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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广东茂名市直属学校招聘教职员公告(254人)

发布:2022-06-10 11:27:32 字号: | | 【 打印 】
\广东茂名市直属学校招聘教职员公告摘要

  2022年广东茂名市直属学校招聘教职员公告(254人)已公布。报名时间:2022年6月24日9:00至2022年6月28日17:30;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报考人员请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s://www.qgsydw.com)”,按提示进行报名。笔试内容:教师岗位主要考核通用教育知识和素养,非教师岗位主要考核公共基础知识。公共基础知识备考推荐参考
2022年广东事业单位课程点击订购)。广东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具体信息公布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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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茂名市直属学校招聘教职员公告正文


  2022年茂名市直属学校公开招聘教职员公告

  为适应茂名市直属学校发展需求,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推进我市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决定面向全社会公开招聘市直属学校(广东省高州农业学校为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其余学校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教职员254名,符合条件人员经聘用后,享受茂名市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待遇(高层次人才符合本省、市人才引进条件的,按事业编制办理引进手续,并按省、市相关优惠政策执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报考基本条件

  本次招聘对象为应往届高校毕业生。报名考生须具有本科以上学历以及相应的学士以上学位,且符合报考岗位相应的资格条件。具体招聘条件详见附件1。

  鼓励国(境)外“双一流”及知名院校的优秀应往届毕业生和留学回国人员(报考前需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生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报名。

  三、应聘资格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二)具有从事相关专业教育教学所必须具备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实际操作能力,有较强的教育教学和科研能力;

  (三)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参照《广东省教师资格条例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

  (四)岗位年龄要求详见附件1。年龄等计算时间均截至2022年8月31日,均包含当天;

  (五)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具体详见附件1)。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一)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二)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三)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四)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应聘的情形。

  五、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事业编制人员。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按所聘岗位执行茂名市事业单位人员的薪酬待遇。

  六、招聘方法和程序

  采取笔试和面试结合方式进行。笔试和面试成绩均按百分制计分。招聘工作程序为:网上报名、资格初审、参加笔试网上确认、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步骤。本次招聘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环节均不作递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若发现报考人员的资格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不予聘用。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22年6月24日9:00至2022年6月28日17:30;

  2.报名方式

  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报考人员请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s://www.qgsydw.com)”,按提示进行报名。

  报考人员须按照公告规定的条件、时间、程序进行报名,应详细、认真阅读公告和岗位信息,准确把握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对恶意干扰报名的人员,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二)资格初审

  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后,由“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自动实时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初审,请报考人员及时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名系统是以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为基础数据审核,报考人员务必如实填写个人信息。

  (三)参加笔试网上确认

  为有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合理安排考试场地,已成功报名的报考人员须请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s://www.qgsydw.com)”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确认参加笔试。网上确认时间为2022年6月29日上午9:00至下午17:30,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网上确认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确认参加笔试的操作方式:登录报名系统——查询统计——报考情况查询——报考地区选择“广东省茂名市”——搜索——选择报考岗位并填报——确认参加考试。

  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将在茂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另行公告,请报考人员密切留意。

  (四)笔试

  1.笔试

  报考人员须按照笔试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实行百分制。教师岗位主要考核通用教育知识和素养,非教师岗位主要考核公共基础知识。报考人员凭有效身份证原件、笔试准考证和疫情防控所需资料参加考试。

  2.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将在茂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考生可凭身份证和准考证进行查询。

  笔试合格分数线在统筹考虑市直属学校人才需求和聘用人员基本能力水平的基础上予以划定。

  (五)资格复审

  确定入围资格复审人选。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根据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和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人选。茂名市教育局负责组织资格复审工作。资格复审于笔试后、面试前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将茂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另行公告,请考生密切留意。入围资格复审人员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复审的,由招聘茂名市教育局发放面试通知书,资格复审不符合资格条件或未按规定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进入资格复审人员被取消面试资格出现的缺额,在同一岗位笔试成绩合格者中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其他考生,递补的考生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资格复审程序。

  入围资格复审人员在资格复审时须按招聘岗位要求提供的资料如下:(1)报名表;(2)学历和相应的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若以非全日制学历报考的人员还须提供有效的学历、学位鉴证原件及复印件;暂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应往届毕业生资格复审时须提供“学信网”上打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必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有关证明材料;(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所需的证件(证明)原件、复印件;(5)在机关事业单位或国有企业工作的正式员工须提供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资格复审过程中,对证件(证明)资料不全且不能在资格复审结束之日前补全的,取消面试资格。

