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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广东广州市增城区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公告(36人)

发布:2022-02-08 22:45:54 字号: | | 【 打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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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广州市增城区招聘工作人员摘要

 

 


  2022年广东广州市增城区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公告已公布,报名时间:具体安排请留意2月10日后网站公告。更多招考可关注公考招录资讯平台公众号,微信号:wwwzggwyorg及时掌握最新资讯。广东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具体信息公布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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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广州市增城区招聘工作人员正文

 



2022年广东广州市增城区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公告
  根据我区教育发展需要,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分别在北京、长春、武汉三地设点公开招聘广州市增城区事业编制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各设点招聘人数和对象

  (一)北京师范大学设点招聘人数和对象

  1.区教育局统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8人(具体岗位和人数见附件1)。

  2.广州市增城区华南师范大学附属新塘学校招聘事业编制教师8人(具体岗位和人数见附件2)。

  招聘对象为具有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的2022年毕业生。

  (二)东北师范大学设点招聘人数和对象

  1.区教育局统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5人(具体岗位和人数见附件3)。

  2.广州市增城区华南师范大学附属新塘学校招聘事业编制教师6人(具体岗位和人数见附件4)。

  招聘对象为具有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的2022年毕业生。

  (三)华中师范大学设点招聘人数和对象

  区教育局统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23人(具体岗位和人数见附件5)。

  招聘对象为具有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的2022年毕业生,以及研究生和硕士及以上学位的2022年毕业生(岗位学历要求按岗位需求表)。

  2022年毕业生是指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毕业生。

  港澳籍2022年毕业生符合《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试行)》和本通告规定的相关条件,可报考相应岗位。

  二、应聘人员条件

  (一)基本条件

  应聘人员须具备《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要求的资格条件和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

  3.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职业资格等。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或在读的非2022年毕业生;

  2.增城区在编在职教师;

  3.已签署公费定向培养协议且尚在服务期限内的人员;

  4.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5.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公职,或受其他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6.近两年内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7.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8.被依法依规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9.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报名的其他情形的。

  本条所规定的时间计算截至报名首日。

  (三)岗位资格条件

  1.各岗位具体专业、学历、学位等条件要求见岗位需求表。

  2.报考人员须在2022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和学位证书。使用国(境)外学历学位进行报考的人员,须在2022年8月31日前提交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相关学历证明材料。

  3.具备岗位所需职业技能要求、任职资格和取得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报考人员须承诺在2022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层次(种类)及以上的教师资格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4.年龄条件:30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公开招聘的报名截止之日)。

  5.所学的专业必须符合应聘岗位的专业条件要求。专业名称及代码依照《广东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6)执行,所学专业符合所报岗位在岗位需求表中“专业条件”的任一专业均可报考,研究生学历“学科教学硕士”“课程与教学论”专业,按对应的学科岗位报考。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6.报考语文教师岗位者,须取得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证书。报考英语教师岗位者,须取得英语专业八级合格证书或雅思考试成绩6.5分(含)以上或托福考试成绩90分(含)以上(国、境外英语教育专业本科、研究生毕业除外)。未取得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证书、英语岗位要求的证书的,须于2022年8月31日前取得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7.各岗位具体要求按岗位需求表。

  三、报名方式及流程

  本次招聘采取本人现场报名并现场资格审核的方式。

  (一)现场宣讲

  本次招聘将分别在北京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以及当地其他高校举行宣讲活动,内容包括用人单位情况介绍以及现场答疑等,宣讲会接受现场报名。

  (二)现场报名

  三地设点同时开始。

  1.报名时间:具体安排请留意2月10日后网站公告。

  2.报名地点:北京、长春、武汉。

  3.报名材料:①报名表(附件7);②身份证;③经教务处盖章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④本科学历、学士学位证书。⑤报考岗位所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以上材料(报名表除外)均需携带原件及复印件。

  在国(境)外学习并于2022年1月至8月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须在报名时出具有关证明材料(成绩单、在读证明等翻译材料)。

  4.报名须知

  (1)每个岗位的计划招聘人数与有效报名人数的比例须达到1:3方能开考。如达不到上述比例,按实际报名人数开考。

  (2)每人只能在其中一个报名点报名,且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3)报考者须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凡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并记录在案。因未按要求正确填写报名信息导致未通过审核的,责任由报考者承担。

  (4)对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发放准考证。

  四、招聘考试

  报名后在当地进行考试,具体时间、地点按信息通知和网站公布。考试分为综合素质评估、面试(试教)、笔试三个环节。符合岗位条件的报考者如具有博士学位的,免综合素质评估和笔试,不占晋级名额,直接进入面试(试教)环节。

