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广东广州市海珠区南洲街招聘雇员公告
2018广东广州市海珠区南洲街招聘雇员4人公告已公布,报名时间:2018年12月18日(星期二)起,至2018年12月 29日(星期六)止, 8:30-12:00、14:00-17:30。笔试包含公共基础知识、综合知识。需要备考的考生可参考广东事业单位考试复习教材。广东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2018广东广州市海珠区南洲街招聘雇员4人公告
因工作需要,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
(一)招聘岗位与人数
招聘执法辅助类雇员4名,主要从事来穗人员和出租屋管理服务及行政执法辅助等工作。
(二)招聘范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不良嗜好,无违法计划生育政策行为,无违法犯罪记录;
2、具有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年龄限40周岁以下(1977年12月18日后出生);
3、非广州市户籍人员须持有本市有效的广东省居住证;
4、对工作细心、负责,学习能力强,有吃苦耐劳精神,能适应较长时间户外工作和接受晚上加班的工作任务;
5、具有良好的工作沟通和语言表达能力,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同等条件下有街道管理工作经验或文秘工作经验者优先。
三、招聘程序
(一)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12月18日(星期二)起,至2018年12月 29日(星期六)止, 8:30-12:00、14:00-17:30。
2、报名地点:南洲街道办事处四楼来穗中心办公室 。
(南洲街道办事处地址:广州市海珠区南洲路331号,海珠客运站斜对面。)
3、报名要求:报考者报名时须交本人近期小一寸免冠正面彩照1张,填写《南洲街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表》,并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计生证明(含未婚人员)、学历证等有关证明材料。所有证件均要求提供原件及复印件(A4规格,原件在校验后退还本人)。
(二)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通过资格审核方可参加考试,报考人员应对提供的材料负责,所提交的材料必须与报名时填写的情况一致。经查验报考人员年龄、学历等资格条件,对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通知参加笔试,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三)笔试
笔试内容以公共基础知识、综合知识、与报考岗位有关的知识为主。笔试合格者(不低于60分),依笔试成绩高低按招考人数和面试人员1:5的比例确定人员进入面试(如不足1:5的,笔试合格者全部进入面试)。
(四)面试
街道成立面试小组,对面试人员的岗位匹配性、分析判断能力、表达能力等方面进行测试,面试成绩合格分数为60分,面试分数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体检。
考试综合成绩由笔试、面试成绩按4:6比例合成。考试综合成绩60分以上的应聘人员方可进入体检和组织考核阶段。
(五)体检和政审
按招聘人数和综合成绩高低1:1的比例组织体检和政审(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政审期间拟录用人员需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政审、体检不合格者,可依次递补(体检医院建议复查的考生,在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可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递补)。
(六)考核录用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计划生育情况等,并核实是否具备报考资格。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间因劳动者个人原因提出辞职的,可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按照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南洲街公告栏进行3个工作日的公示。对于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选,按照雇员管理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四、待遇和管理
待遇标准按区、街雇员管理有关文件执行。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考核合格的,享受相应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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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洲街道办事处
2018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