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广东深圳市光明区群团工作部招聘专干人员公告
2019广东深圳市光明区群团工作部招聘专干人员10人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光明区群团工作部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名专干。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人数
招聘岗位、人数详见《深圳市光明区群团工作部公开招聘专干人员职位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无犯罪记录;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职业道德、语言沟通、协作共事能力;
3.报考年龄为18周岁及以上,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备岗位所需专业、能力和技能条件及其他要求;
5.保守国家秘密;
6.符合岗位任职回避要求。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接受报名
1.有刑事犯罪记录或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尚在规定限制期内,以及正在接受司法、监察等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尚在限制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8月5日至2019年8月8日,报名时间截至8月8日16:00。
2.所需材料
(1)报名表(附件2);
(2)本人身份证、户口本(需提供本人及户主页)、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及验证证书等;
(3)计划生育情况个人承诺书(附件3);
(4)无违法犯罪记录个人承诺书(附件4);
(5)一张本人近期的两寸彩色证件照电子版(jpg格式);
(6)有要求工作经历的需出具相关单位盖章的工作证明;
(7)应聘人员报名信息采集表(附件5);
(8)岗位要求的其它相关材料。
其中(1)(3)(4)及(6)均需提供本人签字扫描件。
3.报名方式
报名者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者将报名材料发送至:qtgzb@szgm.gov.cn;
报名联系人:姚小姐;联系电话:0755-22743574。(咨询时间为工作日9:30-12:00,14:30-17:30)
(二)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与报名同时进行。在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均可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资格初审合格的确定为考试人选。
四、考试
考试方式为笔试和结构化面试,考试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笔试时间暂定8月11日)。考生总成绩由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组成。考试成绩将在全部考试结束一周内公布。
五、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名次从高至低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单,安排至指定医院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六、资格复审及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将体检报告、报名资料书面件和相关证件原件一并报光明区群团工作部进行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对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计划生育等情况,结合工作岗位要求进行综合考察,复审考察合格确定拟聘人员,复审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公示及聘用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在深圳市光明区政府在线公示5个工作日。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或有投诉经查不属实或属实但不影响聘用的,且不违反聘用有关规定的,将由劳务派遣公司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用工性质为劳务派遣用工,并实行试用期制度。
八、薪酬待遇
薪酬待遇及晋升按照《深圳市光明区机关事业单位专干管理办法(试行)》有关管理规定执行;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将不定期组织业务培训、学习交流等活动;本单位可为工作人员办理用餐(含早中晚)服务卡并提供年度体检;单位将积极创造条件丰富工作人员的职业发展路径。
九、注意事项
1.报考者提供的电子邮箱应准确无误,联系电话能及时接听,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2.报考相关资格、工作经历、年龄等时间的计算均截至2019年7月31日;岗位要求取得相关证书、资质或工作经历的,必须在此之前获得(只是通过考试但未取得证书的,视为不符合要求。
本公告由深圳市光明区群团工作部负责解释。
1.深圳市光明区群团工作部公开招聘专干人员职位表
2.深圳市光明区群团工作部公开招聘专干人员报名表
3.计划生育情况个人承诺书
4.无违法犯罪记录情况个人承诺书
5.应聘人员报名信息采集表
深圳市光明区群团工作部
2019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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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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