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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广东广州市越秀区梅花村街招聘党建指导员公告

发布:2018-12-07 11:00:02 字号: | | 【 打印 】
  2018广东广州市越秀区梅花村街招聘党建指导员公告已公布,报名时间:2018年12月3日(星期一)至12月7日(星期五),上午9:00时-11:00时,下午15:00时-17:00时。笔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基础理论知识能力,内容涉及党务基础知识、综合能力测试和公文写作基础。需要备考的考生可参考广东事业单位考试复习教材广东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2018广东广州市越秀区梅花村街招聘党建指导员2人公告
  为进一步提升我街基层党建工作水平,落实《关于进一步做好党建指导员配备有关工作的通知》(越组通〔2018〕61 号)中关于“配强专职党建指导员”等有关精神和工作部署,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结合我街实际,公开招聘2名党建指导员。
  一、资格条件
  (一)遵纪守法,责任心强,有一定的政策理论和文字水平,有从事相关党务工作和群众工作经验,有独立工作能力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懂计算机操作,热爱党建工作;
  (二)中共正式党员,年龄一般在男性50岁、女性45岁以下,身体健康;
  (三)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或以上学历;
  (四)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五)有党务和街道社区工作经历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六)具有助理政工师专业资格证书或以上的人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二、报名方法
  报名资料:1、户口本;2、身份证;3、学历证书;4、计划生育证(以上资料提供原件核对及复印件1份);5、个人简历;6、大一寸近照1张。(注:资料应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录用资格。应聘人员不管是否录用,所交资料不予退回。)
  报名时间:2018年12月3日(星期一)至12月7日(星期五),上午9:00时-11:00时,下午15:00时-17:00时。
  报名地点:梅花村街道办事处(越秀区梅花路6号二楼党政办);
  联系人:胡先生、尹小姐,联系电话:38627715;
  三、考试办法及有关说明
  考试由笔试、面试两部分组成,各部分满分均为100分,其中笔试成绩按60%、面试成绩按40%计入综合成绩。依据“四舍五入”法,综合成绩折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1.笔试
  (1)笔试方式:采取闭卷的形式。
  (2)笔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基础理论知识能力,内容涉及党务基础知识、综合能力测试和公文写作基础。
  (3)笔试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4)注意事项:竞聘人员凭准考证和本人居民身份证进入考场考试。
  (5)成绩公布:笔试成绩通过广州市越秀区信息网www.yuexiu.gov.cn公布。
  2.面试
  笔试结束后,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次序,以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成绩末位同分的竞聘人员,同时进入面试范围。面试人员名单在越秀区政务网公布。
  (1)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
  (2)面试内容:综合分析、语言表达、计划组织、人际关系、应变能力及自我认知程度等。
  (3)面试时间:具体另行通知
  (4)面试地点:梅花村街道办事处小会议室。
  (5)注意事项:面试人员凭准考证和本人居民身份证进入考场。
  (6)成绩公布:面试成绩通过越秀区政务网公布。
  有2名以上考生出现考试综合成绩相同时,其名次排列按以下办法确定: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如笔试成绩再出现相同的,须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
  四、考察及体检
  1.考察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拟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由党政办对拟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以及是否需要实行回避原则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考察人选报名材料进行复审(含党员档案等)。不符合聘用条件出现的职位空缺,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选。
  2.体检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体检人选,体检由党政办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由招考单位通知并组织体检对象统一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的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体检结果由招考单位统一领取并告知体检对象体检结果。
  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体检结果公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经本人申请复查一次,以复查结果为准。竞聘人员经考核或体检不符合要求的,不予聘用,空缺的岗位名额,按考试综合成绩排名由高至低依次递补。
  五、拟定录用人选并公示
  根据笔试、面试、考察和体检结果,拟定录用人选,经街党工委会研究通过后,拟录用人员名单通过广州市越秀区信息网www.yuexiu.gov.cn向社会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拟录用人员无影响聘用问题的,按规定上报区委组织部录用人员名单。
  被聘用的工作人员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六、录用及相关待遇
  1.应聘人员经考试、组织考察和体检合格后予以录用,录用信息将在广州市越秀区信息网www.yuexiu.gov.cn公示,公示期为3天。
  2.被录用人员试用期1个月,按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党建指导员配备有关工作的通知》(越组通 [2018]61号)精神,党建指导员的工资福利待遇(含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健康体检、年终奖励)按照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正职标准执行。
  试用期内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劳动关系。
  七、其他事项
  街道党建工作指导员岗位一经录用,原则上应在工作岗位服务满五年,未满服务年限的工作人员不得调离街道工作岗位。
  本次招聘工作接受区纪委派驻八组监督,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八、注意事项
  1.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符合报考条件的方可报考。凡不按规定条件报名的,一经发现,即取消报考资格。
  2.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时必须携带身份证,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
  3.本公告由招考单位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