  (一)综合素质评估

  1.时间和地点按信息通知和网站公布。

  2.综合素质评估采取小组讨论形式,对考生进行考察。综合素质评估仅作为优选考生的手段,不设合格线,结果不计入。根据考生综合素质评估成绩高低排序,各岗位按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试教)和笔试的人员。入围面试(试教)和笔试的最后一名如果出现同分考生,则同分者并列进入面试(试教)和笔试。如果符合岗位条件的报考人数低于或等于1:5的,该岗位所有考生综合素质评估环节免考,直接进入下一环节。

  (二)面试(试教)

  1.时间和地点按信息通知和网站公布。

  2.面试(试教)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成绩为60分,按70%折算计入。

  (三)笔试

  1.时间和地点按信息通知和网站公布。

  2.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考试时长90分钟,成绩满分100分,合格成绩为60分,按30%折算计入。

  3.笔试内容为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准则、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规和教育教学管理知识等。

  (四)确定签约人选

  各环节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按笔试和面试(试教)所占比例折算合并综合成绩。免笔试考生的面试(试教)成绩须达到合格线,其成绩即为综合成绩(不折算比例)。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签约人选。若出现综合成绩同分,则面试(试教)成绩高者为签约人选;如出现综合成绩及面试(试教)成绩均相同,且影响确定签约人选情形的,由招聘单位对综合成绩及面试(试教)成绩相同且综合成绩排名在岗位拟聘人数范围内的人员增加一次面试(试教),并按此次面试(试教)成绩的高低顺序确定签约人选。面试(试教)或笔试成绩未达到合格线的不能作为签约人选。

  招聘单位将与签约人选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三方协议(具体时间地点以通知为准),并约定体检、考察等事项。

  五、体检、复审和考察

  (一)体检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规定执行。考生如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到体检结果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申请,经批准后在指定医院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复检费用由考生自己承担。

  (二)考察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规定执行。

  六、公示和签订就业协议

  拟聘用人员在增城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签订就业协议。聘用人员须确保在2022年8月按招聘单位规定时间报到,如未按时报到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七、聘用及待遇

  聘用人员为增城区事业编制教师,实行人员聘用制,试用期均为12个月。聘用后工资待遇按增城区公办学校岗位聘用和工资福利规定执行。

  八、递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分岗位按综合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符合条件的其他考生:

  (一)考生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

  (二)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三)拟聘用人选放弃聘用的;

  (四)拟聘用人选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递补截止时间为2022年9月1日(含当日)。

  九、有关防疫要求

  (一)本次招聘各环节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报考人员应当按照有关防控要求,做好报名、考试等工作。

  (二)请考生严格遵守设点所在省份和城市的疫情防控要求,做好个人防护,考场现场将查验健康码、行程码等相关信息和测温,考生现场需全程佩戴口罩。

  1.考生应在线下考试前自我健康观察,须通过微信搜索当地防疫小程序,根据个人的实际情况如实登记近期旅居史、接触史、身体健康状况及到达当地的方式等情况。加强防疫知识学习,自觉做好自身健康管理,避免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考生本人自行打印并如实填写《考生个人健康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附件8,以下简称《承诺书》)。

  2.考生必须同时凭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及经考生本人签名的《承诺书》参加考试,材料不齐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3.正处于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为红码,参加线下考试考前14天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居史的考生;未能配合属地完成隔离观察、健康管理或核酸检测等防疫措施的国(境)外或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考生,以上均不能参加考试。

  4.确定为新冠肺炎密切接触者、或诊断为疑似/确诊新冠肺炎病例、或诊断为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5.健康码为“绿码”或“未见异常”、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为绿色,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方可参加考试。

  6.考生应自备医用口罩,科学佩戴口罩,未佩戴口罩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三)因疫情影响导致本次招聘工作时间调整的,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做出合理安排,并及时在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zc.gov.cn/)发布公告或信息通知。

  十、有关说明

  (一)报考者须恪守诚信原则。具备资格的考生须作出不主动放弃面试、体检、考察、聘用资格的承诺,同时也须作出若被聘用保证按时报到的承诺。

  (二)准考证是考生参加考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考生参加考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

  (三)本次招聘不指定复习资料,也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考试辅导,社会上任何培训机构均与本次招聘组织者无关,希望报考者不要相信社会的传言。要及时留意信息和查阅增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有关公告。

  (四)本次招聘不负责解决聘用人员的配偶、子女的工作等问题。为便于管理,非广州市户籍聘用人员应将户籍迁至广州市。

  (五)如因疫情或不可抗力等原因,国家有关考试统一延迟而影响考生取得相关证书时间的,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六)本次招聘未尽事宜按相关政策处理,由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20-82662915、82637177(工作日上班时间: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8:00时)。

  监督电话:020-82630077。
 
  广州市增城区教育局

  2022年1月29日
 
  文章来源:https://www.qgsydw.com/qgsydw/recruit/insrecruit/20220129/8936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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