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广东佛山市顺德区杏坛镇招考专业技术岗位机关雇员公告
2021年广东佛山市顺德区杏坛镇招考专业技术岗位机关雇员公告已发布。广东佛山市顺德区杏坛镇招考专业技术岗位机关雇员,报名时间:2022年1月4日至2022年1月13日。更多招考可以关注广东公务员资讯网公众号,微信号wwwgdgkworg,随时随地掌握招聘信息。广东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2021年广东佛山市顺德区杏坛镇招考专业技术岗位机关雇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杏坛镇现向社会公开招考:专业技术岗位雇员(工程造价人员)。具体事项如下:
一、招考原则及方式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资格审查、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程序后择优录取。
二、报考条件及招考职位
(一)报考条件。
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 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4. 符合招考单位规定的资格条件。
5.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在各类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的人员,不得报考。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
(二)招考职位。
职位职位代码聘用人数年龄户籍学历性别招聘专业名称及代码其他
专业技术岗位雇员01240周岁或以下不限全日制本科及以上不限B120105(工程造价)1、持有《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或持有《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
2、五年以上开发项目工程造价、预结算(含土建、市政、路桥、安装)等相关工作经验。
3、熟练操作相关预结算软件,熟悉合同管理、招投标流程,具备一定的经济基础知识。
4、熟悉国家定额、工程造价市场情况、材料设备的市场价格。
5、能单独完成工程造价审核工作。
注:年龄“40周岁或以下”是指1982年1月4日后出生人员。
三、报名及考试录用流程
(一)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22年1月4日至2022年1月13日(上午9:00-11:30时,下午2:30-5:00时)。
2.报名地点:杏坛镇政府7楼杏坛镇组织人事办公室。
3.报名要求:报名者请携带报名表,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书、与工作经历相符的劳动合同及社保缴纳记录的原件与复印件,正面免冠小一寸近照3张(报考者有关证件的复印件及相片恕不退回)。
(二)笔试。考生须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并依准考证所列要求参加考试。
笔试内容包括专业知识、综合素质等。
笔试不指定考试用书。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笔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划定合格分数线,再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通过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数达不到前述1:3的比例时,由招考单位决定该职位是否继续招考。
面试对象确定后,在杏坛镇人民政府网站予以公布,同时公布面试时间及地点。
(三)面试。面试采用量化标准测试的方式。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并划定合格分数线,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根据笔试成绩及面试成绩计算总成绩,面试成绩不合格不计算总分。
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若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以职位招录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确定体检对象后,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安排将在杏坛镇人民政府网站予以公布。
本次招考总成绩保留12个月,期间若本次职位出现空缺,由招考单位决定是否依次补录。
(五)体检和考察。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体检费用由考生负担。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录用考察人选,考察由招考单位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
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录用对象,拟录用对象名单在杏坛镇人民政府网站公示。
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以及在公示过程中有异议并影响录用的,可按考生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是否进行递补由招考单位决定。
(六)办理相关手续。经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但经核实不影响录用的拟录用人员,按规定办理录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一般为3年并实行3个月试用期。
四、疫情防控要求
本次招考将按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有关要求开展,报考人员应按照有关防控要求,做好报名、考试等工作。因疫情影响导致本次招录工作时间调整的,招考单位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做出合理安排,并及时在网站发布公告。
“粤康码”为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正常(考前14天内无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地市旅居史),凭考前48 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体温<37.3℃)的考生方可参加考试。
考生有以下情况之一,不得参加考试:
1.“粤康码”为红码或黄码的考生;
2.考试前21 天内有国外和港台旅居史、前14 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仍在隔离治疗(观察)期的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未解除管控的密切接触者或密切接触的密切接触者,以及按照广东省新冠肺炎防控工作要求应当或被采取集中(居家)隔离、健康管理(健康监测)等管控措施尚未解的考生;
3.不能提供考前48 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考生。
因疫情存在动态变化,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也将作出相应调整。如考前出现新的疫情变化,将及时发布最新疫情防控要求。
六、咨询电话
0757-27388011
点击下载>>>
杏坛镇组织人事办公室
2021年12月30日
文章来源:http://www.shunde.gov.cn/fssdxt/gkmlpt/content/5/5128/post_5128889.html#3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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