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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广州市荔湾区华林街劳动保障监察中队招聘劳监协管员公告

发布:2017-11-10 16:34:20 字号: | | 【 打印 】
  2017年广州市荔湾区华林街劳动保障监察中队招聘劳监协管员公告已公布,报名时间:2017年11月6日-11月11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节假日除外)。广东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2017年广州市荔湾区华林街劳动保障监察中队招聘劳监协管员公告
  为充实劳动保障监察中队(以下简称劳监中队)工作力量,现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街道劳监协管员。具体事项如下:
  一、招聘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服务意识;服从管理,具有较强工作责任感及保密意识;热爱劳监工作,具有吃苦耐劳、无私奉献精神;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二)具有国家承认的高中以上学历,劳动、社会保障专业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三)年龄限40周岁以下(即1977年1月1日后出生)。
  (四)身体健康,具有履行劳动监察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五)有一定的文字书写、语言表达及计算机应用操作能力;有较强的组织协调、沟通能力。
  二、岗位工资待遇
  按照华林街编外工作人员人事管理和工资福利待遇相关规定执行,完成全年工作任务后最高工资待遇约6万元/年(含单位及个人缴纳的五险一金等)。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17年11月6日起在广州荔湾网(网址:www.lw.gov.cn)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11月6日-11月11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华林街道办事处(荔湾区长寿西路72号二楼经济科),联系人:陈小姐、温先生,联系电话:81295986、81306586。
  3、报名时须提供的资料: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毕业证和学历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失业证或工作证(有工作单位的需持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荔湾区华林街劳监协管员招聘报名表(一式两份,公告附件下载)、小1寸彩色照片2张及有相片的个人简历到我街报名,应聘人员提供的材料应当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资格。
  (三)考试
  经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后,符合条件的,另行电话通知具体面试时间地点。考试包括面试(占总成绩70%)及计算机基本操作(占总成绩30%)。
  (四)考察和体检
  1、根据考生总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拟聘用人员需提供无犯罪纪录证明。
  2、按考试及考察结果确定体检对象,应聘者按要求到医院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并按顺序进行体检递补。
  (五)录用
  试用期1个月,期满考核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试用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华林街道办事处
  2017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