目标要求:政府应以管宏观、管政策、管协调、管服务为工作重点,以人才工作制度化发展、人才工作执行力提高、人才工作方式方法创新、人才工作力量资源整合为突破口,创新人才服务管理方式。
主要任务:加强人才工作的宏观指导,加强人才发展的研究咨询工作,做好各类人才的需求编制工作,尤其是紧缺人才指数体系设计。全面推进市人才工作信息平台建设工程,加强对人才的统计分析,进一步整合全市人才工作理论研究力量。建立和完善人才工作重大决策专家咨询机制,增强决策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加强人才信息共享体系建设。以《珠江三角洲地区人才工作联盟合作框架协议》的签订为契机,加强与珠三角其他城市人才工作的协调机制,建立人才资源信息库。将人才发展与企
业党建工作相结合,与人才市场的完善相结合,加强高层次人才、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加强人才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大力发展各项社会事业,增强对人才的服务功能。基本实现社会保险全民覆盖,完善城乡一体的社会保险体系建设。制定促进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建设政策。完善社区医疗体制,制定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细则。制定加快发展职业教育政策,完善职业教育校企合作激励机制,改革中职教育人事制度和激励机制,完善职业教育投入
保障机制。加强宏观人才发展管理机制建设。推进和完善“柔性管理”,畅通人才资源流动渠道。加强微观人才资源发展管理机制建设,简化人才资源管理的各类程序。以优质的公共服务,实现“以政府为中心”的管理模式向“以满足人才需求为中心”的人才公共服务模式转变。充分发挥政府公益服务主阵地作用,深化市属人才服务机构管理体制改革,以“完善人才服务平台”为抓手,把创新创业人才特别是领军人才及其团队作为重点对象实行统一服务管理,为其提供优惠政策兑现、企业注册登记、投融资协调、税费缴纳、入户办理等一站式贴身跟踪服务。积极探索人才服务社会化、市场化运行模式,与知名社会中介服务机构合作开发专业性人才服务项目,努力满足不同人才的多样化、个性化、差异化的服务需求。切实解决创新创业人才关注的工作生活问题,探索在繁华区域兴建人才公寓,妥善安排人才配偶就业问题,出台领军型创新创业人才子女入学操作办法,对于直接由国外来莞就读中小学的,在转学、申请入学等方面优先支持。
(二)创新人才工作机制。
1.人才培养开发机制。
目标要求:把人才开发的预测与规划、培养与使用、配置与管理等环节连接起来,形成整体的、动态的人才开发运行机制。以需求为导向改革完善人才培养制度,建立健全科学的人才需求分析预测系统,引导社会对重点人才的培养。继续发挥党校和高等院校人才培养的同时,充分利用社会教育资源培养人才。
主要任务:强化公共财政支付机制。建立人才工作的投入机制,各级财政要优先把人才开发所需的经费列入预算,大幅度提高人才支出占财政支出比例,不断提高人力资本投资占GDP比重,最大限度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效应。以人才的信誉等级认证为担保,以项目支持为依托,在实施创业创新领军人才及科技创新团队和领军人才的基础上,探索建立“东莞市领军人才开发创新基金”,实行数额控制、循环使用的运作模式,重点支持科技转化,增大科研投入力度,为项目科研骨干设立一定比例的自主支配额度。加大税收优惠力度,降低人才创业成本。强化产业化发展的多元投资机制。根据公益性和基础性项目以政府资助为主,应用性项目以市场运作为主的原则,建立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的融资机制。建立“产、学、研”运行模式。运用市场机制来进一步完善东莞人才开发机制,鼓励各类企业和社会组织建立人才发展资金,强化用人单位特别是企业的主体作用,形成政府、社会、用人单位和个人相结合的多元投入机制,逐步形成“企业出题—政府引导—市场竞争”的运
作模式,增强人才开发功能。以税收、贴息等优惠政策,完善担保机制,建立风险基金等联合性措施,鼓励创新型企业成为融资主体,努力推动企业加大科技人才的风险投资力度。政府通过金融、税收等优惠政策鼓励企业建立人才基金,加大基础性和应用性项目研究,增强人才开发力度。重视知识技能人才的培养。巩固优化国民教育体系。推进基础教育均衡发展,大力推进职业教育,针对产业发展要求,进一步调整职业教育学校的专业结构。不断优化教育培养资源。整合教育、科技、产业培养资源,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产学研战略联盟,支持产学研合作培养创新型人才。建立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业高层次人才双向交流制度,鼓励社会力量参与