  (六)面试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为入围面试人员。面试时间、地点和要求将在茂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另行公告,请入围面试人员密切留意。不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教师岗位面试采取试教或实操测试形式进行,非教师岗位的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具体详见岗位要求(附件1)。试教主要测试职业认知、心理素质、教学实施、语言表达、仪表仪态、教学效果等方面的能力和水平;实操测试主要内容为岗位对应的专业知识素养和技能;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综合分析、组织协调、人际沟通、应急应变、解决问题等方面的能力。

  面试采用百分制,60分以上为合格成绩。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3位数,在完成面试统分后当场公布。

  (七)总成绩计算

  1.参加笔试+面试的应聘人员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3位数。

  2.若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照笔试成绩、面试主评委评分从高到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无法确定入围体检人选的,则对该岗位同分数的考生另行组织面试。

  (八)体检

  在面试成绩合格者中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等额确定入围体检人选。由茂名市教育局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的规定组织体检工作,本次体检项目和标准分两类执行:报考教育类岗位人员按《关于印发<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的通知》(粤教继〔2013〕1号)》规定执行,报考其他岗位类别人员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规定执行。入围体检人员应按时依规参加体检,否则将视为放弃资格。体检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将在茂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另行公告,请入围体检人选密切留意。

  (九)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人选,由茂名市教育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在资格复审环节未能提交毕业证、学位证原件进行核验的考生,考察时须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原件进行核验(因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未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考生须提供国家助学贷款合同原件进行核验),否则不予聘用。

  (十)公示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将在茂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十一)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或没有影响聘用的情形,经主管部门审核,报人社部门核准后,办理聘用手续,按照岗位管理有关规定确定岗位等级、签订聘用合同、兑现相应待遇。

  七、注意事项

  (一)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居民二代身份证,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

  (二)报考人员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报考人员对所提供的各项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凡填报虚假信息、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按广东省相关规定符合考试加分政策的报考人员,于笔试后第一个工作日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到茂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提供政策加分相关证明材料、身份证、报名表原件和复印件。逾期未提供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符合《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社发〔2007〕141号)规定,提供由省级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经审查合格后,笔试成绩加5分;符合《广东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实施意见》(粤组通〔2008〕50号)规定,提供由省级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经审查合格后,笔试成绩加5分。

  (四)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第6号),报考人员与招聘单位领导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的秘书、人事、财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与该领导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岗位。

  (五)本次招聘岗位表(附件1)的专业类别和名称均根据《广东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进行设置,请自行查阅。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岗位的专业要求(学位种类不等同于报考专业),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聘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广东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的,方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但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应聘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报名时一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毕业学校或学校教学主管部门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八、防疫要求

  本次招聘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招聘工作组可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并及时在茂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公告。报考人员应当自觉服从招聘举办单位和招聘点的疫情防控工作安排,配合做好防疫防控工作,不按要求配合防疫防控工作的,不得进入招聘现场,视为放弃资格。报考人员须提前注册粤康码,于笔试前14天起,注册粤康码,进行自我监测有无发热、咳嗽、乏力等疑似症状,及时在粤康码进行申报更新,有症状的到医疗机构及时就诊排查,排除新冠肺炎等重点传染病,并在粤省事健康申报功能中如实登记个人近期旅居史、接触史、身体健康状况、来茂方式等情况。正常参加招聘工作现场环节(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等)人员为:粤康码为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正常(现场环节前14天内无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地市旅居史),凭现场环节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体温<37.3℃)的考生。所有报考人员进入招聘现场,均应主动出示粤康码绿码、行程码、面试前48小时内核酸测试阴性证明,接受体温检测,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并全程正确佩戴口罩。

  有以下情形的人员不得参加本次招聘:

  ①正处于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以下简称次密切接触者),以及其他正处于集中隔离、居家隔离、居家健康监测的考生;

  ②现场环节前14天内,中高风险地区(或发生本地疫情地区)所在县(县级市、区、旗,直辖市、副省级城市为街道和乡镇,未设区的地级市为街道和乡镇,下同)或当地政府宣布全域封闭管理地区旅居史的考生;

  ③粤康码为红码或黄码的考生;

  ④不能提供现场环节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考生;

  ⑤现场测量体温不正常(体温≥37.3℃),在临时观察区适当休息后使用水银体温计再次测量体温仍然不正常的考生;

  ⑥其他不符合正常参加考试情况的考生。

  如因疫情防控要求,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对有关工作安排作出调整,将在茂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及时发布相关信息,请报考人员保持关注、及时应对。

  九、违纪行为处理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和相关规定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十、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有关事宜请以茂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告为准。

  2.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3.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基数。

  4.本公告由茂名市教育局和茂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联系电话:茂名市教育局人事科(0668-2278744);茂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668-2976950)。

  茂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茂名市教育局

  2022年6月10日

  文章来源:http://mmrs.maoming.gov.cn/xwzx/tzgg/content/post_103643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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