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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下半年广东珠海高新区招聘公办中小学事业编制教师公告(91人)

发布:2024-01-02 15:12:35 字号: | | 【 打印 】
\ 2023下半年广东珠海高新区招聘公办中小学事业编制教师公告摘要

  2023下半年广东珠海高新区招聘公办中小学事业编制教师公告已公布拟招聘公办中小学事业编制教师91名,报名时间:自2024年1月3日8时至2024年1月9日20时止,报名方式:网上报名。广东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整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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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下半年广东珠海高新区招聘公办中小学事业编制教师公告正文

 

2023下半年广东珠海高新区招聘公办中小学事业编制教师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和有关规定,现开展珠海高新区2023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公办中小学事业编制教师工作,拟招聘公办中小学事业编制教师9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珠海高新区及招聘单位简介

  珠海高新区是经国务院批准成立、由国家科委(现科技部)授牌并进行动态管理的国家级高新区。唐家湾主园区位于珠海市北部,由唐家、金鼎、淇澳组成,占地面积139平方公里。北部与中山市接壤,东面与香港、深圳隔海相望。京珠高速、西部沿海高速、广珠城际轨道贯穿境内,是出入珠海的主要门户,南距澳门18公里,北离广州110公里,离深中通道落脚点20公里。辖区有中山大学、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北京师范大学-香港浸会大学联合国际学院等4所知名高等院校。唐家湾镇是中国历史文化名镇,历史名人辈出,工运领袖苏兆征、民国首任内阁总理唐绍仪、首任清华学校(清华大学前身)校长唐国安、洋务运动先驱唐廷枢、著名版画家古元、中国第一位留英医学博士黄宽等名人均出自唐家湾。历史文化遗产丰富,有唐家古镇、会同古村等古建筑群、唐绍仪私家园林共乐园、中西合璧的栖霞仙馆、承载着中国人民抗英胜利历史的淇澳白石街及众多珍贵的名人故居,被誉为“中国近代名人故里”“岭南百年文化古镇”。高新区作为珠海市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主平台,主园区重点发展软件和集成电路、生物医药与医疗器械、智能制造与机器人等三个百亿级产业集群,大力引进培育集成电路、生物医药、新材料、新能源等产业。高新区各项社会事业全面协调发展,所辖唐家湾镇先后荣获“广东省模范乡镇党委”“广东省文明镇”“中国历史文化名镇”“全国环境优美镇”“广东省卫生镇”“广东省生态示范镇”“广东省森林小镇”“广东省首批‘互联网+’创建小镇”。

  辖下有金鼎中学、珠海中山大学附属中学(唐家中学)、珠海市礼和中学(文园中学礼和校区)、金鼎第一小学、唐家小学、唐国安纪念学校、兆征纪念学校、礼和小学、中山大学附属小学、中山大学附属后环小学、金凤小学、永丰小学、景阳小学、中山大学附属第二小学、银星小学等,均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二、招聘人数及岗位

  招聘岗位类别、等级、职责、数量和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附件2、附件3。

  三、招聘对象

  1.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

  (1)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期间取得国内普通高等院校相应学历及学位的应届毕业生(非在职)。毕业时间以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落款时间为准。

  (2)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期间取得在境内就读的中外合作办学毕业证书的应届毕业生(非在职),毕业时间以毕业证书落款时间为准(学位证书须于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中外合作办学院校仅颁发学位证书的应届毕业生(非在职),学位证书须于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毕业时间以学位证书落款时间为准。

  (3)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历相应证书及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留学回国人员(非在职)。毕业时间以学历证书和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落款时间为准。

  (4)正在参加或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自报到之日到报名首日)。

  2.符合岗位条件的社会人员:是指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人员(取得国(境)外学历者还须提交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符合条件的港澳居民可以报考,具体按《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试行)》(粤人社规〔2020〕7号)执行。

  四、薪酬待遇

  被聘用者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本次招聘人员最低工作服务年限为五年(含试用期)。对无正当理由放弃的或不履行最低工作服务年限的,将记入本人干部人事档案。

  五、招聘条件

  (一)应聘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回避情形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六、报名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方式:考生请登录“http://www.qgsydw.com/(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进行报名,考生需如实详细填报相关报名信息。网上报名时须同时上传资格初审需提交的材料图片或PDF格式文件。本次招聘将在珠海、西安、武汉三地分别设置考点,同时段开放线上报名系统,不受理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自2024年1月3日8时至2024年1月9日20时止。

  3.报名材料:报名者须将以下材料扫描成清晰可辨的图片或PDF格式文件上传:

  ①本人签名的《珠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5);

  ②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正反面;

  ③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全国普通高等院校2024年应届生须提供《就业推荐表》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成绩单);

  ④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境)外院校毕业生须提供),未毕业的提供学籍相关证明材料;

  ⑤教师资格证;

  ⑥普通话证书;

  ⑦教师职称证书

  ⑧其他详细证明材料。

  全国普通高等院校2024年应届生须按照《岗位表》的要求提供材料中的①②③⑤⑥⑧项。其中③,若全国普通高等院校2024年应届生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须上传《就业推荐表》或经学信网验证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成绩单;其中⑤,若尚未毕业的全国普通高等院校2024年应届生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须上传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有效期内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