人才培训,推动教育投资的多元化、社会化,逐步形成多元化、社会化、开放式的人才培养体系。
2.人才流动配置机制。
目标要求:继续推进人才市场体系建设,发展专业性、行业性人才市场,完善市场服务功能,健全市场对人才的调配功能。加强政府对人才流动的政策引导和监督。抓住事业单位改革的有利契机,引导科技人才向关键行业、重点企业、科研和生产一线集聚。
主要任务:完善人才资源社会保障制度,促进人才资源在不同性质、不同所有制、不同区域间的合理流动,形成激发人才创新发展的动力。建立和完善以人才资本市场定价为依据,理顺收入分配关系,建立机关、事业、企业同类人员收入水平动态平衡的调节机制。抓住后危机时代国际人才加速流动的机遇,建立国内外创新
创业人才信息库,努力形成网络健全、信息快捷、服务规范、统一开放的全球揽才网络,尤其应重点针对美国硅谷、台湾新竹等科技创新人才聚集区域,采用“走出去,请进来”的方法,加快引进海外优秀领军人才来莞创业。争取十年间有30名左右人才入选国家“千人计划”。强化“珠江三角洲人才工作联盟”的合作平台作用,主动接受珠三角尤其是穗深两市的科技人才辐射溢出,引进知名猎头公司等人才机构,拓展异地招聘等引才业务。特别是要充分利用在莞企业家、科技专家、人才中介机构等信息资源和人脉资源,在国内外锁定一批与我市符合产业发展方向的领军人才和团队进行重点攻关。
3.人才激励保障机制。
目标要求:针对各类人才队伍的特点,建立健全与东莞产业发展相适应,与工作业绩相联系,鼓励人才创新创造的分配机制和奖励机制,充分调动人才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主要任务:改革完善人才评价体系。消除不利于非公有制领域人才资源成长和发挥作用的体制和政策障碍。政府用于人才培养、人才引进、创业支持等各类人才发展的资金、项目等公共资源,向非公有制领域人才平等开放。把非公有制领域高级管理人才、专业技术精英和高技能人才等骨干核心人才的培训纳入全市重点人才开发计划之中,依托高等院校、东莞市行政学院、跨国培训机构和技能实训基地等,分类实施人才培养计划。引导、鼓励和支持非公有制组织重视人才开发。实施多元化的人才激励政策。建立和完善多元化的人才资源激励和保障制度,以保护知识产权为核心,深化分配制度改革。以政府奖励为导向、用人单位奖励为主体,建立健全多元
化的人才资源成果创新奖励体系。以全面推行医疗、养老保险、创业风险保障等制度,加大对人才资源创业、科技研发等方面的支持力度。
4.人才选拔机制。
目标要求:突出对领军型人才、尖端人才、创业人才的选拔,完善各项选拔制度,使创新创业人才脱颖而出。
主要任务:要建立健全以能力和业绩为导向的人才评审标准,制定标准化项目评审程序,形成过程公开、结果公正的遴选机制。
5.人才工作考核机制。
目标要求:各级党委政府要制定人才引进情况和项目产业化情况等硬性任务指标,健全和完善人才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完善领导干部联系专家制度等工作机制。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强化奖惩兑现,健全人才工作考核机制。
主要任务:把引进创新创业人才作为一项重要指标纳入领导干部考核体系,调整人才工作考核方法,通过精选人才工作绩效考核、人才资金投向考核等关键工作指标,建立面向全市的定量化和动态化的考核体系,引导调动全市各级人才工作积极性与主动性,提升全市人才工作的整体水平。对在高层次人才开发、选拔和评价
工作中,在组织、宣传和服务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团体或单位,通过设立各类奖励方式,给予认可和奖励。
(三)创新人才政策。
1.实施高层次人才服务创新政策。
构建高层次人才数据库,提升对高层次人才的全方位服务功能。建立国内外一流专家、海外留学生以及国内高端专业技术人才为主的信息库和项目库,包括海内外高级专家人才库、海内外高级专家项目库、同海内外合作企业数据库、风险资金数据库等。实施“创业指导计划”,聘请国内外成功企业家为高层次人才来莞创业提供指导。实施“项目带人才计划”。依托国家、省重大科研项目和工程、重点科研基地、重点学术交流合作项目,建设高层次人才培养基地。重点启动“东莞引智工程”,力争在十年集聚一批创新团队、科技领军人才。建立和完善“高层次人才服务机制”。建立健全高层次人才的专门服务机制,制订相应的政策,不断完善高层次人才的服务,增强对高层次人才的吸引,增强高层次人才交流平台效应。实施“高层次人才引领工程”。重点启动“人才合作项目”,以创新团队和科技领军人才为依托,建立健全科研人才和科研辅助人才的衔接、引领制度,形成合理的梯次配备结构,尤其是以培育本土化人才作为项目的重要标准。实施“高层次人才培训计划”。以政府为主导,尝试政府与企业合作,针对东莞重要产业发展所需的高层次人才,选拔一批有潜力、素质高的骨干人才,为其提供培训提升的资助。通过“高层次人才培训计划”,引导高校、企业、培训机构、科技社团大力开发利用国(境)外优质教育培训资源。