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广东揭阳普宁市部分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招聘临时聘用制医务人员公告(482人)
2020广东揭阳普宁市部分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招聘临时聘用制医务人员公告已公布。普宁市卫生健康局属下7个市直公立医疗单位(含普宁市病残吸毒人员收治中心)、7个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8个乡镇卫生院和揭阳市普宁华侨管理区人民医院共33个单位拟招聘482名临时聘用制医务人员(其中医生类人员227名,护理人员187名,药剂类人员22名,医技类人员46名),报名时间:2020年11月2日至4日。更多招考可以关注广东公务员资讯网公众号,微信号wwwgdgkworg,随时随地掌握招聘信息。广东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具体信息公布如下:
2020广东揭阳普宁市部分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招聘临时聘用制医务人员公告
为加强我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解决我市医务人员短缺问题,我市部分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招聘临时聘用制医务人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聘单位和人数
普宁市卫生健康局属下7个市直公立医疗单位(含普宁市病残吸毒人员收治中心)、7个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8个乡镇卫生院和揭阳市普宁华侨管理区人民医院共33个单位拟招聘482名临时聘用制医务人员(其中医生类人员227名,护理人员187名,药剂类人员22名,医技类人员46名),具体见附件1。
二、招聘岗位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有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
4.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要求为18至35周岁(即1985年11月2日至2002年11月1日期间出生)。
6.户籍不限。
7.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曾被机关、事业单位开除的人员;
(3)被有关部门列入涉金融严重失信人名单的当事人;
(4)现役军人,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应届毕业生(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5)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人员(含试用期);
(6)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过程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
(7)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应聘的情形。
本公告所规定的年限、处分期限,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职业)资格证书等取得时间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0年11月2日。
三、招聘岗位分类条件
1.报考市直三甲医院:医生类人员须具有国家承认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以非全日制报考的须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其中报考市人民医院须全日制统招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报考护理人员须具有国家承认大专毕业及以上学历,以非全日制报考的须取得护士资格证书(其中报考市人民医院须全日制统招大专毕业及以上学历);报考医技类人员须具有国家承认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其中市中医医院影像技术人员岗位系乳腺机操作人员,适合女性)。
2.报考市直其他单位:医生类人员须具有国家承认大专毕业及以上学历,以非全日制报考的须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报考护理人员须具有国家承认大专毕业及以上学历,以非全日制学历报考的须取得护士资格证书;报考医技类人员须具有国家承认大专毕业及以上学历(其中报考普宁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须全日制统招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3.报考基层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生类人员须具有国家承认大专毕业及以上学历,并取得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其中报考洪阳镇中心卫生院、占陇镇中心卫生院须全日制统招大专毕业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可不取得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报考洪阳镇中心卫生院病理科医生岗位的需全日制统招本科及以上学历和从事或进修学习病理专业经历);报考护理人员须具有国家承认中专毕业及以上学历,并取得护士资格证书(以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报考的可不取得护士资格证书);报考药剂类人员须具有国家承认中专毕业及以上学历(其中报考洪阳镇中心卫生院、占陇镇中心卫生院须具有国家承认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报考医技类人员须具有国家承认大专毕业及以上学历。
4.报考者毕业院校和所就读的专业、取得的医疗卫生专业技术资格须满足报考岗位的要求,具体是否符合岗位要求由招聘单位人事部门在报名审核时予以界定。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11月2日至4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各招聘单位(招聘单位具体地址详见附件2)。
3.报名要求
符合条件的报考者须认真填写报名表(见附件3,须A4纸双面打印),提交本人一寸近期免冠彩色相片2张、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学历证书、执业资格证书及有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各招聘单位人事部门报名。
每位报考者仅限报考一个岗位。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其报名资格。报考者必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对弄虚作假、伪造证明材料或考试作弊等行为者,无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其报名、考试或临聘资格。情节严重的,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4.报名资格审核
各单位对照招聘岗位条件对报考者进行现场审核和评估,对符合条件的报考者予以登记,发给其准考证,准考证发放时间另行通知。报考者须凭准考证,方可参加考试。
5.报名咨询联系方式
各招聘单位的报名咨询地址和联系电话详见附件2。
(二)笔试
笔试内容分为四类:
1.医生类岗位的笔试内容为医学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笔试科目为《通用能力测试(卫生类)A卷》);
2.护理人员笔试内容为护理基础理论知识(笔试科目为《通用能力测试(卫生类)B卷》);
3.药剂类岗位笔试内容为药学基础理论知识(笔试科目为《通用能力测试(卫生类)C卷》);
4.医技类岗位笔试内容为医学基础理论和相关专业知识(笔试科目为《通用能力测试(卫生类)D卷》)。
笔试不指定考试用书,卷面满分为150分。
笔试时间及地点等事项由各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笔试合格分数线为90分。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依各招聘岗位考生笔试分数高低顺序名次,分别按各招聘岗位临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技能考核对象。若笔试分数相同的,则以试卷第1小题分数高低顺序排定名次;若第1小题分数又相同的,则以第2小题分数高低顺序排定名次,依此类推。
若出现某招聘岗位考生笔试分数合格人数少于该招聘岗位临聘人数的,则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技能考核对象。
(三)技能考核
技能考核由各招聘单位组织实施。各单位组成技能考核评价小组,对确定为技能考核的对象按照招聘岗位实际设置技能考核项目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分为合格或不合格二个档次,若有技能考核不合格的,则可在该招聘岗位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分数高低顺序名次进行递补技能考核对象。
(四)体检
经技能考核合格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列为体检对象。体检项目由各招聘单位根据实际自行确定并组织实施。
(五)聘用
经体检合格人员与各招聘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予以聘用。工资福利待遇由各招聘单位参照同等职务临聘人员实际确定,经费由各招聘单位自行统筹解决。
临聘人员未取得医疗卫生专业技术资格的,需在聘用之日起2年内取得所从事岗位的医疗卫生专业技术资格,否则予以解聘。
五、其他事项
根据省人社厅《关于有序恢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线下工作的通知》(粤人社明电〔2020〕62号)的规定,所有参加本次招聘的工作人员和考生应在粤省事健康申报功能中如实登记个人近期旅居史、接触史、身体健康状况、来粤方式等情况。持粤康码等电子健康码绿码的工作人员和报考者,方可参加本次线下公开招聘活动。所有人员在进入公开招聘线下工作场所时,均应主动出示粤康码等电子健康码绿码,接受体温检测,并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如粤康码等电子健康码为红码、黄码或体温≥37.3℃,不得进入现场。报考者应做到有序进入现场,自觉服从工作人员的安排。
若报考者因不能满足进入线下招聘工作场所条件而错过本次招聘的任一环节,视为自动放弃参加线下招聘活动。
六、本次招聘临时聘用制医务人员工作,由普宁市卫生健康局负责指导、监督和管理。监督电话:0663-2242562。
普宁市卫生健康局
2020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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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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