  国(境)外院校毕业生须按照《岗位表》的要求提供材料中的①②④⑤⑥⑧项;《岗位表》中对职称有要求的还要提供⑦。

  符合岗位条件的具有相应学历学位的社会人员须提供①②③④⑤⑥⑧项,《岗位表》中对职称有要求的还要提供⑦。

  4.注意事项:

  (1)考生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报考岗位,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严格按照岗位要求报名,个人条件与报考岗位要求不符的,报名无效,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考生须诚信报名。《报名表》提交成功后,即视为考生已承诺所填信息真实无误。如有弄虚作假的情况,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相关条款进行处理。

  (3)报名时上传的材料将作为资格审核的重要佐证。网上报名截止后,不可上传材料或更换已提交的材料。因逾期未提交材料、材料上传有误或经审核存在弄虚作假者,责任自负。

  (4)考生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接听、接收短信,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通讯不畅,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5)各岗位招聘人数与符合报考条件人数的比例不足1:3时,该岗位将不予开考或按比例核减招聘人数。

  (二)资格初审

  招聘单位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初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

  1.报考人员应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专业的学历学位。专业名称及代码参照《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4)执行。

  有关报考事项详见《报考指南》(附件6)。

  2.根据《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发〔2007〕141号),对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自服务期满之日起3年内(时间计算截止至报名首日)报名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笔试成绩加5分。符合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报名时须向招聘单位如实申报加分政策项目,并提供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否则视为主动放弃。

  3.资格初审结果将通过报名系统反馈,请考生主动关注和查询,不再另行通知考生。

  (三)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七、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分别在珠海、西安、武汉三地设置考点,同时段组织线下笔试。面试安排另行通知。

  (一)笔试

  1.笔试对象:资格初审通过人员。

  2.笔试形式:笔试采取闭卷形式,主要测试考生的基本能力。

  3.笔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四舍五入并保留两位小数)。笔试结束后通过网上报名系统公布成绩,考生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本人笔试成绩及岗位排名。

  (二)现场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对象: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5的比例在笔试合格人员中确定。若同一岗位笔试成绩中最后一名同分的,同分考生均进入资格复审。招聘岗位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未达1:5比例的,按笔试实际合格人数确定。

  2.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具体信息另行通知。

  3.现场资格复审要求:资格复审须考生本人按时到达现场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通过后,方可参加面试。对资格复审中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资格审查只是对报考人员提供材料的初步审查,最终以办理聘用手续时的审查结果为准。

  资格复审对象须提供复审材料,按以下顺序整理:

  ①《报名表》双面打印,并在签名处亲笔签名;

  ②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

  ③本科学士及以上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全国普通高等院校2024年应届生还须提供《就业推荐表》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成绩单);

  ④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境)外院校毕业生须提供),未毕业的提供学籍相关证明材料;

  ⑤教师资格证;

  ⑥普通话证书;

  ⑦教师职称证书;

  ⑧其他详细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中报名表收取原件,其他材料收取复印件(不予退还),查验原件。

  (三)面试

  1.面试对象:通过现场资格复审的考生。

  2.面试形式:采取“试讲+答辩”线下结构化形式。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教学方法、教学效果、逻辑思维能力、板书能力、仪态仪表等教师个人综合素养。其中,体育、音乐、美术岗位的考生需增加专业技能考试,体育、音乐、美术考生须根据报考岗位自己携带个人技能展示器材和设备。

  3.面试成绩:

  (1)体育、音乐、美术岗位面试成绩=试讲成绩×50%+专业技能考试成绩×40%+答辩成绩×10%;

  (2)其他岗位面试成绩=试讲成绩×70%+答辩成绩×30%;

  面试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不合格的不予计算综合成绩。面试分数于现场交考生签收并张贴公布。

  4.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到达候考室的,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所空缺考试名额不予递补。

  (四)考试综合成绩

  面试结束后,计算面试成绩合格考生的考试综合成绩,并依其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参加体检及考察人选。

  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考试综合成绩成绩均按四舍五入并保留小数点后2位。如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成绩仍然相同的,另行组织面试。

  综合成绩、参加体检及考察人员名单在珠海高新区门户网站(http://www.zhuhai-hitech.gov.cn/)公布。

  八、体检及考察

  体检在指定的珠海市公立医院进行,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和《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粤教继〔2013〕1号)的规定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另行通知。

  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具体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执行。

  九、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者被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将在珠海高新区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十、签订就业协议书

  与拟聘人员签订《就业协议书》,考生需提前做好签约准备。

  如审档、体检、考察、公示等结果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有权解除就业协议,且不作任何补偿。

  十一、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拟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或举报信息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接收、聘用等相关手续。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二、递补

  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将不予递补: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

  十三、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56-3629099、3629088(珠海高新区社会事业局),地址:广东省珠海高新区创新发展大厦8楼810室,邮编:519080。投诉电话:0756-3629320、3629826(珠海高新区党群工作部),地址:广东省珠海高新区创新发展大厦18楼1805室,邮编:519080。受理咨询(投诉)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二)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考,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岗位要求,并对所提供的各项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凡填写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恶意干扰报名的人员,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四)本次招聘如有涉嫌违纪违规的,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1.   珠海高新区社会事业局

  2.   2023年12月27日

  文章来源:http://zhrsj.zhuhai.gov.cn/zw/tzgg/gzzk/content/post_361691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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