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广州荔湾区公开招聘90名街道环境保护监督检查员公告
2018广州荔湾区公开招聘90名街道环境保护监督检查员公告已发布,广州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具体内容公布如下:
2018广州荔湾区公开招聘90名街道环境保护监督检查员公告
为进一步健全完善荔湾区基层环境保护监管体系,强化属地管理责任,全面提升基层环保工作水平,根据《广州市荔湾区建立街道环境保护监督检查员队伍实施方案》,现向社会公开招聘街道环境保护监督检查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和范围
(一)招聘人数
荔湾区公开招聘第一批环境保护监督检查员90名,各街道办事处招聘岗位和人数详见《广州市荔湾区各街道办事处招聘环境保护监督检查员岗位(第一批)计划表》(附件)。
(二)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岗位职责
街道环保员队伍主要承担本辖区内的日常环境保护监督检查工作,主要职责包括: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及上级环保部门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组织开展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协助开展环保公益活动,推动社会公众和社会组织参与环境保护。
2.组织管理辖区村、社、居环保联络员队伍,落实环境监管网格化管理任务。
3.在上级环保部门统筹下,督促本辖区内排污者依法履行环境法律义务,建立污染源档案,协助开展环境统计和污染源普查工作。
4.对本辖区饮用水源、工业污染源、生活污染源和农村面源污染等巡查。
5.负责本辖区环境信访投诉和群众来信来访的接待和纠纷的调解处理。
6.及时报告突发环境事件,并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及时采取必要控制措施,协助上级环保部门开展应急处置。
7.发现环境违法行为及时上报区环境保护局。
8.负责街道办事处和区环保部门安排的其他环保工作等。
环保员作为环保监管工作的延伸,各街道应按照网格化管理的方式,将辖内所有村、社、居纳入环境保护监督检查范围,确保全覆盖、无遗漏。
三、招聘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事业心责任感强,热爱基层环境保护工作,具有吃苦耐劳、无私奉献精神;
2.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记录,服从安排,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
3.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以上学历(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具备环境保护相关专业知识;环境科学、环境工程、安全工程、水质科学与技术、环境科学与工程、环境监察、环境监测与治理技术、生态学、应用化学、大气科学技术、给水排水工程、水文与水资源工程、法学专业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4.有一定的语言表达、文字书写、组织协调和计算机应用操作能力;
5.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7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6.具有环境保护专业技术中级职称以上的,或在基层环保部门、镇(街)、企事业单位从事环保工作、应急管理工作3年以上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1972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7.身体健康,具有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政治审查、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考生总成绩由笔试和面试两次成绩合计构成,其中笔试成绩(满分100分)占40%、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占60%。成绩均按照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一位计算。
(一)网上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不设现场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2018年1月5日9:00至1月8日17:00。
2.报名方法:
(1)考生登陆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s://www.qgsydw.com),按网上提示方法报名并填写个人信息,系统将对报名信息进行自动审核,系统提示报名成功后,信息不得更改。
(2)考生只能选取一个街道办事处进行报名,一经报名成功,如未被所报的街道办事处聘用时,在满足聘用条件的情况下,视为自愿无条件服从调剂安排。
(3)考生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不予聘用。
(4)报考人数要求:各街道办事处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以系统报名人数为准)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2,如果达不到开考比例,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延长报名时间,延长报名时间后仍不达开考比例的,按实际报考人数参加考试。
(二)笔试
成功报名的考生于2018年1月11日9:00至2018年1月12日17:00自行通过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s://www.qgsydw.com)打印准考证,不再另行通知。规定时间内未打印准考证而造成不能参加考试的,后果自负。
1.笔试时间:具体以准考证为准。
2.笔试地点:具体以准考证为准。
3.笔试形式:采取闭卷考试形式进行,时间为120分钟。
4.笔试内容:环境保护基础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公共基础知识等。不提供或推荐任何考试参考用书。
5.笔试成绩:笔试满分为100分,60分以上(含60分)为合格。笔试成绩按40%计入总成绩。
6.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名单:笔试成绩高于60分(含60分)的,原则上按1:2的比例依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名单。招聘职位人数与考生人数达不到1:2比例的,按实际符合条件的人数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考生名单。
7.笔试成绩公布和查分申请:笔试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由考生自行登陆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s://www.qgsydw.com)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对自己的笔试成绩有疑问的,可以在考试成绩公布后,通过招聘工作咨询电话,向荔湾区环境保护局提出查分申请,每个考生只能申请查分一次。
8.进入资格复审考生名单公布:笔试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由考生自行登陆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s://www.qgsydw.com)网站查询进入资格复审考生名单。