鼓励本市高校与国(境)外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合作交流,鼓励跨国公司在莞机构开展高层次人才培训,多渠道多形式培养国际化人才。继续实施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继续加大出国(境)培训力度。以提升创新能力为重点,制订青年学术技术带头人培养计划。在科技计划项目综合绩效评估中,把创新人才培养作为重要考核指标。构建产学研结合的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实施“高层次人才激励政策”。制定相应的高层次人才住房补贴等生活性激励政策,并在区域竞争中具有相应的优势。在保证一定资金总量和增长率的前提下,根据高层次人才需求的实际情况,根据产业结构的发展重心对资金进行合理分配。充分发挥税收优惠和财政补贴政策,加大激励性政策措施力度。要重视专业技术人才创业过程中的产权保护和人才安全防范工作。
2.实施高技能人才服务政策。
实施“复合型人才培养扶持政策”。以校企合作方式推动企业与学校建立订单式培训合作机制,探索工科学生到企业学习一年的尝试,政府在生活补贴、职业指导等方面提供支持。实施“高技能人才培养、激励政策”。以政府为主导建立一批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鼓励社会资本进入职业教育培训领域,实现培训规模跨越式发展。继续加强各行业技能竞赛,建立高技能人才的评选表彰制度,推行技能人才评价多元化。
3.实施重点领域紧缺人才开发引进政策。
实施“东莞重点领域紧缺人才开发引进政策”,在产业规划的基础上,围绕东莞产业结构调整的方向和重点,开展人才需求预测,发布人才需求目录。引导人才向东莞产业所需的重点行业集聚。在核心竞争领域,应成建制地引进人才团队,对拥有自主创新能力的企业,政府应重点支持引进国际(内)顶尖人才,争取突破人才“瓶颈”,发挥人才“带动企业—提升产业—领先行业”的作用。配以实施“高层次高技能急需紧缺人才绿色通道”,形成更具竞争力的人才政策以集聚重点领域紧缺人才。
六、组织和实施
(一)组织保障。
建立以组织部门牵头、人力资源部门负责、社会力量广泛参的人才资源事业发展规划实施责任体系,把强化人才意识作为党政领导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把人才工作纳入各级党政班子的年度工作计划,确保人才工作主体到位;实施党政“一把手”抓“第一资源”的目标责任制,把人才工作作为考核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尤其是考核党政“一把手”的一项重要内容。以创新人才发展政策为目的,着眼于对东莞市人才的基础性研究和战略性开发,成立东莞市人才研究机构,实现长期的理论支持和不断的政策创新支持。做好东莞市人才的规模与结构的测算,预测人才发展概况,规划不同产业发展所需人才,比较分析人才区域竞争优势,定期发布人才数据。开展人才战略规划实施的评估,协调解决改革发展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并根据情况及时调整相关政策。
(二)投入保障。
牢固树立人才投入是效益最大投入的观念,加大人才开发、培养、使用和引进的投入,加大改善人才工作环境、生活环境、事业发展环境的投入,做到资金充足、到位,从根本上保证人才发展规划纲要的顺利实现。加强部门协调,强化预算约束。完善人才开发投入机制,加大人才开发投入力度。资金投入方面,逐渐从“人”转向“事”,转向扶持项目,适当增加人才资源开发培养经费。在重大项目、重大工程、重点产业发展建设资金中,建立人才发展专项资金与科技、教育、文化、卫生等事业发展(专项)资金协调使用机制,加大对科技创新、团队攻关、高层次人才培养的资助力度。结合《纲要》要求,引导企业逐步加大研发投入。
(三)政策保障。
建立健全东莞市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所提出的相关配套政策法规,明确政策法规执行职责,优化政策法规执行的协调机制、信息传递与反馈机制,提高政策执行实效。同时,根据东莞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创造性地借鉴发达国家与地区成功经验,完善东莞人才资源发展政策法规体系,规避人才安全风险,彰显人才社会责任,提升人才社会诚信。
(四)环境保障。
打造良好的城市品质,树立良好的城市形象,形成人才的向心力,是人才战略顺利实现的环境保障。以创建优良的社会人文环境、塑造适宜人才居住与发展的良好生态环境为基础,创造和保持具有持续竞争力的经济环境,继续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建立健全科学高效的服务环境。积极借鉴一些其他大城市的先进管理模式,以综合治理为突破口,持续不断地开展各项整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