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广东韶关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招聘公告
2019广东韶关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招聘公告
韶关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于2019年5月正式组建成立,为韶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管理的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该中心主要承担市退役军人服务工作,指导各县(市、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业务工作。为加强中心人才队伍建设,选拔优秀适岗人才,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139号)和市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现公开招聘8名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薪酬待遇
1.招聘中心副主任(管理岗位八级)1名。
2.招聘科员及专技人员共7名,其中,管理岗位九级5名,专业技术岗位2名。
被聘用者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国家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二、招聘范围、对象及资格条件
(一)范围及对象。
1.中心副主任。面向全市(含各县〈市、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和公务员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在职在编人员。
2.科员。其中,3名面向2019年选择由政府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官;其余4名招聘对象面向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
3.中心副主任、退役士官年龄要求40周岁以下(含40周岁)(1978年 8 月28 日以后出生);其他职位年龄要求在35周岁(含35周岁)以下(1983年8月28 日以后出生)。
(二)资格条件:招聘对象除符合岗位要求的条件(详见附件1)外,还须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或技能条件;
3.身体健康。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行政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
3.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人员;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5.在读的非2019届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机关事业单位见习期未满的在编在职(岗)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
本条所规定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公开招聘的报名截止日。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
2.报名时间:2019年8月28日至8月30日。
报名网址:考生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s://www.qgsydw.com)进行网上报名,按网上提示注册、如实填写《韶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进行报名。应聘者应详细了解招聘岗位及有关条件,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时要求通过报名系统上传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境外学历学位者需提供教育部认证证明,退役士官除外)上传报名系统。
专业名称及代码参照《广东省201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
工作年限截止日期为报名截止之日。在校学生在读期间参加勤工俭学、实习等不视为工作经历。报考人员在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内报名,经审核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方可打印准考证。
3.准考证打印时间。2019年9月14日至18日,考生请自行登录报名系统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与本人有效身份证作为本次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环节的凭证,逾期不打印准考证造成无法考试的,后果自负。
4.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
(2)2019年应届毕业生报名须于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招聘岗位需求的资格证,其他报考人员须于报名截止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书。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于报名截止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未在规定时间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3)国有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在编或正式员工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在进入面试资格审核时出具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书面证明。
(4)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的岗位。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检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5)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招考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报考人员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考。如专业目录中的“企业管理”(含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A120202),其岗位条件为“企业管理”(财务管理方向),那么专业中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方向的不可报考。除专业目录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6)按广东省相关规定符合考试加分政策的应聘人员,应在报名时在报名表备注栏里注明符合加分政策项目名称、相关服务证书名称及编号,并在资格审查时提供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7)参加招聘的人员对所提交的报名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订聘用合同无效。对伪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凡因信息填报有误、不全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二)招聘办法
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总成绩由笔试和面试组成,笔试占总成绩60%,面试占总成绩40%。
1.笔试(满分100分)
(1)笔试时间。初定于2019年9 月21 日进行,具体时间见《准考证》。
(2)笔试地点。具体地点见《准考证》。
(3)报考各岗位的笔试内容主要以测试个人政治素养、理论水平、公文写作、综合分析、组织应变能力等综合素质,满分为100分。笔试入围分数线为60分,低于入围分数线的,不能进入面试。
(4)笔试成绩和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初定于2019年10月7日在韶关1233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网(http://rsj.sg.gov.cn)及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s://www.qgsydw.com)公布,考生自行登录报名系统查询,不再另行通知。
(5)资格审查:根据笔试成绩在合格线以上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不足比例的,按实际入围人数确定面试人选。进入面试人员须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提交相关材料进行面试资格复审。资格审查初定2019年10 月19 日上午进行,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6)国有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在编或正式员工进入面试资格人员时,需在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公示3天内提交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给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机关党委(人事科),否则将取消面试资格,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2.面试(满分100分)
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组织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分析、逻辑思维、语言表达等方面的能力以及相关专业知识。面试按照《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笔试和面试工作规范的通知》(粤人社发[2013]21号)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面试暂定于2019年10 月26 日上午8:00开始(具体以正式通知时间为准),考生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韶关市芙蓉北路57号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韶关市民政局办公大院)参加面试。在考试前45分钟到达面试候考室,统一抽签确定考试顺序,未按时到达候考室或中途擅自离开考场的视为放弃考试。面试满分为100分,入围分数线为60分。
面试完毕后,评委当场评分、统分,并向考生公布成绩,考生在考试成绩通知书上签名确认。总成绩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后7个工作日内在韶关1233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网(http://rsj.sg.gov.cn)及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s://www.qgsydw.com)公告。
3.体检。体检工作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组织实施。根据招聘岗位拟聘考生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进行体检。体检在指定的综合性公立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及项目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不合格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复检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4.考核。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组织考察,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文)进行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在校表现及学习态度或业务能力及工作实绩、廉洁自律、计划生育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同时对拟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审。体检、考核不合格的,按照考生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合格者中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5.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韶关1233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网(http://rsj.sg.gov.cn)及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s://www.qgsydw.com)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可以按照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其他考生,并向市人社局报批时说明以下情况:
1.应聘人员体检或者考核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
4.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5.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名单有异议的,可向市纪委市监委派驻第十一纪检监察组或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机关党委(人事科)以实名形式提出,恕不接受匿名投诉。
6.办理聘用手续
经考试、体检、考核合格的人员,公示结果无异议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按规定的程序和权限报批聘用,签订聘用合同。同时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半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应聘人员从接到通知起三个月内办好相关手续,超过期限的按弃权处理。
四、招聘工作咨询及监督
咨询部门:韶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机关党委(人事科)
咨询电话:0751-8728767
联系人:钟厚芬 叶琪望
监督部门:市纪委市监委派驻第十一纪检监察组
监督及举报电话:0751-8728069
举报信箱:sgrsjjjz@126.com
市纪委市监委派驻第十一纪检监察组对本次招聘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五、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韶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解释。
附件:
韶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19年8月14日
关键词:
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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