(三)资格复审
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必须由本人携带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并由本人签名的《报名表》、相关资料的原件和1份复印件,到资格复审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放弃面试资格,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进入面试环节。
1.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具体以网站公布为准。
2.确定资格复审递补考生名单:因资格复审不合格而出现的空缺,从笔试成绩60分以上(含60分)的考生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入资格复审的递补考生由荔湾区环境保护局另行通知。
3.递补考生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具体以荔湾区环境保护局通知为准。
4.资格复审提交材料:《报名表》、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以及无犯罪记录证明(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考生,需提供环境保护类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等证书。放宽年龄至45周岁的考生,需提供环境保护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或在基层环保部门、镇(街)、企事业单位从事环保工作、应急管理工作3年以上的工作经历证明。以上所有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1份复印件,原件查验后退还,资格复审的复印件不予退还。
(四)面试
资格复审合格后进入面试的考生名单,将在资格复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于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s://www.qgsydw.com)网站公布,由考生按上述规定时间自行登陆查询面试资格,按时参加面试。
1.面试时间和地点:具体以网站公布为准。
2.面试内容:综合分析能力、协调组织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应变处置能力等。
3.面试成绩:面试现场评分、统分。面试满分为100分,按60%计入总成绩。在面试结束后,现场将面试成绩告知考生。
4.进入面试环节的考生,如不按时参加面试,则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五)体检
1.面试结束后,从考试总成绩60分以上(含60分)的考生中,根据招聘岗位人数,按1:1的比例依总成绩(笔试×40%+面试×60%)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如总成绩相同,则以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
2.区环保局通知并组织体检对象统一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的规定执行。
3.由区环保局统一领取体检结果,并通知体检对象。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到体检结果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向组织体检方提出复检申请,并在指定的医院复检,复检只能进行1次,复检费用考生自负。
4.对于体检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其聘用资格;并根据空缺名额,从报考该街道办事处、考试总成绩60分以上(含60分)的其他考生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进行体检(如总成绩相同,则以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
5.不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六)政治审查
1.体检合格的考生,由负责聘用的各街道办事处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的要求进行政治审查。
2.对于政治审查不符合要求的考生,取消其聘用资格;并根据空缺名额,从考试总成绩60分以上(含60分)的其他考生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进行体检和政治审查(如总成绩相同,则以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如无符合条件的递补人员时,可以向区环保局申请废止该招聘名额。
(七)公示和聘用
1.政治审查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荔湾区环境保护局负责对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s://www.qgsydw.com)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
2.公示期满没有异议的,由各街道办事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一般为5年,并实行试用期(原则上试用期至少为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3.拟聘用人员本人自愿放弃聘用资格的,或在接到聘用通知5个工作日内未能配合办理好相关聘用手续的视为本人自愿放弃聘用资格,各街道办事处可以向区环保局申请进行调剂,从未被聘用的、考试总成绩60分以上(含60分)的考生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如总成绩相同,则以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调剂递补的考生由各街道办事处安排体检和政审。如无符合条件的递补人员时,废止该招聘名额。
五、工资待遇
环境保护监督检查员工资待遇按广州市统一设立的行政执法辅助人员薪酬标准,每人60000元/年(含单位及个人的五险一金、特殊岗位津贴和技术资质补贴等)。
六、其他事项
(一)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符合报考条件的方可报考。凡不按规定条件报名的,一经发现,即取消报考资格。
(二)准考证和身份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政治审查等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
(三)通讯设备和摄影器材等影响考试公正的物品不能带入考场。
(四)本公告由广州市荔湾区环境保护局负责解释。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20-81708271;联系人:赵小姐。
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20-81954320;联系人:谈先生。
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广州市荔湾区环境保护局
2018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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