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广东云浮市新兴县人民法院招聘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公告
2018广东云浮市新兴县人民法院招聘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公告
根据司法体制改革工作需要,新兴县人民法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共4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岗位:劳动合同制法官助理、书记员。
招聘人数:法官助理10名,书记员A:12名,书记员B:12名,书记员C:11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凡报名人员需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良好的品行,具备从事所报考岗位工作的专业技能;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报考年龄为18至30周岁(即1987年11月1日至2000年10月31日期间出生),在新兴县人民法院工作2年以上的合同制工作人员可放宽至35周岁(即1982年11月1日以后出生)。
在新兴县人民法院工作2年以上的年限截止计算到2018年11月1日。
(二)岗位条件
报名人员除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所报考岗位要求的岗位条件(详见附件1岗位表),即:
1.报考法官助理岗位的,需具有高等院校法学专业本科以上学历(专业代码:A0301法学,B030101法学),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文字能力,熟练掌握计算机记录技能及办公软件的应用,听打录入要求50字/分钟以上,正确率均在80%以上。
2.报考书记员A、B、C岗位的,需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文字能力,熟练掌握计算机记录技能及办公软件的应用,听打录入要求50字/分钟以上,正确率均在80%以上。
(三)不得报考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行政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人口与计划生育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
3.近2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曾受刑事处罚的人员;
5.曾被开除公职或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辞退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应聘的情形。
三、薪酬待遇
招聘岗位属劳动合同制人员,非编制内人员,聘用后薪酬待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四、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2018年10月31日上午9时至11月2日下午17时。
(二)报名方式:本次考试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报考人员请自行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www.qgsydw.com)按网上提示的方法进行报名。
(三)领取准考证:报名通过的考生须于2018年11月18日至11月20日(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30)带身份证原件到新兴县人民法院指定地点领取准考证。
(四)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
2.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在职人员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在面试资格审核时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3.报考人员须于本人报名之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对未能按时取得学历学位者,不予聘用。
4.报考人员须按《广东省2018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进行报考,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职位的专业要求,学位种类不等同于报考专业。
五、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机试和面试(每项满分均为100分)。考试总成绩为100分,法官助理总成绩按笔试、机试、面试成绩分别占30%、20%、50%的比例综合统计;书记员总成绩按照笔试、机试、面试成绩分别占20%、30%、50%的比例综合统计。考试总成绩相同的考生按面试成绩高低确定排名。
1.笔试
所有报考人员均需参加闭卷笔试,主要测试报考者从事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应具备的法律业务知识。笔试总分为100分,达到60分及以上为合格。考试时间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2.机试
主要测试报考人员中文录入速度、正确率。以听打录入为主,时间限定10分钟。每分钟录入不低于50个字,正确率均在80%以上的为合格。考试时间地点以机试准考证为准,同时附带笔试准考证和有效的身份证原件入场。
笔试、机试结束10个工作日后,在报名系统公布成绩。
3.面试
面试在笔试、机试成绩均达到合格分数以上人员中,根据笔试和机试的成绩之和由高到低按1:2比例确定面试人员,笔试和机试成绩之和相同的考生按机试成绩高低确定排名。(合格考生达不到上述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从事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应具备的基本素能,语言表达能力和形象举止。面试时间地点另定。面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新兴县人民法院官方网站公布考试总成绩。
参加面试前应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得委托他人代理,应由本人携带以下材料到场:(1)登录网站自行打印的《报名表》;(2)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以及相关专业(技能)证书原件材料和1份复印件,原件核对后退回;(3)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核和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核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面试,可由招聘机关依次递补面试对象。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核结果的,取消应聘资格。
六、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由法院统一组织,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体检标准执行,参加体检人员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人员未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资格。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从考试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七、考察
对拟聘用人选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计生等情况考察。重点考察是否符合招聘条件。对考察、政审不合格的,取消招聘资格,从参加考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次序递补体检、考察、政审。考察、政审合格的,确定为拟招聘对象。
八、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政审情况,确定拟招聘人员,在新兴县人民法院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经公示无异议的,由新兴县人民法院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中发现问题不可聘或考生放弃聘用的,将依次递补。聘用人员须在规定报到时间内报到,逾期以放弃处理。
新聘用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签订劳动合同,实行合同制管理。初次聘用期限为三年,聘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可续签聘用合同,续签期限另行规定。
九、其他注意事项
(一)考生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
(二)准考证是考生参加招聘考试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遗失不补办。考生参加笔试、机试、面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
(三)考生提供虚假材料的或在考试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必要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考生应按时参加各考试环节的考试,凡迟到、早退、未经许可擅自离开考场者,一律取消考试资格。
(五)新兴县人民法院门户网站(www.xxrmfy.gov.cn)是本次招聘考试的官方网站,相关考试信息将通过该网站统一发布,请考生密切留意网站信息。
(六)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766-2979633,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766-2890090。邮箱:xxfyzhenggongke@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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