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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广东广州国家实验室招聘第二批行政管理人员与平台技术管理人员公告

发布:2021-12-03 20:15:32 字号: | | 【 打印 】
  2021年广东广州国家实验室招聘第二批行政管理人员与平台技术管理人员公告已发布,广东广州国家实验室公开招聘第二批行政管理人员与平台技术管理人员若干名,岗位类型为全职工作人员。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至2021年12月31日。更多招考可以关注广东公务员资讯网公众号,微信号wwwgdgkworg,随时随地掌握招聘信息。广东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具体信息公布如下:

2021年广东广州国家实验室招聘第二批行政管理人员与平台技术管理人员公告

  广州国家实验室根据国家、省、市相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标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第二批行政管理人员与平台技术管理人员。

  一、单位简介

  广州国家实验室是呼吸系统疾病及其防控领域的新型科研事业单位。实验室位于环境优美的广州国际生物岛及大坦沙岛,钟南山院士任实验室主任,拥有17名相关领域的院士专家咨询战略团队,引进和培养一批国内外知名科学家和青年学术骨干,组建了多学科交叉、青年人才担纲的高水平科学家队伍。实验室开展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解决呼吸系统疾病及其防控领域关键核心科学和技术难题,组建平战结合的综合创新研究平台和设施集群,打造应对呼吸系统疾病领域预防、预警与防控的战略科技力量,未来将成为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突破型、引领型、平台型为一体的大型综合性研究基地和原始创新策源地。

  二、招聘职位

  公开招聘第二批行政管理人员与平台技术管理人员若干名,岗位类型为全职工作人员。

  岗位职责和任职资格条件详见《广州国家实验室2021年公开招聘第二批行政管理人员岗位需求表》(附件1)《广州国家实验室2021年公开招聘第二批平台技术管理人员岗位需求表》(附件2)。

  三、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廉洁自律。

  2.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资格条件、任职资格。

  3.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品德品行、职业道德和服务意识,并有较强的团结协作和拼搏奉献精神。

  4.身体健康,心理素质良好,能全面履行岗位职责。

  5.可面向港澳居民招聘,港澳应聘者应符合《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试行)》要求。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下列人员不得招聘: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到行政开除处分,或受其他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

  1.公告发布

  此招聘公告在生物岛实验室、广州医科大学和广州市人社局人事招聘网站发布。

  2.报名方式及时间

  应聘者可申报最多1个意向岗位。请将报名相关材料电子版合成一个 PDF 文件、另附报名表Word文件,发送至电子邮箱:hr@gzlab.ac.cn。邮件以“广州国家实验室+部门/平台名称+岗位名称+姓名”命名。自公告发布之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实验室将视报名应聘情况适时组织招聘与面试考核,招满即止。

  3.报名材料

  (1)《应聘报名表》(需打印签字并扫描,见附件2);

  (2)个人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两面合并成一页);

  (3)户口簿(户口簿首页和个人页合并成一页);

  (4)学历学位证书(境内学历还需提交学信网在线学历验证报告,境外及港澳台地区学历还需提交教育部学历认证书);

  (5)职业资格或职称相关证书/证明材料;

  (6)人才头衔或荣誉相关证书/证明材料;

  (7)各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

  五、资格审核

  对照岗位条件、依据“竞争择优”的原则,对应聘材料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通过者将通知参加面试环节,具体面试时间以接收到的通知为准。资格审核未通过者恕不另行通知。

  六、考核程序

  1.面试考核分自我介绍和提问两个环节。

  应聘人员进行5分钟自我介绍(PPT形式),内容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个人基本情况、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对拟应聘岗位的理解和工作设想等。评委根据个人情况和岗位要求进行提问。

  2.评分。评委根据应聘者自我介绍和提问两个环节的表现进行评分。

  3.初步确定拟聘人选。根据面试平均得分高低顺序按1:1的比例初步确定拟聘人选。

  4.体检。拟聘人选按要求进行体检。体检在广州地区三甲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如体检医院建议复查的人员,在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均视为体检不合格。

  5.考察。对体检合格的拟聘人选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的人员,不予聘用。

  6.确定聘用人选。根据面试、体检、考察情况,提交实验室主任办公会议定,在充分酝酿的基础上,确定聘用人选。

  七、聘用及待遇

  1.确定聘用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入职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

  2.根据拟聘用人员资历、业绩和应聘岗位,结合广州国家实验室薪酬体系,以协议方式确定薪酬待遇。

  3.新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继续聘用资格。

  八、递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根据实际情况,可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序替补本岗位其他可以录用的人员。

  1.拟聘人选缺席体检或者体检不合格的。

  2.拟聘人选经考察不合格的。

  3.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

  4.拟聘人选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5.拟聘人选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

  6.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九、注意事项

  1.报名前请认真阅读本公告,并按要求提交报名材料。

  2.应聘人员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一旦发现弄虚作假,取消应聘资格。有伪造、变造学历、学位、职称等证件或证明材料等行为的,可按法律法规追究个人责任。

  3.原则上报名确认后,不得更改申报岗位,但经评审组2/3以上评委同意,可予以调剂。

  4.拟聘人员不得在组织考察过程中隐瞒或者歪曲事实真相。

  5.实行回避制度。应聘人员与实验室内部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在招聘过程中实验室内部人员应进行回避。应聘人员被聘用后,其与有上述关系的人员不得在同一部门或者存在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关联岗位聘用,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部门从事人事和财务等工作。

  6.实行保密制度。相关工作人员及应聘人员有责任和义务严格按照要求履行保密制度。

  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

  招聘工作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

  十一、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广州国家实验室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电话:020-62726254,工作日9:00-12:00,14: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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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国家实验室

  2021年11月30日

  文章来源:http://rsj.gz.gov.cn/ywzt/rszdgg/qyjqtzp/qtzp/content/post_7945383.html\

关键词: 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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