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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广州市荔湾区石围塘街招聘代征协管员公告

发布:2017-10-16 14:29:31 字号: | | 【 打印 】
  2017年广州市荔湾区石围塘街招聘代征协管员公告已发布。名时间:2017年10月16日-10月20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广东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石围塘街招聘代征协管员公告
  为进一步充实和加强荔湾区国地税联合委托代征石围塘街工作站的管理工作,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代征协管员。根据相关法规要求,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岗位和数量
  代征协管员二名。
  二、招聘资格条件
  (一) 中专(含高中)及以上学历。居住在荔湾南片(芳村地区)的优先。
  (二) 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2年10月13日以后出生)。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精神、组织协调能力,能独立工作,善于沟通和学习。
  (四)熟悉电脑基本操作。要求能熟练使用office或金山wps等办公软件和一定的财务知识。
  (五)身体健康,无治安刑事犯罪记录。
  三、工资福利
  按照区有关文件标准执行。
  四、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10月16日-10月20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石围塘街道办事处党政办(芳村大道西芳信路17号506室),联系人:黄小姐,联系电话:81550368。
  3、注意事项:报名人员应提交报名表,身份证、学历证等有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以及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小一寸彩照1张。应聘人员提供的身份证明、学历证书和岗位所需要的其它材料应当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资格。
  五、约谈
  经我单位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后,符合条件的,电话通知具体约谈时间。
  六、体检
  体检对象按要求到指定医院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并按顺序递补。
  七、录用
  试用期1个月,期满考核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
  附件:报名表.doc
  石围塘街道办事处
  2017年10月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