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广东潮州市潮安区医疗保障局属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告(4人)
2023广东潮州市潮安区医疗保障局属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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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广东潮州市潮安区医疗保障局属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告已公布。报名期间7月10日至13日,每天17:00公布各岗位报名人数。7月15日10:00系统将公布各岗位报名总人数。广东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整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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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广东潮州市潮安区医疗保障局属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告正文
2023广东潮州市潮安区医疗保障局属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告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的规定,潮州市潮安区医疗保障局属下事业单位潮州市潮安区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潮州市潮安区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是潮州市潮安区医疗保障局管理的正股级事业单位,公益一类。主要职责:承担全区统一的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异地就医费用结算、医保定点机构协议管理和结算、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内控管理和风险防范等工作;做好对定点医药机构日常巡查等相关服务工作;协助做好药品、医用耗材的采购经办管理服务等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全区医疗保险的征缴工作;负责本级基本医疗保险和职工生育保险基金待遇的支付工作;做好医疗保障参保单位的管理,个人医疗保障关系和个人账户的管理;依法依规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具有国家承认的相应学历(具体与各个招聘岗位相对应)的人员。本次招聘工作人员4名,详见《2023年潮州市潮安区医疗保障局属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三、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享受国家及省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四、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备胜任潮州市潮安区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工作的基本素质;
6、具备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专业知识或业务能力;
7、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8、年龄18-35周岁(即1987年7月10日至2005年7月9日期间出生);
9、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具体详见岗位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和时间
1、采取网络公开报名方式。应聘人员于2023年7月10日9:00至7月14日16:00登录“2023年潮州市潮安区医疗保障局属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系统”(https://www.sydwzl.com/gdcaybjzp2023/)报名。
2、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准确把握具体岗位的资格条件,确认符合条件后在公告规定的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注册,填写报名登记表,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彩色证件电子照片(格式为*.JPG格式,大小为100KB以下)、毕业证书、身份证及有关佐证材料扫描件等资料。登录账号、密码注意保存,注册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全面。
3、报名期间7月10日至13日,每天17:00公布各岗位报名人数。7月15日10:00系统将公布各岗位报名总人数。
4、7月15日进行网络初审,初审结果将在2023年潮州市潮安区医疗保障局属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系统中通知,初审未通过的不能获得考试资格。
5、应聘人员请于2023年7月16日9:00至7月17日16:00登录招聘系统确认是否参加笔试。
未按规定时间进行确认的应聘人员报名不成功,不能获得考试资格。
6、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招聘公告,符合岗位要求的所有资格条件方可报考。凡不按规定条件报名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考资格。
(2)报名时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并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应聘人员须诚信报名,提交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考试或聘用资格。有伪造、变造学历、职称、户籍等证件或工作经历证明等行为的,按规定追究个人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应聘人员须按《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进行报考,所学专业名称及代码应符合报考岗位的专业名称和代码要求。
(4)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单位正式员工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出具书面证明。
(5)网上填报报名信息时,“学习和工作经历”栏目应按时间先后顺序,从高中(中专、中职)开始,填写何年何月至何年何月在何地、何单位工作学习、任何职,其中,对大学期间的学习经历,须填写清楚学校、院系、专业名称。为方便用人单位审核是否构成回避关系职位,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不得漏填,以免影响审核。
(6)根据《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社发〔2007〕141号)文件精神,对在2020年7月10日至2023年7月9日期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人员笔试成绩加10分。
符合相关条件的考生报名时在报名登记表填写服务的基层项目名称、合格证书编号。并在报名截止后三个工作日内提供省级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到潮州市潮安区医疗保障局进行加分资格审核,逾期未提供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
(二)打印准考证
考生须于2023年7月19日至21日登陆“2023年潮州市潮安区医疗保障局属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与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作为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环节的凭证,请妥善保管。准考证遗失或逾期不打印准考证造成无法参加考试的,后果自负。
(三)考试
本次招聘的考试方式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形式进行,先笔试、后面试。笔试和面试成绩满分各为100分。
1、笔试
(1)笔试主要测评基本能力。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
(2)笔试时间、地点:笔试时间初定于2023年7月22日,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应聘人员凭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参加考试。
(3)公布笔试成绩。笔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笔试合格分数线由潮州市潮安区医疗保障局属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划定。笔试成绩将在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2023年潮州市潮安区医疗保障局属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系统统一公布,考生可登录系统查询笔试成绩及岗位排名。
2、资格复审
(1)确定入围面试人员。潮州市潮安区医疗保障局在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成绩高低和岗位招聘人数按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招聘岗位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未达1:3比例的,按笔试实际合格人数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在潮州市潮安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chaoan.gov.cn/)公布。
(2)组织资格审核。面试前,潮州市潮安区医疗保障局将对入围面试人员是否符合本公告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具体条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核。资格审核贯穿本次招聘全过程。
入围面试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在资格审核结束之日前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面试资格。
因入围面试人员面试资格被取消导致面试人选出现空缺的,潮州市潮安区医疗保障局将在同一岗位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入围面试人员。
资格复审提供的资料如下:
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
③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单位正式员工报考,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原件;
④《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原件一份(2023年潮州市潮安区医疗保障局属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系统打印);
⑤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原件、复印件;
⑥“三支一扶”人员应出具省级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原件、复印件;
以上资格复审提供的资料复印件一概不退回。
3、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对应聘人员的基本素养、适应岗位的专业素质及潜能等进行综合测评。参加面试的人员必须持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原件及笔试准考证参加面试,复印件及其它证件无效。
面试人员预分组、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合格线划定为60分,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面试结束后,当场向应聘人员公布面试成绩。
4.综合成绩
考试综合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
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考试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面试未达合格分数线的,不计算综合成绩。考试综合成绩合格线划定为60分。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考试综合成绩相同时,依次按“三支一扶”应聘人员、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的高分者确定体检对象;如面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体检对象。如主评委给分仍然相同的,另行组织面试。
考试综合成绩将于面试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潮州市潮安区政府网站(http://www.chaoan.gov.cn)公布。
(四)体检和考察
1、按岗位招聘人数,在合格分数线内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工作由潮州市潮安区医疗保障局组织体检人员到县(区)级以上医院体检。按照省新规定的要求对拟聘人员进行身体检查,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结果将以电话或手机短信的方式进行告知。体检对象凭有效身份证件按时到达指定地点报到,对证件携带不齐或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报到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按自动弃权处理。
2、考察。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由潮州市潮安区医疗保障局按照上级新规定进行考察。
(五)公示和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潮州市潮安区人民政府网公示。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六、相关事项
(一)递补。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进行递补:
1.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2.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3.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4.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递补人选从同一岗位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并按照本公告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办理。
(二)凡弄虚作假或报考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取得聘用资格者,或在考试、体检或者考核过程中作弊的,取消其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且5年内不得参加潮安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被聘用人员必须在聘用单位工作满5年后,方可申请工作调动。
(四)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五)本次招聘中如有涉嫌违纪违规行为的,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六)本公告及附件在潮州市潮安区人民政府网发布,本公告解释权属潮州市潮安区医疗保障局属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
咨询电话:潮州市潮安区医疗保障局0768-5819905
监督电话:潮州市潮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68-5821980
文章来源:http://www.chaoan.gov.cn/zwgk/gsgg/content/post_385181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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