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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广东韶关市水务局招聘公告

发布:2021-09-08 20:51:52 字号: | | 【 打印 】
  2021年广东韶关市水务局招聘公告已发布,广东韶关市水务局招聘专职工作人员1名派遣至韶关市水务局工作,报名时间:2021年9月3日至9月14日更多招考可以关注广东公务员资讯网公众号,微信号wwwgdgkworg,随时随地掌握招聘信息。广东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具体信息公布如下:
 
2021年广东韶关市水务局招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我公司现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工作人员1名派遣至韶关市水务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要求
 
  见附件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 遵纪守法,清正廉洁,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有较强的事业心和工作责任感,能吃苦耐劳。
 
  3.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二)不得报考的人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被开除公职、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2.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尚在处分期的以及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五年的。
 
  4.其他不宜的情形。
 
  三、报考程序
 
  (一)报名时间、方式和提交资料
 
  1.报名时间:2021年9月3日至9月14日(周末除外)9:00--11:30,14:30--17:00;
 
  2.报名方式:采取电子邮件报名或现场报名方式。现场报名的考生需携带报名所需资料到我公司进行报名。地址:韶关市浈江区财富广场15楼A1505;
 
  3.报名需提供的资料:1.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等原件及复印件一份;2.本人近期正面免冠红底彩照大一寸1张;3.《应聘人员报名表》一份(见附件),注意不得擅自改变表格设置及样式,A4纸正反面打印;4.计划生育证明;5.无犯罪记录证明;6.个人征信证明;7.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第4、5、6点资料可在确定为考察对象时提交)。
 
  电子邮件报名者须将上述材料扫描上传,并将报名表电子版发送至347707081@qq.com邮箱(邮件名称必须以本人姓名命名)。注:邮件中的报名表必须按规定填写并A4纸双面打印手写签名,照片按JPG格式上传,上传的邮件请以本人姓名命名,以上资料未按要求完成的视为报名不成功。
 
  联系电话:0751-8220232,联系人:胡小姐
 
  (二)资格审查
 
  1.电子邮件报名或现场报名的考生均需于9月14日17:00前,到报名地点进行资格审查确认。资格审查时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报名表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未按期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查,将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3.考生自行查阅邮箱是否通过资格审查并打印准考证。
 
  (三)考试
 
  1.笔试。测试内容为测试公文写作、时事政治、行政管理、法律基本知识、中国近代史等,占考试总成绩的40%。考试最终成绩保留1位小数点。
 
  笔试考试时间:2021年9月16日上午09:30-11:00。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5确定面试人员,主要考察语言表达能力和形象举止,占考试总成绩的60%。考试最终成绩保留2位小数点。不足比例的,按实际入围人数确定人选。
 
  面试时间和地点:待定,另发邮箱通知。
 
  考试总成绩从公布之日起至第二年对应日,一年内有效,若一年内因工作需要,可采用顺延递补方式补充聘用人员。
 
  四、体检、考察
 
  1.体检。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实际确定招聘人数
 
  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体检标准执行。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可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2.考察。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包括:用工单位复核应聘人员有无不得招录为相关岗位工作的情形的,主要审查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有无违法犯罪记录、有无违反计划生育的情形等。考察不合格者不予录用,放弃聘用的,可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五、录取通知
 
  体检及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韶关市水务局(http://water.sg.gov.cn/)”和“韶关红海”公众号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入职手续。
 
  六、聘用及待遇
 
  1.聘用:择优录用的受聘人员与广州红海人力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韶关分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或不胜任本岗位工作的,依法解除劳动关系。合同期满后根据工作表现及工作需要,并经考核合格者可续签合同。
 
  2.待遇:薪酬待遇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规定来设定,应发工资含单位和个人部分的“五险”,享受国家规定的假期。
 
  七、其他事项
 
  1.资格审查贯彻招聘的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证实,取消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者取消聘用,考生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2.考生应始终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相关后果的由考生本人承担。
 
  点击下载>>>
 
 
 
  广州红海人力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韶关分公司
 
  2021年9月3日
 
  文章来源:http://water.sg.gov.cn/zwgk/tzgg/content/post_204504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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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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